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不绝。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烟花之女。
  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则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门户出花之人,及水旺则泛,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
  
  艮金瘦小,离坎高雄。
  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质不广。离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气,主人高雄壮,乃火炎高、水势涨也。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之地,主口舌生疮,生是非。
  
  子午阴阳盛衰,两分卦兆。
  子为水,午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则太过,衰则不及,火太过则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则无光。水太过则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则有滞。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过盛,亦不偏衰。
  
  南多北少,家则破人亡。
  命有东南西北,及昼夜和阴阳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贵。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见壬癸亥子,乃阳多阴少,有昼无夜,主凶。
  
  反此之方,男女消落。
  易言之,南少北多,即有夜无昼,阴多阳少,亦主不吉。
  
  东方全见,妻儿则难保长春。
  凡见甲乙,及寅卯辰三会木,为一气秀气,虽然富贵,未免克妻子之懮。
  
  西旺东衰,金盛则家不吉。
  凡见庚金,及申酉戌三会金,主家私不吉。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凡见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多巧也。
  
  癸甲壬金,胡人狡佞。
  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水太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月胎岁合,祖立他门。
  月胎,受胎之月,年为祖墓,即胎元与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则主祖上立他人门户也。
  
  岁日朝时,自身舍立。
  年干与日或时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时干,或丙年干辛日或时干,主自身舍离本家,或过继之人。
  
  合分内外,取于进退之方。
  天干五合,分内合及外合。内合,以日干合他干者,如己日干合甲年干为内合者,主进。日干除外之干合者,如己时干合甲月干,谓外合则主退。
  
  略见其强,足见妻夫之势。
  男以财为妻,女以官为夫,观夫妻星坐下之地,以论运势强弱。
  
  合逢四柱,后来妻再产儿郎。
  凡四柱中,见天干两相合者,主后妻再产儿郎。
  
  隔合居中,妻子财间须见破。
  即两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与壬年合,中隔戊月与癸时合,谓之隔合居中,主妻或财破散。
  
  合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也,例如:乙庚合在丑寅墓绝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绝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傍他人而立身之命。
  
  时日暗投逢合,孤儿义女。
  日干为己身,时柱为子女,日干与时支藏干合,谓之时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时,巳藏戊,为戊癸合,余如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儿义女。
  
  地刑所见,次母所生。
  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见戌,巳酉丑人见未,寅午戌人见辰,亥卯未人见丑,如犯两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壬丁于命败之乡,出于偏房外妄。
  壬为天后主妇人,丁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会,干名私门,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于命败之乡,主出于偏房外妄所生,木败子,金败午,火败卯,水土败酉,以纳音五行十二运为之,例如丁卯与壬子,为火败与木败。
  
  干合身败,须信男女娼淫。
  日干为己身,有合又遇败地,皆主男女娼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为土败酉,金败午。
  
  身到旺乡,有鬼者自须贵显。
  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谓之旺乡,上带官鬼者,主荣贵显达。
  
  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
  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长女,丙丁到寅,火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女。
  
  时与胎运月合,必须延月而生。
  胎者,受气也,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时柱戊寅,戊癸合。
  
  辛多旺相,老妇长年。
  六辛为太阴,主妇人临旺气者,定主阴人寿长也。
  
  金盛逢刑,非法亡没。
  金临盛旺之乡,克身者,主非横杀伤亡殁也,如甲日见庚,且庚临申酉旺地,克甲也。
  
  甲逢壬癸,生于江水之中。
  如甲生人逢壬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