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迟三百四
十三日八百一十五 减百二十一 速二百二十三 二十七日九百七十九 减百二十五 迟百九十六
十四日八百八 初减一百二
末减二十九 速一百二 二十八日九百八十五 减百三十四
初减七十一 迟七十一
二十日气中影消息数,盈缩数,晨前刻,(及分)昏去中度,定日度,及寄冬十一月,一丈二尺七寸五分,息初先盈,末三十刻八十二度二分,斗十二度。
赤道度
斗二十六 牛八 女十四 虚十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九十八度
斗分三百二十八
奎十六 娄十三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四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八 南方一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方七十五度
黄道度
斗二十四
及分 牛七 女十一 虚十 危十六 室十八 壁十 北方九十六度
奎十七 娄十三 胃十五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三 参十 西方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四 星七 张十七 翼十九 轸十八 南方一百九度
角十二 亢十 氐十六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 东方七十七度
终率:一千九十三万九千三百一十三。奇率:三百。
约终:三万六千四百六十四。奇:一百一十三。
交中: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二。奇:五十六半。
亏朔:三千一百六。奇:一百八十六。
望实:一万九个七百八十五。奇:一百五十。
后准:一千五百五十三。奇:九十三半。
前准: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八。奇:二百六十三。
推泛交分术,置总实,以终率去之,不足去者,奇率乘之,满,终率又去之,奇率约之,为天正恒朔夜半入交分。不尽为奇。(以天正恒朔小余,朔泛交分,交加分,即天正恒。)
求望泛交分,以望实加之,求以朔者,以亏朔加之,满,约终去之。
推朔望定交分术,以六十一乘定迟速数七十,七十七除之,所得为限数及入气盈缩,加减泛交分,为定交分。
推入蚀限术,入交定分,如交中已下为月在外道,交中已上,以交中减之,余为月在内道。内外分如后准巳上,前准已上者,为入蚀限,望则月蚀朔入限。月在里者,蚀入限如后准已下,为交后分,前准已上,反减交中,余为交前分。置前后分,以一百一十二约之,为去交时数。
推日月蚀所在辰术,如求律气,应加时法,得加时所去辰。月在冲辰蚀。昔非正见者,于日出及日没前十二刻半内其初末,以候之。
求月在表朔蚀,准夏至初去交前后二百四十八分为初准已下,加则午正前后七刻内者蚀。又夏至前后,每一日损初准二分,毕于前后九十四日,各为每日变准。若变已下加时如前者蚀,又以末准六十,减初准及变准,余以十八约之,为刻准,以算。午正前后七刻数,百时准加时去时准内去交,如末准已下,前蚀。又置末准,每一刻加十八,为差准。加时刻去午正前后,如差准刻已下去交分,如差准已下者,甚蚀。秋分至春分,去交如末准已下,加时南方三辰者,二蚀。
求月在里朔不蚀,准夏至日,去交一千三百七十三初为准,初准已上,加时午正前后十八刻,内或不蚀。又夏至后,每一日益初准一
分半,毕前后九十四日,各为每日变准。以初准减变准,余,十而一为刻准,以减午正前后十八刻,余为时准。去交在变准已上,加时准,内或不蚀。
推月蚀分术,置去交前后定分,冬交前皆去二百二十四;春交后去一百,交前去二百;夏不问前后去五十;秋交后去二百,交前去一百,不足去,蚀既。有蚀者,以减后准一百四而一,余,半已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