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王制》者,证鼗为节乐之器,状如漆筒,中有椎,所以节乐,鼗亦节乐,大於鼗,故赐公侯乐则以将命,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命,自馀乐器陈於外也。
厥明,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膳尊两С在南,有丰。幂用锡若,缀诸箭。盖幂,如勺,又反之。皆玄尊。酒在北。(膳尊,君尊也。後陈之,尊之也。丰以承尊也。说者以为若井鹿卢,其为字从豆,[C116]声,近似豆,大而卑矣。幂,覆尊巾也。锡,细布也。,细葛也。箭,筱也。为幂,盖卷辟,缀於筱,横之也。又反之,为覆勺也。皆玄尊,二者皆有玄酒之尊,重本也。酒在北,尊统於君,南为上也。唯君面尊,言专惠也。
今文锡或作纟易,或作,古文箭作晋。)
[疏]“厥明”至“在北”。
○注“膳尊”至“作晋”。
○释曰:自此尽“羹定”,论豫设尊洗具馔之事。案《礼记燕义》,诸侯射先行燕礼,此以下至东陈,皆陈设器物,与《燕礼》同,但文有详略耳。云“说者以为若井鹿卢”者,鹿卢之形,即葬下棺,碑间重鹿卢之辈,今见井上竖柱夹之,以索绕而挽之是也。云其为字从豆[C116]声者,此谓上声下形之字,年和豆多有,故从豆为形也。“丰”者,承尊之器,象形也。
是以丰年之字,[C116]下著豆,今诸经皆以承尊爵之[C116],不用本字之[C116],而用丰年之丰,故郑还旅丰字解之,故云其为字从豆为形,以[C116]为声也。云“近似豆,大而卑矣”者,既用豆为形,还近似笾豆之豆,举汉法而知。但豆口径尺,柄亦长尺,口径小而又高。此承尊之物,口足径各宜差宽,中央亦大,共高尺,比常豆而下,故云近似豆而卑。
但斫一大木为之,取其安稳,此丰若在宗庙,或两君燕亦谓之坫,致爵在於上,故《论语》云“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郑注云“反坫,反爵之坫”是也。
必用丰年之丰为坫者,以其时和年丰,万物成孰,粢盛丰备,以共郊庙,神歆其祀,祝嘏其福,至《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或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家富民足,人情优暇,旨酒嘉肴,盈尊满俎,於以讲道论政,既献酬侑酢,至无爵,行礼交乐,和上下相欢,劝饮为乐故也。云“锡,细布也”者,《丧服记》曰:“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故知锡是细布也。谓之锡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
云“唯君面尊”者,《玉藻》文,注云:“面,向也。”彼谓人君燕臣子,专其恩惠,此《大射》亦谓人君燕臣下,与彼是同专惠之道,故皆尊鼻向君。云“言专惠”者,决《乡饮酒》尊于房户之,宾主夹之,不得专惠故也。
尊士旅食于西钅薄之南,北面,两圜壶。(旅,众也。士众食未得正禄,谓庶人在官者。圜壶,变於方也。贱无玄酒。)
[疏]“尊士”至“圜壶”。
○注“旅众”至“玄酒”。
○释曰:前设县时,钅薄南更有一建鼓。今设尊不应在鼓北,而云钅薄南者,其实在鼓南门西,北面,与《燕礼》同。而云钅薄南者,遥继钅薄而言,必继钅薄者,乐以县为主故也。
又尊于大侯之乏东北,两壶献酒。(为隶仆人、巾车、糁侯犴侯之获者。献读为沙,沙酒浊,特之,必摩沙者也。两壶皆沙酒。《郊特牲》曰:“汁献氵兑于酒。”服不之尊,俟时而陈於南,统於侯,皆东面。)
[疏]“又尊”至“献酒”。
○注“为隶”至“东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