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夕见西方,去日前稍远,夕时近南方则渐迟,迟极而留,留而近日则逆行而合。日在于后,晨见东方。逆则留,留而后迟,迟极去日稍远。日一时欲近南方,则运行以迫日,晨伏于东方,复与日合。
  此五星合、见迟、速、逆、顺流行之大经也。
  南方春,太阳之位,天地之经也。月星之行,当天地之经。则远日失留,逆行而不居焉。故三星经天,二星不经天。
  阴星,是臣道也,日去而隐,臣不得专也。昼而见上者为经
  天,其占为下臣为变;更经天,为肃霜至,为旱。备五星经天,天变所未有也。五星应历度,曰为政令有常。若违历错度逆行盈缩者,为乱行,乱行则为失矣,彗孛焉。
  五星杂占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顺时应节。
  色变青,比参右肩;赤比心大星,黄比参左肩,白比狼,黑比奎大星。
  不失常色而应其央者,吉。色害行,凶。所去所宜之辰,其分得位。岁星以德,荧惑以礼,填星有祸,太白兵强,辰星阴阳合。所行所宜之辰,顺其色而有角者胜,其色变者败。居实有德也,色胜位;行胜色,行尽胜之。
  木、火、土、金、水五星守其子,则阳气不足,岁多水灾,民饥;守其母,有阴谋者必败,或曰阴气不足,水灾。守所胜,赋役击,强凌弱,众暴寡,多盗,兵起。若圆而色变白,丧,旱。赤则中不平,为兵;青为夏水,黑为疾;黄。若用角,亦占其色。
  赤角犯我城,黄角地之争,白哭泣之声,青兵忧,黑角水困,穷兵之所终。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宁,歌舞以行,不见灾疾,五谷丰登。
  其主时侯以其月,色变则所行失矣。
  占期五星休时,四序不同,各于其时而为主焉。及其见罚降祥,则大小异其体,并殊其色。或光润泽明争,或暗微芒角凌犯有异,即可消息之。水、火、土有吉祥,则常明。期季月,若主色见祥,则应在合月。福德之祥,以王时在乎合月、王日、王辰。若为不及之祥,则应在冲月。若王月见祥,应在刑月。
  期发者于所胜之日。
  金、水二星即以杀月、杀日、时
  以期远近,刑亦如之。凡灾大,事大而期远,灾小,事小而期近。近即一日、十日,远或一纪十年。论兵杀,论诛戮以刑,论德以德,生死亦尔。
  五星期应五星凶吉期应日数:木星应以木日,又甲乙日。火应火日,或丙丁日。他同。
  日月星期灾变应期杀将日、月、星期十二辰候,其灾变吉凶之期,杀将甲乙日,应在一金,余皆然,以制然也。
  二十八宿灾期二十八宿以十二辰灾变期:星木应在金,以受制言也。
  又曰木十二,火十三日,土十八日,金八,水十。
  五星守犯列舍应期五星守犯列舍应期:守则在春、在秋前后;冬夏应期法,随气所制前后;夏冬应其法,随气所在制前后;犯乃前春后秋,左冬右夏,应以王处为前,其对为后,左右纵之。又云灾祥发见,应在冲月甲乙日,有灾期百二十日;丙丁,八十日;戊己,六十日;庚辛,四十日;壬癸,二十日。凡占侯灾变期,应参详大小、灾福、浅深、四时,休王,审而用之。
  流星犯五星凡流星犯岁星也,苍黑,大司农死;赤,岁病饥,黄白,岁乐食足。赤光直穷岁星过,或曰光而锐刺,过害也。黄润行缓,头尾端直,去岁星一二寸减者,其地有福,四夷来。
  犯荧惑,则其下有福,若光明映荧惑者,邻国有大使者至,权威有奸谋。抵则大早岁饥。冲而无光,其分有忧,岁
  荒民流。入乃国多谗臣,天子备灾。犯填星,则外奸人或夷狄来。色赤,有兵;黑有水,或有丧。又为民多事。若其星有大芒,色黄,主德昌。无光,其下主有忧。
  抵而相去一寸许,凌填星,光润者,其分有德也。入太白,其分军败。无兵,兵起;强国以战,亡。冲而无光,其军忧将死。前后有角,光锐而穿太白,其下有德令。犯辰星,德令施于四方。水官忧,又为大水。夺辰星光者,有外邦使者论得失事。入则天下水,大理御史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