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
  指
  调
  
  
   高
  大
  石
  角
   林
  钟
  角
   双
  
  角
   越
  
  角
   小
  石
  角
   大
  石
  角
   歇
  指
  角
  
  
  
  下
  一
   下
  凡
  
  上
  
  六
  
  尺
   高
  四
   高
  工
   下
  凡
  
  上
  
  六
  
  尺
   高
  四
   高
  工
   高
  一
  
  
  《宋史?乐志》云,“燕乐七商皆生于太簇,七角皆生于应钟。”
  则七商一均,琵琶之第二弦也。
  (何以见得?燕乐七商皆生于太簇者,七商调之音阶,皆同于黄钟均以太簇为宫之音阶也)
  此弦琴中无此声(琴中岂无太簇声?),琴散声不用二变,故以为应钟声。(何意?)即今三弦之老弦也(何以见得?)。
  
  七角一均,琵琶之第三弦也,(何以见得?)此弦琴中亦无此声(古琴正调一二三弦定为黄钟,太簇,仲吕,故无姑洗声?)。
  即今三弦之中弦也(何以见得?)。
  
  段安节曰,“商、角同用”,则亦应钟声(明明是姑洗,那会是应钟!),其调名皆与七商相应。故《宋史?乐志》直云七角皆生于应钟,不云姑洗也。
  然则燕乐太簇,姑洗二均,皆应钟声也。
  (太簇,姑洗皆为应钟?若可以这样任意指称,则28调之谜,还有何不可解之处呢!)
  《补笔谈》云,
  “夹钟(为)商今为(时调)高大石调,
  无射(为)商今为(时调)林钟商,[其锦案:此下当有”仲吕商今为双调“七字。]
  (仲吕(为)商今为(时调)双 调)
  黄钟(为)商今为(时调)越 调。
  林钟(为)商今为(时调)小石调,
  太簇(为)商今为(时调)大石调,
  南吕(为)商今为(时调)歇指调,
  
  中吕(为正)角今为(时调)高大石角,
  黄钟(为正)角今为(时调)林钟角,
  林钟(为正)角今为(时调)双 角,
  太簇(为正)角今为(时调)越 角,
  南吕(为正)角今为(时调)小石角,
  姑洗(为正)角今为(时调)大石角,
  应钟(为正)角今为(时调)歇指角。”
  
  观表亦不烦言而解。
  
  七角之声,虽少清于七商,而实与七商相复。
  (此说为凌廷堪独创,但并无论据)
  故北宋干兴以来,七角即不用,盖并入七商也。
  (否!角调音阶是含大三度与小二度之五声音阶,比元时才失传的羽调,其日本味更浓,所以早在宋时已先羽调失传。)
  七角既生于应钟,则小石角乃姑洗(为闰)角,林钟角即林钟(为闰)角,
  (否!《孟溪笔谈》所载之小石角乃南吕(为正)角,林钟角乃黄钟(为正)角)
  故段安节《琵琶录》曰,“小石角亦名正角调。”
  (小石角之亦名正角调与此何干?)
  
  《景佑乐髓新经》曰:
  “林钟(为闰)角,在今乐亦为林钟角”也。
  [此角为闰角]
  大石调、高大石调、小石调,即《唐志》、《宋志》之“大食调”、“高大食调”、“小食调”也。
  林钟商即《宋志》之商调也。
  大石角、高大石角、小石角,即《唐志》、《宋志》之“大食角”、“高大食角”、“小食角”也。
  林钟角即《宋志》之商角也(?)。
  宋人以蕤宾配勾字,(时调)歇指角为蕤宾(为)角,
  (《孟溪笔谈》所载之歇指角杀声虽为蕤宾/勾,但声律调名则为应钟(为)角,而非蕤宾(为)角)
  杀声当用勾字,今(《孟溪笔谈》)不用勾字,而与林钟角同用尺字,可见勾字即下尺也。
  (时调)越角为南吕(为)角(《孟溪笔谈》所载之越角杀声虽为南吕/工,但声律调名则为太簇(为)角,而非南吕(为)角),杀声当用(高)工字,《补笔谈》作上字,盖因字形而致误也。
  (此段《补笔谈》多误,惟此字所载确为工字,所误者当为高工,缺一高字)
  南宋七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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