射人告具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乡。小臣师纳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士西方,东面,北上。大史在干侯之东北,北面,东上。士旅食者在士南,北面东上。小臣师、从者在东堂下,南面,西上。(大史在干侯东北,士旅食者在士南,为有侯,入庭深也。小臣师,正之佐也。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
[疏]“射人”至“西上”。
○注“大史”至“大命”。
○释曰:自此尽“少进”,论群臣立位之事。云“大史在干侯东北,士旅食者在士南,为有侯,入庭深也”者,决《燕礼》,士旅食者立于门西东上。此不继门而在士南继士者,为有侯,故入庭深也。云“小臣师,正之佐也”者,下有小臣正,正,长也,故以师为佐。云“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者,小臣正,小臣中尊如天子大仆,故引《大仆职》解之也。
公降,立于阼阶之东南,南乡。小臣师诏揖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进。(诏,告也。变尔言揖,亦以其入庭深也。上言大夫,误衍耳。)
[疏]注“诏告”至“衍耳”。
○释曰:《燕礼》言“尔”,以其近门去君远而言尔。尔,近也,移也,揖之使移近。此入庭深,故不言尔而言揖,揖之而已,不须移近之也。云“上言大夫,误衍”者,以其大夫与公卿面有异,故下别言大夫少进,明上有大夫,误衍“大夫大夫”四字也。
大射正摈。(大射正,射人之长。)
[疏]“大射正摈”。
○注“大射正射人之长”。
○释曰:自此尽“门外北面”,论请立宾之事。大射正对射人为长,若小臣正对小臣师亦为长。
摈者请宾。公曰:“命某为宾。”(某,大夫名。)摈者命宾,宾少进,礼辞。(命宾者,东面南顾。辞,辞以不敏。)反命,(以宾之辞告於君。)又命之。宾再拜稽首,受命。(又,复。)
摈者反命。宾出,立于门外,北面。公揖卿大夫,升就席。小臣自阼阶下北面,请执幂者与羞膳者。(请士可使执君两С之幂,及羞脯醢庶羞於君者。方圜壶献无幂。)
[疏]“公揖”至“膳者”。
○注“请士”至“无幂”。
○释曰:自此尽“公卿者”,论卿大夫定位及请执幂之事。云“请士可使”者,郑知请士者,据《燕礼》而知。云“方圜壶献无幂”者,方圜壶,臣尊献获者,尊皆无幂。
乃命执幂者。执幂者升自西阶,立于尊南,北面,东上。(命者於西阶前以公命命之,东上,执玄尊之幂为上。羞膳者从而东,由堂东升自北阶,立于房中,西面南上。不言命者,不升堂,略之。)
[疏]“乃命”至“东上”。
○注“命者”至“略之”。
○释曰:知“命之在西阶前”者,以其小臣位在东堂下,於阼阶请公命,乃就西阶请执幂者,以其执幂者士位在西故也。云“羞膳者从而东”者,已於《燕礼》释讫。云“不升堂”者,但不由南方升,略之。升自北堂,是亦升堂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