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处。如甲乙属木,甲便是阳,乙便是阴;丙丁属火,丙便是阳,丁便是阴。不须更说阴阳,而阴阳在其中矣。」或曰:「如言四时而不言寒暑耳。」曰:「然。」
「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五性便是真,未发时便是静,只是迭说。
问:「程子云:『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性上如何说凿?」曰:「性固不可凿。但人不循此理,任意妄作,去伤了他耳。凿,与孟子所谓凿一般,故孟子只说『养其性』。养,谓顺之而不害。」
问:「颜子之所学者,盖人之有生,五常之性,浑然一心之中。未感物之时,寂然不动而已,而不能不感于物,于是喜怒哀乐七情出焉。既发而易纵,其性始凿。故颜子之学见得此理分明,必欲约其情以合于中,刚决以克其私。私欲既去,天理自明,故此心虚静,随感而应。或有所怒,因彼之可怒而怒之,而己无与焉。怒才过,而此心又复寂然,何迁移之有!所谓过者,只是微有差失。张子谓之『慊于己』,只是略有些子不足于心,便自知之,即随手消除,更不复萌作。为学工夫如此,可谓真好学矣。」曰:「所谓学者,只是学此而已。伊川所谓『性其情』,大学所谓『明明德』,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皆是此理」。南升。
「『明诸心,知所往』,穷理之事也。『力行求至』,践履之事也。穷理,非是专要明在外之理。如何而为孝弟,如何而为忠信,推此类通之,求处至当,即穷理之事也。」
圣人无怒,何待于不迁?圣人无过,何待于不贰?所以不迁不贰者,犹有意存焉,与「愿无伐善,无施劳」之意同。犹今人所谓愿得不如此。是固尝如此,而今且得其不如此也。此所谓「守之,非化之也」。
文振再说「颜子好学」一章。因说程先生所作好学论,曰:「此是程子二十岁时已做得这文好。这个说话,便是所以为学之本。惟知所本,然后可以为学。若不去大本上理会,只恁地茫茫然,却要去文字上求,恐也未得。」
伊川文字,多有句相倚处,如颜子好学论。
问:「颜子短命,是气使然。刘质夫所录一段又别。」曰:「大纲如此说。」按:此条集义在先进篇章。
问:「吕与叔引横渠说解迁怒事,又以『三月不违』为气不能守。恐是张子吕氏皆是以己之气质论圣人之言。」曰:「不须如此说。如说这一段,且只就这一段平看。若更生枝节,又外面讨一个意思横看,都是病。」人杰因曰:「须是这里过一番,既闻教诲,可造平淡。」曰:「此说又是剩了。」
「伊川曰:『颜子之怒,在物不在己,故不迁。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不贰过也。』游氏曰:『不迁怒者,怒适其可而止,无溢怒之气也。传所谓『怒于室而色于市』者,迁其怒之甚也。不迁怒,则发而中节矣。喜怒哀乐不能无也,要之,每发皆中节之为难耳。不贰过者,一念少差而觉之早,不复见之行事也。盖惟圣人能寂然不动,故无颜子能非礼勿动而已,故或有不善始萌于中,而不及复行,是其过在心,而行不贰焉。』但其间正心、修身之说,若以不贰过作正心,不迁怒作修身,亦可。恐不必如此。右第三章,凡八说,今从伊川游氏之说。伊川外五说大率相类,其说皆正,故不尽录,然亦不出第一说之意。横渠第一第二说皆曰:『怒于人者,不使迁乎其身。』吕氏亦曰:『不使可怒之恶反迁诸己,而为人之所怒。』此说恐未安。如此,只是不贰过之意。圣人何以既曰『不迁怒』,又曰『不贰过』?若使恶不迁诸己,则只说得『不贰过』。又,横渠曰:『慊于己者,不使萌于再。』萌字说太深,不如游氏作『行不贰』,伊川作『未尝复行』,乃正。范氏曰:『不迁怒者,性不移于怒也。』此说不可晓。若谓性不移于怒而后能不迁怒,却稳,与伊川『怒不在己』之说同。若谓不迁怒,则性不移于怒,恐未当。以『移』字训『迁』字,则说太深。余说亦宽。谢氏曰:『不患有过,盖不害其为改。』其说又太浅。颜子不应有过而后改,特知之未尝复行尔。又与横渠不萌之说相反,皆为未当。杨氏不放心之说无甚差,但稍宽尔。其它皆解得,何止不放心而已。又说『今也则亡』一句,作『无』字说。不知合训『无』字,合作死亡之亡?若训无字,则与下句重;若作死亡之亡,则与上句重,未知孰是。尹氏用伊川说,故不录。」先生曰:「游说不贰过,乃韩退之之意,与伊川不同。伊川意却与横渠同。外书第五卷有一段正如此,可更思之。须见游氏说病处。横渠迁怒之说固未然,然与贰过殊不相似。亡,即无也,或当读作无。」
朱子语类卷第三十一
论语十三
雍也篇二
子华使于齐章
子升问:「冉子请粟,圣人不与之辨,而与之益之。」曰:「圣人宽洪,『可以予,可以无予』,予之亦无害,但不使伤惠耳。」
「冉子与之粟五秉」,圣人亦不大段责他。而原思辞禄,又谓:「与尔邻里乡党」,看来圣人与处却宽。
「张子曰:『于斯二者,可见圣人之用财。』虽是小处,也莫不恰好,便是『一以贯之』处。」义刚录云:「圣人于小处也区处得恁地尽,便是一以贯之处。圣人做事着地头。」
「范氏曰:『夫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