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忘旧。)
[疏]“下大”至“及之”。
○注“尝使”至“忘旧”。
○释曰:自此尽“于卿之礼”,论主国下大夫尝使至己国者,聘君使上介以币问之事。诸侯之国皆有三卿五大夫,其三卿不问至己国、不至己国,皆以币及之,上已论讫。其五大夫者,或作介,或特行,至彼国者,乃以币及之,略於三卿故也。言“君子不忘旧”者,此大夫尝与彼国君相接,即是故旧也,今以币及之,故云君子不忘旧也。
上介朝服,三介,问下大夫,下大夫如卿受币之礼。(上介三介,下大夫使之礼也。)
[疏]注“上介”至“礼也”。
○释曰:云“上介三介,下大夫使之礼也”者,下经云“小聘曰问”,其礼如为介,三介是下大夫小聘之礼。据此篇,大聘使卿五介,小聘使大夫三介,若大国之卿七介,小聘使大夫五介。小国之卿三介,小聘使大夫一介也。《曲礼》云“亻疑人必於其伦”,故问下大夫还使上介,是各於其爵易,以相尊敬者也。
其面,如宾面于卿之礼。
大夫若不见,(有故也。)
[疏]“大夫若不见”。
○注“有故也”。
○释曰:自此尽“不拜”,论主国卿大夫有故,不得亲受聘君之币之事。言“有故”者,或有病疾,或有哀惨,不得受其问礼。
君使大夫各以其爵为之受,如主人受币礼,不拜。(各以其爵,主人卿也。则使卿;大夫也,则使大夫。不拜,代受之耳,不当主人礼也。)
[疏]“君使”至“不拜”。
○注“各以”至“礼也”。
○释曰:云“各以其爵,主人卿也,则使卿;大夫也,则使大夫”者,若然,经云“君使大夫”,大夫中有卿,大夫,总名也。云各以其爵,亦是易以相尊敬故也。云“不拜,代受之耳,不当主人礼也”者,案《周礼宗伯》云:“大宾客,则摄而载。”郑注云:宗伯代王为。拜送则王亦此类,拜是致敬之事,不可代人之拜,故直受之而已,不当主人之礼拜之。
夕,夫人使下大夫韦弁归礼。(夕,问卿之夕也。使下大夫,下君也。君使之。云夫人者,以致辞当称寡小君。)
[疏]“夕夫”至“归礼”。
○注“夕问”至“小君”。
○释曰:自此尽“宾拜礼於朝”,论主君夫人归礼於宾与上介之事。云“夕,问卿之夕也”者,案下记云:“聘日致饔,明日问大夫。夕,夫人归礼。”是其问卿之夕也。云“使下大夫,下君也”者,归饔饩使卿,此夫人使下大夫,故云下君也。云“君使之,云夫人者,以致辞当称寡小君”者,案隐二年《传》:“九月,纪裂来逆女。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又云:“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何休注云:“礼,妇人无外事。”明知此使下大夫归礼者,是君使之可知,而称夫人使者,以其致辞於宾客时,当称寡小君,故称夫人使下大夫,其实君使之也。
堂上笾豆六,设于户东,西上,二以并,东陈。(笾豆六者,下君礼也。臣设于户东,又辟馔位也。其设,脯其南醢,屈,六笾六豆。)
[疏]“堂上”至“东陈”。
○注“笾豆”至“六豆”。
○释曰:言“笾豆六东陈”者,其馔自户东为首,二以并,东陈,先於北设脯,即於脯南设醢,又於醢东设脯,以次屈而陈之,皆如上也。云“笾豆六者,下君礼也”者,君归饔饩八豆,此六豆,故云下君也。设於户东,又辟君馔位故也。云“其设,脯其南醢,屈,六笾六豆”者,此约君礼设豆法。云“韭菹其南醢屈”,故知此醢在南屈陈之。又知笾豆各六者,下文“上介四豆、四笾”,降杀以两,明夫人多二,六豆六笾可知。
壶设于东序,北上,二以并,南陈。叟、黍、清,皆两壶。(叟,白酒也。凡酒,稻为上,黍次之,粱次之,皆有清白,以黍清白者,互相备,明三酒六壶也。先言叟,白酒尊,先设之。)
[疏]“壶设”至“两壶”。
○注“叟白”至“设之”。
○释曰:其设壶於东序,自北向南而陈,稻、黍、粱皆二壶,并之而陈也,故言“叟黍清皆两壶”也。云“以黍清白者,互相备”者,叟,白也,上言白,明黍、粱皆有白;下言清,明稻、黍亦有清故也。於清白中言黍,明叟即是稻,清即是粱也,故言互相备也。三酒既有清白二色,故言六壶。必先言叟者,以白酒尊重,故先设之也。
大夫以束帛致之。(致夫人命也。此礼无牢,下朝君也。)
[疏]“大夫”至“致之”。
○注“致夫”至“君也”。
○释曰:案《周礼掌客》云:上公之礼,“夫人致礼,八笾,膳大牢,致飨大牢”。侯伯以下亦皆有牢,是朝君来时有牢。此卿来聘无牢,故云“下朝君也”。
宾如受饔之礼,傧之乘马、束锦。上介四豆、四笾、四壶,受之如宾礼。(四壶,无稻酒也。不致牢,下於君也。)
[疏]注“四壶无稻酒”。
○释曰:知者,案上致於宾六壶,稻、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