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须令一不执为者,旁观而为之区处,则不烦扰而功增 倍矣。
顽很婢仆宜善遣
婢仆有顽很全不中使令者,宜善遣之,不可留,留则生事。主或过于殴 伤,此辈或挟怨为恶,有不容言者。婢仆有奸盗及逃亡者,宜送之于官,依 法治之,不可私自鞭挞,亦恐有意外之事。或逃亡非其本情,或所窃止于饮 食微物,宜念其平日有劳,只略惩之,仍前留备使令可也。
婢仆不可自鞭挞
婢仆有小过,不可亲自鞭挞,盖一时怒气所激,鞭挞之数必不记,徒且 费力,婢仆未必知畏。惟徐徐责问,令他人执而挞之,视其过之轻重而定其 数。虽不过怒,自然有威,婢仆亦自然畏惮矣。寿昌胡氏,彦特之家,子弟 不得自打仆隶,妇女不得自打婢妾。有过则告之家长,家长为之行遣。子弟 擅打婢妾则挞子弟,此执贤者之家法也。
教治婢仆有时
婢仆有过,既以鞭挞,而呼唤使令,辞色如常,则无他事。盖小人受杖 方内怀怨,而主人怒不之释,恐有轻生而自残者。
婢仆横逆宜详审
婢仆有无故而自经者,若其身温可救,不可解其缚。须急抱其身令稍高, 则所缢处必稍宽。仍更令一人以指于其缢处渐渐宽之。觉其气渐往来,乃可 解下。仍急令人吸其鼻中,使气相接,乃可以苏。或不晓此理,而先解其系 处,其身力重,其缢处愈急,只一嘘气便不可救。此不可不预知也。如身已 冷,不可救,或救而不苏,当留本处,不可移动。叫集邻保,以事闻官。仍 令得力之人日夜同与守视,恐有犬鼠之属残其尸也。自刃不殊,宜以物掩其 伤处。或已绝,亦当如前说。人家有井,于甃处宜为缺级,令可以上下。或 有坠井投井者,可以令人救应。或不及,亦当如前说。溺水,投水,而水深 不可援者,宜以竹篙及木板能浮之物投与之。溺者有所执,则身浮可以救应。 或不及,亦当如前说。夜睡魇死及卒死者,不可移动,并当如前说。
婢仆疾病当防备
婢仆无亲属而病者,当令出外就邻家医治,仍经邻保录其词说,却以闻 官。或有死亡,则无他虑。
婢仆当令饱暖
婢仆欲其出力办事,其所以御饥寒之具。为家长者不可不留意,衣须令 其温,食须令其饱。士大夫有云:蓄婢不厌多,教之纺绩,则足以衣其身; 蓄仆不厌多,教以耕种,则足以饱其腹。大抵小民有力,足以办衣食。而力 无所施,则不能以自活,故求就役于人。为富家者能推恻隐之心,蓄养婢仆, 乃以其力还养其身,其德至大矣。而此辈既得温饱,虽苦役之,彼亦甘心焉。
凡物各宜得所
婢仆宿卧去处,皆为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以至牛、马、猪、羊、 猫、狗、鸡、鸭之属遇冬寒时,各为区外牢圈栖息之处。此皆仁人之用心, 见物我为一理也。
人物之性皆贪生
飞禽走兽之与人,形性虽殊,而喜聚恶散,贪生畏死,其情则与人同。 故离群则向人悲鸣,临庖则向人哀号。为人者,既忍而不之顾,反怒其鸣号 者有矣。胡不反己以思之:物之有望于人,犹人之有望于天也。物之鸣号有 诉于人,而人不之恤,则人之处患难、死亡、困苦之际,乃欲仰首叫号求天 之恤耶!大抵人居病患不能支持之时,及处囹圄不能脱去之时,未尝不反复 究省平日所为:某者为恶,某者为不是。其所以改悔自新者,指天誓日可表。 至病患平宁及脱去罪戾,则不复记省。造罪作恶无异往日。余前所言,若言 于经历患难之人,必以为然,犹恐痛定之后不复记省。彼不知患难者,安知 不以吾言为迂。
求乳母令食失恩
有子而不自乳,使他人乳之,前辈已言其非矣。况其间求乳母于未产之 前者,使不举己子而乳我子。有子方婴孩,使舍之而乳我子,其己子呱呱而 泣,至于饿死者。有因仕宦他处,逼勒牙家诱赚良人之妻,使舍其夫与子而 乳我子,因挟以归乡,使其一家离散,生前不复相见者。士夫递相庇护,国 家法令有不能禁,彼独不畏于天哉!
雇女使年满当送还
以人之妻为婢,年满而送还其夫;以人之女为婢,年满而送还其父母; 以他乡之人为婢,年满而送归其乡。此风俗最近厚者,浙东士大夫多行之。 有不还其夫而擅嫁他人,有不还其父母而擅与嫁人,皆兴讼之端。况有不恤 其离亲戚、去乡土、役之终身,无夫无子,死为无依之鬼,岂不甚可怜哉!
婢仆得土人最善
蓄奴婢惟本土人最善。盖或有患病,则可责其亲属为之扶持;或有非理 自残,既有亲属明其事因,公私又有质证。或有婢妾无夫、子、兄、弟可依, 仆隶无家可归,念其有劳不可不养者,当令预经邻保,自言并陈于官。或预 与之择其配,婢使之嫁,仆使之娶,皆可绝他日意外之患也。
雇婢仆要牙保分明 雇婢仆须要牙保分明。牙保,又不可令我家人为之也。
买婢妾当询来历
买婢妾既已成契,不可不细询其所自来。恐有良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