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养;老而无子孙者,苟有犹子,则不至于无所归。此圣王制 礼立法之本意。今人或不然,自爱其子,而不顾兄弟之子。又有因其无父母, 欲兼其财,百端以扰害之,何以责其犹子之孝!故犹子亦视其伯叔父母如仇 雠矣。
  和兄弟教子善
  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于兄弟则相视如仇雠。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 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已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 我于兄弟不和,则我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 则不孝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 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背后之言不可听
  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圣贤同居,亦不能不争。且人 之做事不能皆是,不能皆合他人之意,宁免其背后评议?背后之言,人不传 递,则彼不闻知,宁有忿争?惟此言彼闻,则积成怨恨。况两递其言,又从 而增易之,两家之怨至于牢不可解。惟高明之人有言不听,则此辈自不能离 间其所亲。
  同居不可相讥议
  同居之人或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不可默造。虑其适议及我, 则彼此愧惭,进退不可。况其间有不晓事之人,好伏于幽暗之处,以伺人之 言语。此生事兴争之端,岂可久与同居!然人之居处,不可谓僻静无人,而 辄讥议人,必虑或有闻之者。俗谓:“墙壁有耳。”又曰:“日不可说人, 夜不可说鬼。”
  妇女之言寡恩义
  人家不和,多因妇女以言激怒其夫及同辈。盖妇女所见不广不远,不公 不平。又其所谓舅姑、伯叔、妯娌皆假合,强为之称呼,非自然天属。故轻 于割恩,易于修怨。非丈夫有远识,则为其役而不自觉,一家之中乖变生矣。 于是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 有多子而不以与其兄弟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 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其事多端,不 可概述。亦尝见有远识之人,知妇女之不可谏诲,而外与兄弟相爱常不失欢, 私救其所急,私周其所乏,不使妇女知之。彼兄弟之贫者,虽深怨其妇女, 而重爱其兄弟。至于当分析之际,不敢以贫故而贪爱其兄弟之财产者,盖由 见识高远之人不听妇女之言,而先施之厚,因以得兄弟之心也。
  婢仆之言多间斗
  妇女之易生言语者,又多出于婢妾之间斗。婢妾愚贱,尤无见识,以言 他人之短失为忠于主母。若妇女有见识,能一切勿听,则虚佞之言不复敢进。 若听之信之,从而爱之,则必再言之,又言之,使主母与人遂成深仇,为婢 妾者方洋洋得志。非特婢妾为然,奴隶亦多如此。若主翁听信,则房族、亲 戚、故旧皆大失欢,而善良之仆佃,皆翻致诛责矣。
  亲戚不宜频假贷
  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虽米、盐、酒、醋计 钱不多,然朝夕频频,令人厌烦。如假借衣服、器用,既为损污,又因以质 钱。借之者历历在心,日望其偿;其借者非惟不偿,又行行常自若,且语人 曰:“我未尝有纤毫假贷于他。”此言一达,岂不招怨怒。
  
  
  
  
   亲旧贫者随力周济
  应亲戚故旧有所假贷,不若随力给与之。言借,则我望其还,不免有所 索。索之既频,而负偿“冤主”反怒曰:“我欲偿之,以其不当频索,则姑 已之。”方其不索,则又曰:“彼不下气问我,我何为而强还之!”故索亦 不偿,不索亦不偿,终于交怨而后已。盖贫人之假贷,初无肯偿之意,纵有 肯偿之意,亦由何得偿?或假贷作经营,又多以命穷计绌而折阅。方其始借 之时,礼甚恭,言甚逊,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为誓。至他日责偿之时,恨不 以兵刃相加。凡亲戚故旧,因财成怨者多矣。俗谓“不孝怨父母,欠债怨财 主。”不若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念,彼亦无怨 于我。
  子孙常宜关防
  子孙有过,为父祖者多不自知,贵官尤甚。盖子孙有过,多掩蔽父祖之 耳目。外人知之,窃笑而已,不使其父祖知之。至于乡曲贵宦,人之进见有 时,称道盛德之不暇,岂敢言其子孙之非!况又自以子孙为贤,而以人言为 诬,故子孙有弥
  天之过而父祖不知也。间有家训稍严,而母氏犹有庇其子之恶,不使其 父知之。富家之子孙不肖,不过耽酒、好色、赌博、近小人,破家之事而已。 贵宦之子孙不止此也。其居乡也,强索人之酒食,强贷人之钱财,强借人之 物而不还,强买人之物而不偿;亲近群小,则使之假势以陵人;侵害善良, 则多致饰词以妄讼;乡人有曲理犯法事,认为已事,名曰“担当”;乡人有 争论,则伪作父祖之简,干恳州县,求以曲为直;差夫借船,放税免罪,以 其所得为酒色之娱。殆非一端也。其随侍也,私令市贾买物,私令吏人买物, 私托场务买物……皆不偿其直;吏人补名,吏人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