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得中和者必寿,经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禀中和之气。
丁巳 壬寅 戊辰 丙辰 此命火土相停,癸巳运丁亥年,不禄。
晦火无光于稼穑。
注释:丙丁火非特畏水为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
戊戌 戊午 丙午 己丑 此女命丙日生,逢午戌火局,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终为灶下之婢妾。
盗木绝气于丙丁。
注释:凡火盛成局,则木临火地,烟灭灰飞,若阳宫食神多者是。然阳木则成,阴木次之。
丙戌 丙申 甲午 丙寅 此甲午生于申月,乃偏官格也。年时寅午戌会火局,制伏七煞太过,又会失垣,乃一俗人,行寅运丙戌年不禄。
火虚有焰。
注释:凡丙丁日,遇甲乙寅卯木生之,或类火局。皆为火虚有焰而吉也。若被土重掩光,则火实无为。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此李状元命,木火通明,杀生印,火明木秀。
金实无声。
注释:阳金出土,须有火锻,方能成器。若无火锻炼,则金成块物,而内实无声也。人命亦然。
戊申 庚申 庚申 甲申 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纯金,类成顽金,而无水火锻炼,又行西方金乡,乃金实无声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注释:水泛木浮,不分阴阳,用之不验。盖甲木生亥无咎,乙木死于亥,水泛则浮也。
辛亥 庚子 乙未 甲申 此女命以庚金为夫,喜透归禄,夫星得地,年杀又生于予而得垣。以格论之,为官杀混杂,以理推之,则又不然,取甲木配辛,日主乙与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行卯运合局。身旺为福。一交甲辰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遇丁亥年,壬水太旺,八字运岁,全是水象,庚金沉水,乙木死绝,乃水泛木浮也。如活木无土以培其根,被壬水浸淹摇荡其根矣,果患面肿浮面之病,而不禄矣。
土重金埋者阳金。
注释: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埋者,乃阳金也。盖阳金为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庚金生逢五月,乃正官格也。惜乎无一点财星,官无生意地支纯土,又透出枭神掩火,而金遭埋没,行西北方财官运,皆名利俱无也。
水盛则危。
注释:凡水盛滔滔,贵乎土止,虽曰土克水,然水局者,必要土培为福。四柱全水象而无土止者,则有泄流之患。
壬子 癸卯 壬子 庚子 此女命泛滥而无土止,更兼羊刃伤官,又行西北运,而流走无定,淫乱太盛,乃下贱也。
火明则灭。
注释:凡火无不明之理,无不灭之象,若非圣人泄机,孰得而知之。是以命贵在得中和,方为上格,太过不及者下格矣。
阳金得炼太过,变革奔波。
注释:凡五行归禄者,不喜见官星。且如阳金归禄,兼坐火库,则金已成器,不必再要见火陶熔,恐变革也。
癸卯 庚申 庚戌 甲申 此造庚金,日坐火库,得煅成器,再行丁巳运火乡再段,反为太过之患矣。盖以物理推之,庚申归禄,乃从革而成气之象也。复行火乡,又见损而不成物也。果在此运,事物变革,受其劳禄,再行卯运,及岁支财神会局,受职州判,大发财利。
阴木归垣失令,终为身弱。
注释:凡五行失令者,纵然归禄得垣,被比局持势于月令,不作身旺格矣。
癸丑 甲寅 乙卯 己卯 此造乙日坐卯,虽禄得坦,奈生于寅月,阳木得令,阴木反弱,累年未遇。古云木向春生,作生旺论。却乙在二月得令,甲在正月。若失其时,反为身弱。直运至辛亥,亥卯合局印授扶身,戊子年中举,会试下第,授长山县知县。
土重而掩火无光,逢木反为有用。
注释:此与晦火无光同论。
癸未 己未 丙戌 己丑 此八字丙日主,干支俱系土象,无木成其火,故掩火无光。
水盛则漂木无定,若行土运方荣。
注释:此言阳木也。如甲木居于子,乃木败之乡,而水太盛,无土以制之,主风流无度,好酒色之徒。
甲寅 乙亥 甲子 甲子 此造甲日,身坐败地,生亥水失土所止,此人虽智巧,能说能为,特虚名一生,功名无成。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须要中和。
注释:凡太过不及皆不吉也,贵乎禀中和之气。人能持此语以为论,则修齐治平之道,不出乎此,人命亦然。
辛亥 戊戌 壬辰 甲子 此造壬禄于亥,子辰全是水象,喜得月令干支纯土止水,一生富贵,寿年九十九而终,得中和之命。
土止水流全福寿,土虚木盛必伤残。
运会元辰,须当夭折。
注释:凡水滔滔无土止者,必主飘荡,寿亦不永矣。
丁丑 壬子 壬申 辛丑 此造壬生子月,水局太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