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传入三交,贼来必战。游神并,行人来,病反复,官改动。或夫妻年立其上,主室家离散,兄弟年立其上,主争财异居。将得天后,事起妇人,乘蛇虎元,犹加惊恐。
《观月经》
日辰是卯酉,所临作用神。名为龙战卦,进退事逡巡。
凡卯酉日占事,行年在卯酉上,又遇卯酉入传,卯酉上发用者,是龙战卦。其余日卯酉上发用者,亦是龙战卦也。
父子难同室,夫妻亦不亲。
若是仲日神位发用在卯酉上,主分离之事也。
分财争内外,论盗在比邻。立秋乙卯日,辰时发用神。天罡临卯上,发用正含嗔。
假令乙卯日巳将辰时占,一课巳乙、二课午巳、三课辰卯、四课巳辰,取辰加卯下贼上发用,是天罡在卯也。
人年立卯酉,正是涉迷津。
人行年本命立卯酉,得此卦其人应涉迷津也。
《心镜》
龙战元黄二八门,春生秋杀决于分。
二月建卯,春分,生万物。八月建酉,秋分,杀万物。卯是日出月入之门,酉是日入月出之门。但遇卯酉日占事,用起其上,或人行年本命立卯酉者,则用此卦也。
燕至燕归离会兆,雷发雷收见潜因。
二月元鸟至,以象会。八月元鸟归,以象离。二月雷乃发声,龙见德。八月雷始收声,龙潜形,应离会之象。
如今卯酉日占事,行年用起立斯辰。
卯酉日占,或行年本命在卯酉上,或用神在卯酉上,是龙战卦也。
刑德两途俱合此,
二月春分生万物,主德复有杀气,盗刑而榆荚落。八月秋分杀万物,主刑复有德气,盗施而蒜麦生。故曰刑德两途俱合此也。
出南入北忌遭迍。行人进退心疑贰,兄弟乖张妻不亲。
《袖中金》
卯酉日占事,卯酉上发用,名曰龙战卦。卯酉,天之私门,生杀有限,分社有期。雷动龙奔,示其有战。主人心疑惑,进寸退尺,动有乖离之象。
假令立秋乙卯日巳将辰时占,天罡加卯发用,凶。若行年又在卯酉者尤凶。
辰勾
巳青
午空
青 勾 空 青
巳 辰 午 巳
辰 卯 巳 乙
午未申酉
巳 戌
辰 亥
卯寅丑子
《曾门》
二八门上一为发用,欲行难行,欲止难止。人年立之,或分或异。刑德集聚,俱合于门。天地解离,不可复合。
《定章》曰:二月建卯,出万物之门。八月建酉,纳万物之门。日出卯,月生酉,此皆日月所游,万物所从。故曰卯酉之辰为二八之门。用起立此,占人欲行不得行,欲止不得止,以象刑德,俱合于门。生者东南,入者西北。人年立卯,卯日占事,用起卯上。或人年立卯,以酉日占事,用起酉上。以此占人,动摇不安。夫妻年在上,室家分绝。兄弟年立之,争财异居。以应刑不应德。合者将离,居者将徙也。
丁卯日戌加卯用,年在卯上,曰二门。是欲行难行,欲止难止。主室家分离,兄弟异居也。
死奇课
凡斗罡系日辰阴阳发用,为死奇课。斗罡者辰也,盖天罡为死奇凶恶厌翳之神,死囚带杀,所在者殃。如罡加四课之神,主死亡奇怪之事,故名死奇。月为刑奇主刑杀,占者咸凶,故主病疾忧患。日奇为福德,主奸盗并息,反凶为吉。统“未济”之体,忧中望喜之课也。
象曰“辰为天罡,刑狱之曜。疾病死期,征战凶兆。论讼被囚,干贵失靠。婚嫁出行,祸患自招。”如带日鬼日墓,灾劫恶煞相并克贼,及乘白虎,为必死之兆,大凶。更临岁月之上,为三死课,祸尤凶。经曰“三者尽伤,岁必受殃。”此天罡临日,旬内忧;临辰,月内忧;临岁,岁内忧。孟忧二亲,仲忧己身,季忧妻奴,当应未济初六濡其尾吝之凶象也。若旺相德合相生遇吉将,或六处有冲克救神及日奇,反吉。辰为月将尤美,为死奇回光,除祸为福,则应六五,有孚吉象也。
如甲子日丑时巳将占,辰为天罡,加子为用,死奇课。
辰元
申青
子蛇
青 元 六 白
申 辰 戌 午
辰 子 午 甲
酉戌亥子
申 丑
未 寅
午巳辰卯
《订讹》
死奇:天罡发用,月行度到角亢之分,或月宿临太岁,日辰皆是天上日月星三奇,天罡星宿为死奇,月宿为刑奇,日宿为德奇。盖白昼万物光辉,夜则鬼神不潜,奸盗为害,所以日主德,月主刑,星主死也。日宿即月将是也;月宿乃月躔度。天罡太阴同见,六处有月将照之,谓死奇回光。只有太阴刑奇单见,亦主病患。而又天罡恶神并,且无月将救援,定主死亡奇祸,故名死奇。
《观月经》
式加死奇卦,天罡日月论。死亡推斗下,忧患月中陈。日至能除祸,诸家卦备均。
所生为父母,同类兄弟亲。墓处论妻妾,三奇推苦辛。斗临遭死损,月至忧患频。日到灾殃散,思量卦有神。
如甲乙,亥为生,寅卯为类,未为墓是妾。如丙丁,寅为生,巳午为类,戌为墓。戊己,巳午为生,四季为类,辰为墓。庚辛日巳为生,申酉为类,丑为墓。壬癸日申为生,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