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而享受也。
  五.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略周详而如愿。时机相合而遂心。知交戚谊之援助。上亲下合之融洽。尽量而获其职权利益之倍功也。
  六.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名不而达到。利不劳而成功。用人而得力。托人而可靠。而获其自然利益之半功也。
  七.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借力而进取。因此而达彼之过渡阶梯。结合而互利。守内而达外之同舟共济。而获其一举两得之名实相符也。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而享受之利益有余不足各异也。
  八.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仓猝之进。而投其机。积极之勇为。而捷其时。其成功也速。其发达也暴。作暂而不久之例。
  九.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远深虑。称见以成功。见解周到。入手而奏效。其成功也迟缓。其发达也平稳。作以守为进之例。
  十.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借题发挥之间接。而有进展。待时而动之正当。而有利益。其成功也稳固。其发达也知足。作守义持久之例。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而所获利益之勇为取守持久各异也。
  十一.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好名而务德。从善而务功。其所也。皆从正轨之进益。其所取也。皆从正义之途径。作名重利轻者论。
  十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奇巧之钻营。无微不至。卑鄙之谄谀。无丑不备。其所也偏邪。其所取也苛敛。作利重名恶者论。
  十三.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尽其智力之进益。完其责任之成功。欲善而不敢自决。欲恶而不敢放纵。作名利相符者论。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务名趋利与双得之各异也。
  十四.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守规矩而不越。以获其功。尽天职而不乱。以成其利。进取有止境。而获平安之福。成功亦稳固。而采持久之计。作有秩序之利益论。
  十五.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无限止之发达。有勉强之走险。不计危险飘摇。偏重于事业。不避嫌疑劳怨。偏重于私欲。作越轨之暴发论。
  十六.黄紫二气色。如发现界于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苟安之进益。逼迫之发展。有意营。而偏发不足。无心进取。而偏能达到。作临时采择论。此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而利益之多寡久暂各异也。
  十七.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少而多成。不劳而多遂。顺其时势而为之。因其人力而取之。作预者论。
  十八.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妄想之进取。侥幸而成功。过分之贪求。尽量而发展。逆其时势而强为之。用其机智而樱夺之。作乘机者论。
  十九.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界于安全逼迫之间。则应为犹豫之理想。远因之消息传来拘定之行为。间接之事实进捷。美而不足之利益。而不遇之半遂。作小成功者论。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静待强为与两可之各异也。
  二十.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舍小而全大。宁静而致远。先知之坚决。完善之成功。和衷共济。而利人利己。审势逢时。而获利获名。作明哲远者论。
  廿一.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贪小而好胜。务多而负气。力轻任重之发达。意骄气傲之成功。作自用而专者论。
  廿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念旧而不容恶。漏少盈多。好德而不忍辱。劳倍功半。短期之利益有成。暂时之同舟共济。作因势倚人者论。比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而所容之利益。治乱之加减各异也。
  廿三.黑赤红惨之气色。为死亡破败。危险伤残。最凶之气色。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危险牢狱。罢职失权。重则灭门赤族之例。有应震上之招嫉。有应争权之暗害。有应结党之仇雠。有应守义之赴难。
  廿四.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惊险破产。损失株累。亦主重刑人丁之例。有应盗匪之残害。有应小人之乘隙。有应戚族之内患。有应邻里之觊觎。
  廿五.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惊灾损失。株累拘留。重则为天灾发生于意外。次则为人事发生于不测。有应水火之浩劫。有应盗之诬攀。有应血光之灾厄。有应时势之危害。
  廿六.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下流贱业之人。则应为惊灾伽锁。丧财流离。重则为悬梁刎颈。而出下策之短见。轻则为流离辛苦。而受挫折之困乏。有应妄贪而受祸。有应愚拙而受诈。毁饥肤。残肢体。人流离。财耗散。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贵富贫贱之等级各异。其正受傍受连带受之祸患也。
  廿七.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弄巧反拙之惊险。欲益反损之危害。或为自恃之养瘫遗患。或为强行之中道崩溃。厚利而蔽其聪明。私欲而忘其危险也。
  廿八.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