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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颜氏家训集解--王利器-第215页

六〕江淹萧骠骑让太尉增封第三表:「文轩华剑。」华剑,犹江淹萧太尉上便宜表所谓「文彩利剑」。案:文镜秘府论一本「彩」作「影」。
〔七〕谷梁传僖公元年:「孟劳者,鲁之宝刀也。」
〔八〕赏析曰:「后汉书赵岐传:『中常侍唐衡兄唐玹尽杀赵岐家属,岐逃难江湖间,匿名卖饼。时孙嵩察岐非常人,曰:「我北海孙宾石,阖门百口,势能相济。」遂俱归,藏岐复壁中,数年,诸唐后灭,岐因赦得免。』」器案:孙宾即孙宾石,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鱼豢魏略作孙宾硕,割裂人名为文,此六朝习惯用法也。赏析曰:「
  诗因避难而作:首二,提清避难,破题总领;三四,顶次句,写乘夜偷度之景如画;后四,月露仍带夜来,而佩剑刀以就孙嵩,则与起句应。但孙宾押韵,未免割裂。」
稽圣赋〔一〕
  豪豕自为雌雄,决鼻生无牝牡〔二〕。
  鼋鳖伏乎其阴,鸬孕乎其口〔三〕。
  鱼不咽水〔四〕。
  雀奚夕瞽?鸱奚昼盲〔五〕?
  雎鸠奚别?鸳鸯奚双〔六〕?
  蛇晓方药,鸩善禁?〔七〕。
  蛴螬行以其背,蟪蛄鸣非其口〔八〕。
  竹布实而根枯,蕉舒花而株槁〔九〕。
  瓜寒于曝,油冷于煎〔一0〕。
  芩根为蝉〔一一〕。
  魏妪何多,一孕四十?中山何伙,有子百廿〔一二〕?
  乌处火而不燋,兔居水而不溺(拟)〔一三〕。
  水母,东海谓之?(音●),正白蒙蒙如沫〔一四〕。
  〔一〕直斋书录解题十六:「稽圣赋三卷,北齐黄门侍郎琅邪颜之推撰,其孙师古注。盖拟天问而作。中兴书目称李淳风注。」器案:疑此赋有颜、李二注本,故唐、宋人见其书者,或引为颜籀注,或引为李淳风注也。
〔二〕北户录一崔龟图注引。
〔三〕埤雅二引,原作颜籀稽圣赋,盖误以注者为作者耳。
〔四〕埤雅七引,原作颜之推曰:今审知为稽圣赋文。
〔五〕埤雅七引,原作颜之推曰:今审知为稽圣赋文。
〔六〕埤雅七引。
〔七〕埤雅十引。
〔八〕埤雅十一引。
〔九〕埤雅十五引。
〔一0〕埤雅十六引。
〔一一〕东坡物类相感志十六引。又引注:「抱朴子曰:『有自然之蝉,有荇菜茎、芩根、土龙之属皆化蝉。今验水泽巨树处,多水虫登岸,空有裂化出为蝉也。』」
〔一二〕佩觿序原注、焦氏笔乘六引。器案:「魏」当作「郑」,此事见竹书纪年晋定公二十五年:「郑一女生四十人,二十人死。」中山,谓中山王刘胜,史记五宗世家:「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胜为人乐酒好内,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汉书胜传删「枝属」二字,之推用汉书,盖传其家学也。
〔一三〕一切经音义五一:「王充论衡曰:『儒者皆云:「日中有三足乌。」日者,阳精,火也。「月中有白兔、蟾蜍。」月者,阴精,水也。安得乌处火而不燋,兔居水而不溺?相违而理不然也。』李淳风注稽圣赋引『抱朴子云:「今得道者及有妙术之人,亦能入火不烧,入水不濡。」且俱为人伦,而其异如此(「此」字原误植在「矣」下,今辄乙正。)矣,王生安知日中之乌、月中之蟾兔,而不如人间之术士,有能入水入火者,与常乌凡兔之不同乎?』又云:『业感在星天之上,日月之中,其形虽同,彼必神明之类,不可以人理凡情之所校测者矣。』」器案:据此,则李淳风之注,颇有诘难之辞;而颜籀之注,盖祖述之推之说耳,于此,益有以知稽圣赋之有二注也。
〔一四〕北户录一注引。按此当为颜籀注文。

  岁精仕汉,风伯朝周〔一〕。
  〔一〕艺林伐山十三引。器案:文见北齐书樊逊传逊对求才审官,疑升庵误记。
上言用梁乐
  礼崩乐坏,其来自久。今太常雅乐,并用胡声;请冯梁国旧事,考寻古典〔一〕。
  〔一〕隋书音乐志中:「开皇二年,齐黄门侍郎颜之推上言云云,高祖不从。」
奏请立关市邸店之税〔一〕(文佚)
  〔一〕隋书食货志:「武平之后,权幸并进,赐与无限,加之旱蝗,国用转屈。乃料境内六等富人,调令出钱。而给事黄门侍郎颜之推奏请立关市邸店之税,开府邓长颙赞成之。后主大悦。于是以其所入以供御府声色之费,军国之用不豫焉。未几而亡。」
失题
  眉毫不如耳毫,耳毫不如项绦,项绦不如老饕〔一〕。
  〔一〕能改斋漫录卷七引。
颜氏家训
卷第一序致第一
  教子第二
  兄弟第三
  后娶第四
  治家第五
  卷第二风操第六
  慕贤第七
  卷第三勉学第八
  卷第四文章第九
  名实第十
  涉务第十一
  卷第五省事第十二
  止足第十三
  诫兵第十四
  养生第十五
  归心第十六
  卷第六书证第十七
  卷第七音辞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