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揖,揖如升射。降,出于其位南,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改,更也。不射而挟之,示有事也。今文曰序西。)
[疏]“南面”至“挟之”。
○释曰:云“出于其位南,堂西”者,上文司射位设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今乃位南,而北回堂西者,取教众耦威仪之法故也。云“改取一个,挟之”者,此不在西阶而在堂西,故堂西即云改取一个也。
遂阶西,取扑,之,以反位。(扑,所以挞犯教者。《书》云:“扑作教刑。”)
[疏]“遂”至“反位”。
○注“扑所”至“教刑”。
○释曰:引《书》者,《舜典》文也。彼谓教学之刑,此为教射法,教虽不同,用扑是一,故引为证也。
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有志於中。)
[疏]“司马”至“负侯”。
○注“欲令”至“於中”。
○释曰:自此尽“扑”,论三耦为第一番射法。云“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有志於中”者,凡射主欲中侯,使获者举旌唱获,以是豫使见之,望深有志於中也。
获者侯,执旌负侯而俟。(俟,待也。今文俟为立。)
[疏]“获者”至“而俟”。
○释曰:俟,待也,而待者谓待司马命去侯。
司射还,当上耦,西面作上耦射。(还,左还也。作,使也。)
[疏]“司射”至“耦射”。
○注“还左还也”。
○释曰:知“左还”者,经云“还当上耦”,上耦位在司射之西南,东面。司射还欲西面与上耦相当,故知左还回身当之取便可知也。
司射反位,上耦揖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从之,中等。(中犹也。)
[疏]“司射”至“中等”。
○释曰:云“司射反位”者,反中西南,东面位也。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并行。(并,亻并也,亻并东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