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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诗经通论-清-姚际恒-第6页

属●;鱼、虞、歌、麻、尤、萧、肴、豪,属舌;支、微、齐、佳、灰,属齿;其鱼、虞、歌、麻、尤又以舌兼齿,故与支、微亦共为一韵;侵、覃、咸、盐,属唇。如此之类,凡直呼其音则自然相,不必改音纽捏以为音也。若夫音,必其韵之本不通者,始可加以名。愚今分为三:一曰「本韵」,见上。一曰「通韵」,此以韵之自为通者而通之也;有入声与无入声自为通,见后。一曰「韵」,此则其本不相通者也。大抵诗中为本韵者十之九而有余,为通韵者十之一而不足,为韵者尤寥寥无几。此或古之字音原与今别,今不可考耳,究竟不可谓之韵。韵者,不相通者也。古人决不以不相通之韵为韵。自此而三百篇之韵可以一意贯通,畅然无疑,使古韵昌明于世;其余纷纷之说可尽废矣。详见后诗韵谱。
  诗何以必加圈评,得无类月峰、竟陵之见乎曰:非也,予亦以明诗旨也。知其辞之妙而其义可知;知其义之妙而其旨亦可知。学者于此可以思过半矣。且诗之为用与天地而无穷,三百篇固始祖也,苟能别出心眼,无妨标举。忍使千古佳文遂尔埋没乎!爰是叹赏感激,不能自已;加以圈评,抑亦好学深思之一助尔。
  孔子曰:「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予谓人多错解圣言。圣人第教人识其名耳;苟因是必欲为之多方穿凿以求其解,则失矣。如「雎鸠」,识其为鸟名可也,乃解者为之说曰「挚而有别」,以附会于「淑女」、「君子」之义。如「乔木」,识其为高木可也,乃解者为之说曰「上疏无枝」,以附会于「不可休息」之义。各详本文下。如此之类,陈言习语,凿论妄谈,吾览而辄厌之鄙之。是欲识鸟、兽、草、木之名,或反致昧鸟、兽、草、木之实者有之;且或因而误及诗旨者有之;若此者,非惟吾不暇为,亦不敢为也。故编中悉从所略,并志于此。作是编讫,侄炳以所作诗识名解来就正,其中有关诗旨者,间采数条,足辅予所不逮;则又不徒如予以上所论也;深喜家学之未坠云。
诗韵谱
 三百篇自为古韵。今从约法,以今韵该之,分本韵、通韵、韵三者,各注于诗句之下;检此可一览而辨云。
本韵
  平声凡五部。
 东、冬、江、阳、庚、青、蒸。
 支、微、齐、佳、灰、鱼、虞、歌、麻、尤。
 鱼、虞、歌、麻、尤、萧、肴、豪。
 真、文、元、寒、删、先。
 侵、覃、盐、咸。
  上、去声
 即同平声。惟入声不通。
  入声
 与去声通。不与平、上通。其无入声之去声,与有入声之去「去」,原作「入」今改。声,见下通韵。此二声尤通用。
通韵
  东、冬、江、真、文、元、寒、删、先、阳、庚、青、蒸、侵、覃、盐、咸。有入声者自为通。
  支、微、鱼、虞、齐、佳、灰、萧、肴、豪、歌、麻、尤。无入声者自为通。

 不相通者偶通之,谓之。间有四声通用者,即同音。
诗经通论卷一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国 风
  大序曰:「王道衰,礼乐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说者遂以二南为正风,十三国为变风。此谬也。诗无正、变。孔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变则必邪,今皆无邪,何变之有!且曰:「可以群,可以怨。」未尝言变也。季札论诗,论其得失,亦未尝言变也。夫风者,假天运之风以名之者也。天行之风递运乎四时,安有正、变乎!若夫雅既分大、小,未有大、小中又分正、变也。果尔,当时何不直分正、变而分大、小耶故谓风、雅有正、变者,此自后人之说;质之圣人,无是也。
  周 南
  周南、召南,周家王业所本,以文王时当其中,上之为太王、王季,下之为武王,皆该其内。故孔子曰:「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周、召皆雍州岐山下地名,武王得天下以后,封旦与奭为采邑,故谓之周公、召公。此诗当日言周、召,只属采诗地名,不属周公、召公也。郑氏乃谓文王受命,作邑于丰,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非也。文王为诸侯,安得辄封公之采地!诗第称文王「作邑于丰」,非有所他及也。孔氏为之说曰:「文王既迁于丰,而岐邦地空,故分赐二公以为采邑。」此属臆测,无所证据。故知文王之世未封周、召,则释二南之诗者不必切合于二公亦明矣。召地后封召公,故以甘棠之召伯者附焉。若周南,则固无周公事也。孔氏曰:「周南无美周公,或时不作,或录不传也。」此遁辞。大序曰:「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既以二南系之二公,遂以其诗皆为文王之诗;见关雎、葛覃为妇人,诗序以他诗亦皆为妇人。文王一人,何以在周南则以为王者,在召南则以为诸侯太姒一人,何以在周南则以为后妃,在召南则以为夫人皆不可通也。集传最恶小序,而于此等大端处皆不能出其藩篱,而又何恶而辨之之为!故愚谓遵序者莫若集传也。「南」者,雍岐之南,即周、召地也。又或因鼓钟「以雅以南」,礼「胥鼓南」,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