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不歌”至“所好”。
○释曰:此即与上无乐同,而云不歌《雅》、《颂》者,以其上饮酒主於射,略於乐,不用《小雅》。此非乡射,而亦不歌《雅》、《颂》者,亦不可过于正饮酒礼,故云“《周》、《召》之诗在所好”也。
记。大夫与,则公士为宾。(不敢使乡人加尊於大夫也。公士,在官之士。乡宾主用处士。)
[疏]“记大”至“为宾”。
○注“不敢”至“处士”。
○释曰:据此乡射使处士无爵命者为宾,故有大夫来,不以乡人加尊於大夫,故易去之,使公士为宾。若然,《乡饮酒》贡士法: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有大夫来,不易去之,以其宾拟贡故也。云“乡宾主用处士”,即君子者也。
使能,不宿戒。(能者敏於事,不待宿戒而习之。)
[疏]“使能不宿戒”。
○注“能者”至“习之”。
○释曰:解上宾用处士。云“能者敏於事”者,《孝经》云:“参不敏。”郑云:“敏犹达也。”则此通达於事。
其牲,狗也。(狗取择人。)
[疏]“其牲狗也”。
○注“狗取择人”。
○释曰:《乡饮酒》、《乡射》义取择贤士为宾,天子已下,燕亦用狗,亦取择人可与燕者。
亨于堂东北。(《乡饮酒义》曰:“俎阳气之所发也。”)
[疏]“亨于堂东北”。
○注“乡饮”至“发也”。
○释曰:阳气起於东北而盛於南方,亨狗于东北,饮酒是阳,故法之。
尊,幂。宾至,彻之。(以为幂,取其坚。)
[疏]“尊幂宾至彻之”。
○注“以”至“坚”。
○释曰:凡幂者皆为尘埃加,故设之。但用幂不用幂不同者,凡用醴,皆不见用幂,质故也。即《士冠》礼子,《昏礼》礼宾赞礼妇,《聘礼》礼宾,此等用醴皆无幂是也。醮无酒,亦用幂者,从礼子,质也。或以尊厌卑,亦无幂。《燕礼》君尊,有幂,方圜壶则无幂。《昏礼》尊於室内有幂,尊於房户外为媵御贱,故无幂。《乡饮酒》、《乡射》有幂者,无所厌故也。若祭祀之幂,《幂人》云:“以疏布幂八尊。”郑云:“天地之神尚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