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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朱子语类-宋-朱熹-第527页

』,去声。自下观上曰『观』。平声。故卦名之『观』去声,而六爻之『观』皆平声。」问「观我生」、「观其生」之别。曰:「我者,彼我对待之言,是以彼观此。『观其生』,是以此自观。六三之『观我生进退』者,事君则观其言听计从,治民则观其政教可行,膏泽可下,可以见自家所施之当否而为进退。九五之『观我生』,如观风俗之美恶,臣民之从违,可以见自家所施之善恶。上九之『观其生』,则是就自家视听言动应事接物处自观。九五、上九『君子无咎』,盖为君子有刚阳之德,故无咎;小人无此德,自当不得此爻。如初六『童观』,小人之道也,君子则吝。小人自是如此,故无咎。此二爻,君子小人正相对说。」
问:「『有孚颙若』承上文『盥而不荐』,盖『致其洁清而不轻自用,则孚信在中,而颙然可仰』。一说下之人信而仰之。二说孰长?」曰:「从后说,则合得彖辞『下观而化』之义。」或曰:「前说似好。」曰:「当以彖辞为定。」又问:「六三『观我生进退』,不观九五,而观己所行通塞以为进退否?」曰:「看来合是观九五。大率观卦二阳在上,四阴仰之。九五为主,六三『观我生进退』者,观九五如何而为进退也。初六、六二以去五之远,观贵于近。所观不明不大。六四却见得亲切,故有观光利用之象。六三处二、四之间,固当观九五以为进退也。」子善遂问:「如此,则『我』字乃是指九五而言,易中亦有此例,如颐之初九曰『舍尔灵龟,观我朵颐』,是也。」曰:「此『我』乃是假外而言耳。」又问:「观卦四阴长而二阳消,正八月之卦,而名卦系辞,不取此义,何也?」曰:「只为九五中正以观示天下,事都别了。以此见易不可执一看,所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也。」此说「我」字,与本义不同,当考。
「观天之神道」,只是自然运行底道理,四时自然不忒。「圣人神道」,亦是说他有教人自然观感处。
问:「观六爻,一爻胜似一爻,岂所据之位愈高,则所见愈大邪?」曰:「上二爻意自别。下四爻是所据之位愈近,则所见愈亲切底意思。」学履。
问「观卦阴盛,而不言凶咎」。曰:「此卦取义不同。盖阴虽盛于下,而九五之君乃当正位,故只取为观于下之义,而不取阴盛之象也。」
「观我」是自观,如「视履考祥」底语势。「观其」亦是自观,却从别人说。易中「其」字不说别人,只是自家,如「乘其墉」之类。
「观我生」,如月受日光;「观其生」,只是日光。砺。
朱子语类卷第七十一
易七
噬嗑
彖辞中「刚柔分」以下,都掉了「颐中有物」,只说「利用狱」。爻亦各自取义,不说噬颐中之物。
张元德问:「易中言『刚柔分』两处。一是噬嗑,一是此颇难解。」曰:「据某所见,只是一卦三阴三阳谓之『刚柔分』。」洽录云:「分,犹均也。」曰:「易中三阴三阳卦多,独于此言之,何也?」曰:「偶于此言之,其它卦别有义。」洽录云:「『刚柔分』,语意与『日夜分』同。」又问:「复卦『刚反』作一句否?」曰:「然。此二字是解『复亨』,下云『动而以顺行』,是解『先入无疾』以下。大抵彖辞解得易极分明,子细寻索,尽有条理。」洽同。
问:「诸卦象皆顺说,独『雷电噬嗑』倒说,何耶?」曰:「先儒皆以为倒写二字。二字相似,疑是如此。」
「『雷电噬嗑』与雷电丰似一般。」曰:「噬嗑明在上,动在下,是明得事理,先立这法在此,未见犯底人,留待异时而用,故云:『明罚敕法』。丰威在上,明在下,是用这法时,须是明见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动于上,必有过错也,故云『折狱致刑』。此是伊川之意,其说极好。」学履。
「噬肤灭鼻。」肤,腹腴拖泥处;灭,浸没也。谓因噬肤而没其鼻于器中也。「噬干胏,得金矢」,荆公已尝引周礼「钧金」之说。按:「噬肤灭鼻」之说,与本义不同。
问:「九四『利艰贞』,六五『贞厉』,皆有艰难正固危惧之意,故皆为戒占者之辞。」曰:「亦是爻中元自有此道理。大抵纔是治人,彼必为敌,不是易事。故虽是时、位、卦德得用刑之宜,亦须以艰难正固处之。至于六三『噬腊肉遇毒』,则是所噬者坚韧难合。六三以阴柔不中正而遇此,所以遇毒而小吝。然此亦是合当治者,但难治耳。治之虽小吝,终无咎也。」
问:「噬嗑『得金矢』,不知古人狱讼要钧金束矢之意如何?」曰:「不见得。想是词讼时,便令他纳此,教他无切要之事,不敢妄来。」又问:「如此则不问曲直,一例出此,则实有冤枉者亦惧而不敢诉矣。」曰:「这个须是大切要底事。古人如平常事,又别有所在。」如剂石之类。学履。

伊川说:「乾坤变为六子」,非是。卦不是逐一卦画了,旋变去,这话难说。伊川说两仪四象,自不分明。卦不是旋取象了方画,须是都画了这卦,方只就已成底卦上面取象,所以有刚柔、来往、上下。
先儒云:「『天文也』上有『刚柔相错』四字。」恐有之,方与下文相似,且得分晓。砺。
问:「君子『明庶政,无敢折狱』,本义云,『明庶政』是明之小者,无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