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致者。若命长致,则媵爵者奠觯于篚,一人待于洗南。长致,致者阼阶下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命长致者,公或时未能举,自优暇也。古文云:阼阶下北面再拜。)
[疏]“请致”至“再拜”。
○注“命长”至“暇也”。
○释曰:上文小臣请媵爵,则此请致者亦小臣也。云“命长致者,公或时未能举,自优暇也”者,脱履升坐以前,公为宾、为卿、为大夫,三举旅也。燕礼之正,不得损益,而云公或时未能举,自优暇者,正谓周公作经以优之,非实也,故云“若命长致”。言“若”者,不定之辞,优君之义,故唯命长致。不然,似言皆致,以其三举旅,唯有此三觯故也。
洗象觯,升实之,坐奠于荐南,降,与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再拜。(奠于荐南者,於公所用酬宾觯之处。二人俱拜,以其共劝君。)
[疏]“洗象”至“再拜”。
○注“奠于”至“劝君”。
○释曰:云“奠于荐南者,於公所用酬宾觯之处”者,案前大夫二人媵觯奠于公,荐南,北上,其上觯已取,为宾举旅,下觯仍在。今大夫又媵一觯,而云“奠于荐南”,明知是所用酬宾觯之处。云“二人俱拜,以其共劝君”者,上云“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是共劝君酒,今始命长致,故俱拜,以其共劝君故也。
公又行一爵,若宾若长,唯公所酬。(一爵,先媵者之下觯也。若宾若长,则宾礼杀矣。长,公卿之尊者也。宾则以酬长,长则以酬宾。)
[疏]“公又”至“所酬”。
○释曰:自此至“奠于篚”,论为卿举旅之事。
○注“一爵”至“酬宾”。
○释曰:知“一爵是先媵者之下觯”者,以其前大夫二人媵爵,皆奠于荐南,以其上觯者已为宾举旅,今又行一爵,故知先媵者之下觯也。其後媵一觯者,留之後为大夫举旅也。云“若宾若长,则宾礼杀矣”者,前为宾举旅,不云“若宾若长”,专为宾,礼盛。至此为卿举旅,不专为宾举旅,科从其一,是宾礼杀也。云“长,公卿之尊者也”者,有诸公,公为尊;若无诸公,三卿为尊;长中可以兼此二者。
云“宾则以酬长,长则以酬宾”者,释经“若宾若长”,言“若”,不定,或先或後,故两言之。
以旅于西阶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
[疏]“以旅”至“于篚”。
○释曰:言“如初”者,一如上为宾举旅之节。
主人洗,升,献大夫于西阶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复位。(既,尽也。不拜之者,礼又杀。)
[疏]“主人”至“复位”。
○释曰:自此尽“皆升就席”,论献大夫之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