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2-儒藏 -10-语录

66-日知录-清-顾炎武-第33页

星纪。大吕,丑之气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故奏黄钟,歌大吕以祀天神。大蔟,寅之气也,正月建焉,而辰在И訾。应钟、亥之气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故奏大蔟,歌应钟,以祀地。如洗,辰之气也,三月建焉,而辰在大梁。南吕,酉之气也,八月建焉,而辰在寿里。故奏姑洗,歌南吕以祀四望。蕤宾,午之气也,五月建焉,而辰在鹑首。林钟,未之气也,六月建焉,而辰在鹑火。故奏蕤宾,歌函钟,以祭山川。仲吕,巳之气也。四月建焉,而辰在实沈。夷则,申之气也,七月建焉,而辰在鹑尾。故奏夷则,歌小吕。以享先妣。夹钟,卯之气也,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娄。无射,戌之气也,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故奏无射,歌夹钟,以享先祖。《太玄经》所谓:“斗振天而进,日违天而退。”先王作乐,以象天地,其必有以合之矣。
○凶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凶声如殷纣好为北鄙之声,所谓亢厉而微末,以象杀伐之气者也。注谓:“亡国之声,若桑间、濮上。”此则一淫声已该之矣。
○八音先王之制乐也,具五行之气。夫水火不可得而用也。故寓火于金,寓水于石。凫氏为钟,火之至也。泗滨浮磬,水之精也。
土鼓,乐之始也。陶匏,祭之大也。二者之音非以悦耳,存其质也。《国》“令州鸠曰:匏、竹利制。”又曰:“匏以宣之,瓦以赞之。”今之大乐久无匏、土二间,而八音但有其六矣。熊氏谓:“匏音亡,而清廉忠敬者之不多见。”吾有感于其言。
○用火有明火,有国火。明火以阳燧取之于日,近于天也,故卜与祭用之,国火取之五行之木,近于人也,故烹饪用之。
古人用火必取于木,而复有四时五行之变。《素问》:黄帝言:“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季春出少,贵其新者,少火之义也,今人一切取之于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疾之多,年寿之减,有自来矣。
邵氏《学史》曰:“古有火正之官。《语》曰:”钻燧改火。‘此政之大者也。所谓光融天下者于是乎在。《周礼》司ピ氏所掌及《春秋》宋、卫、陈、郑所纪者,政皆在焉。今治水之官犹夫古也,而火独缺焉。饮知择水而亨,不择火以祭以养,谓之备物可乎?或曰:庭燎则有司矣。虽然,此火之末也。“○莅戮于社《大司寇》:”大军旅莅戮于社。“注:”社谓社主在军者也。“《书。甘誓》:”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孔字国云:”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有功则赏祖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于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亲祖严社之义也。“《记》曰:”社所以神地之道。“意古人以社为阴主,若其司刑杀之柄者,故祭胜国之社则士师为之尸。而王奔之将亡,赦城中囚徒,授兵杀,饮其血曰:”有不为新室者,社鬼记之。“宋襄公、季平子皆用人于社,而亡曹之梦亦曰:”立于社官。“宰我战栗之对,有自来矣。○邦朋《士师》掌士之八成,七曰为邦朋。太公对武王,民有十大,而曰民有百里之誉,千里之交,六大也。又曰:”一家害一里,一里害诸侯,诸侯害天下。“嗟乎!此太公之所以诛华士也。世衰道微,王纲驰于上,而私党植于下,故箕子之陈《洪范》,必皇建其有极,而后庶民人无淫朋比德。《易。泰》之九二曰:”朋亡。“《涣》之六四曰:”涣其群,元吉。“《庄子》:”文王寓政于臧丈人,而列士坏植散群。“
荀悦论曰:“言论者计薄厚而吐辞,选举者度亲疏而举笔,苞苴盈于门庭,聘问交于道路,书记繁于公文,私务众于官事。”世之弊也,古今同之,可为太息者此也。
○王公六职之一“坐而论道,谓之王公。”王亦为六职之一也,未有无事而为人君者,故曰天子一位。
○奠挚见于君士冠,士之嫡子继父者也,故得奠挚见于君。
○主人“主人爵弁,裳,缁施。”注:“主人,婿也。婿为妇主。”“主人筵于户西。”注:“主人,女父也。”亲迎之礼,自夫家而行,故婿称主人;至于妇家,则女父又当为主人,故不嫌同辞也。女父为主人,则婿当为宾,故曰:“宾东面答拜。”注:“宾,婿也。对女父之辞也。至于宾出而妇从,则变其文而直称曰”婿“。婿者,对妇之辞也。曰主人、曰宾、曰婿,一人而三异其称,可以见礼时为大,而义之由内矣。
○辞无不腆无辱“归妹,人之终始也。”先王于此有省文尚质之意焉,故辞无不腆无辱。告之以直信,曰先人之礼而已。所以立生民之本,而为嗣续之基,故以内心为主,而不尚乎文辞也,非徒以教妇德而已。
○某子受酬《乡饮酒礼》:“某子受酬。”注:“某者,众宾姓也。”《乡射礼》:“某酬某子。”注:“某子者,氏也。”古人男子无称姓者,从《乡射礼》注为得。如《左传》叔孙穆子言叔仲子、子服子之类。
○辩《乡饮酒礼》、《乡射礼》其于旅酬皆言“辩”,注云:“辩众宾之在下者。”此辩非“辩察”之辩,古字辩与“遍”通。经文言辩者非一。《燕礼》注:“今文‘辩’皆作‘遍’”是也。《曲礼》“主人延客,食,然后辩ゾ。”《内则》:“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宰辩告诸男名。”《玉藻》:“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