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左氏。僖公七年》传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曰:“子父不奸之谓礼。”一传之中二字各出,而义不同。《释名》:“奸,奸也,言奸正法也。”以“奸”释“奸”,其为两字审矣。又奸字亦可训为“干禄”之干,《汉书,荆燕吴传》:“齐人田生以画奸泽。”《史记》作“干”,然则“奸”但与“干”通用,而不可以为“奸”也。後人于案牍文移中以“奸”字画多,省作“奸”字,此如“繁”之为“烦”,“冲”之为“冲”,“‘驿”之为“ㄞ”,“台”之为“台”,皆借用之字。
○讹“讹”字古作“讠为”,“伪”字古亦音讹。《诗。小雅》:“民之讹言。”笺云:“伪也,小人好诈伪,为交易之言。”《尔雅》注:“世以妖言为讹,”《太平御览》引武王之《书钥》曰:“昏谨守,深察讹。”泰昌元年八月,御史张泼言:“京师奸宄丛集,游手成群,有谓之把棍者,有谓之讹头者。请将巡城改为中差,一年一代。”
○谁何《诗》:“室人交遍摧我。”《韩诗》作“讠崔”,《玉篇》作“{谁工}”,丁回切。谪也。《六韬》:“令我垒土,谁何不绝?”《史记》:贾谊《过秦论》:“陈利兵而谁何?”“谁”、“讠崔”同,“何”,“呵”同。《汉书。五行志》:“主公车大谁卒?”注:“大谁,主问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谁何也。”此解未当。《焦氏易林》:“当年少寡,独与孤处,鸡鸣犬吠,无敢谁者。”《说苑》:“民知十己,则尚与之争,曰不如吾也。百己则疵其过,千己则谁而不信。”杨雄《卫尉箴》:“二世妄宿,败于望夷。阎乐矫搜,就者不谁。”
《史记。卫绾传》:“岁余,不谯呵绾。”《汉书》作“不孰何绾”,难晓,疑“谯”讹为“谁”,“谁”又转为“孰”也。
《周礼。射人》:“不敬者苛罚之。”注:“苛谓诘问之。”按此“苛”亦“呵”字。
○信《东观馀论》引晋武帝、王右军、陶隐居帖及《谢宣城传》谓:“凡言信者,皆谓使人。”杨用修又引《古乐府》:“有信数寄书,无信长相忆”为证,良是。然此语起于东汉以下,杨太尉夫人袁氏《答曹公卞夫人书》云:“辄付往信。”《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魏杜挚《赠母丘俭诗》:“闻有韩众药,信来给一丸。”以便人为信始见于此。若古人所谓信者,乃符验之别名。《墨子》:“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史记。刺客传》:“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汉书。石显传》:“乃时归诚,取一信以为验。”《西域传》:“匈奴使持单于一信到国,国传送食。”《後汉书。齐武王传》:“得司徒刘公一信,愿先下。”《周礼。掌节》注:“节犹信也,”行者所执之信,此如今人言印信、信牌之信,不得谓为使人也。故梁武帝赐到溉《连珠》曰:“研磨墨以腾文,笔飞豪以书信。”而今人遂有书信之名。
○出《尔雅》:“男子谓姊妹之于为出。”《传》中凡言出者皆是外甥。《左氏。庄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僖七年》:“申侯,申出也。”《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
《襄二十五年》:“我周之自出。”又:“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二十九年》:“晋平公,杞出也。”《三十一年》:“莒去疾奔齐,齐出也。展舆,吴出也。”《昭四年》:“徐子,吴出也。”《公羊。文十四年》传:“接,晋出也。”“ㄑ且,齐出也。”《史记。秦本纪》:“晋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汉书。五行志》:“王子晁,楚之出也。”而《公羊。襄五年》传:“盖舅出也。”则以舅甥为“舅出”矣。
○鳏寡鳏者,无妻之称。但有妻而于役者,则亦可谓之鳏。《诗》:“何草不玄,何人不矜。”“矜”读为“鳏”是也。寡者,无夫之称。但有夫而独守者,则亦可谓之寡。《越绝书》:“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独山上,以为死士,示得专一。”陈琳诗:“边城多健少,内舍多寡妇。”是也。鲍照《行路难》:“来时闻君妇,闺中孀居独宿有贞名。”亦是此义。
妇人以夫亡为寡,夫亦以妇亡为寡。《左传。襄二十六年》:“齐崔杼生成及疆而寡。”《小尔雅》曰:“凡无妻无夫通谓之寡。”《焦氏易林》:“久鳏无偶,思配织女。求其非望,自令寡处。”
○丁中唐高祖武德六年三月:人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天宗天宝三载十二月癸丑,诏曰:“比者成童之岁,即挂轻徭;既冠之年,便当正役。悯其劳苦,用轸于怀。自今宜以十八已上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杜子美《新安吏》诗:“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是十八以上皆发之也。然史文多有言“丁中”者,举丁、中可以该黄、小矣。《辽史。耶律学古传》:“多张旗帜,杂丁黄,为疑兵。”盖中小皆杂用之,而史文代以“黄”字,黄者,四岁以下,何可杂之兵间邪?
○阿《隶释。汉ゾ坑碑》阴云:其间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系以‘阿’字,如刘兴阿兴、潘京阿京之类,必编户民未尝表其德,书石者欲其整齐而强加之,犹今闾巷之妇以“阿”挈其姓也。《成阳灵台碑》阴有主吏“仲东阿东”,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