羲而明。而离坎之位必代乾坤而立者也。
  物变必因阴阳之交。事变必因气数之易。天地尚不得不变。况下者乎。
  后天者变象也。变于先天。而成现在之象。故人道存焉。
  人道以为主。则乾坤退用。此离坎属人。为后天位次之枢。而主八卦之用也。学者当思之。
  
  
  文王六十四卦讲义宣圣讲义「孔子」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无论伏羲文王一也。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无论先后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有本宫次序。有本卦次序。有相错次序。有相和次序。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各八变。成六十四卦。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分属一卦。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相错者以卦之交错。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相交错而成行。以循环而为序。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合其体用。明其常变。和先后天之例。一伏羲文王之序。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即杂卦传之序也。盖卦变本多。变必有例。易以明变。则一变有一序也。以此四者举其凡。若尽其变。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八卦之序。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自分多类。不过后天易象重在交错。二五流行。无不交互。天下万类无非错行。合则以生。分则以化。推之不尽。用之不穷。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
  以能象现在之事物。而可推诸往来之气数也。其它各例。以备参考。俾知序变则用殊。易道不穷。则变例无尽。
  有后圣者出。推而广之亦足与文王易同。则变例之存。将有待于推阐。不独溯源探本已也。
  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大别之为上下篇。而上篇统于乾坤坎离。下篇统于震艮巽兑。此大略也。
  其实皆相错交互。明气之周流。二气消息往复无已。自为环行。系后天自然之象。
  由先天既变。气随形化。数随事见。天道存于人物。化育寓于时位。皆莫为而为。莫致而至。以继往启来。垂今鉴古。无不符合。故为易之主体。而见卦之大用也。
  上篇三十。首乾坤而终坎离。明先后天之卦象异主。坎离即以代乾坤。为宇宙之枢机。运阴阳之中极。而天地间万物从此生化也。
  下篇首咸怛终既未济。即本上篇乾坤坎离交错。而成人类之万事万象。
  以震艮巽兑纵横其间。明事物之回环曲折。无穷无尽。人主其中。以代天地。并化育。为世界开化。为物类建极。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
  而全易卦六爻之用。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终。与上篇大同。皆以乾坤起。坎离终。而更交错之也。
  盖后天之象异先天者。以多变也。变因于交错。而天地既判。人物已繁。往来其中者。形与气也。司形者数。司气者神。神主于隐。数行于显。于是一者分为二矣。
  先天一气。同属乾坤。虽二仍一。以气同也。后天之变。乾坤分居。坎离代用。形气并具。二者乃分。
  故后天统于水火。分于木金。而同寓于土。非复先天二气之一源。生化尽于乾坤。周回归于阴阳。其象简。其数单。而明显易见。纯一易名也。
  故后天之卦。必以交错为用。愈交愈生。愈错愈化。生化日众。交错益多。此六十四卦。虽大类统于水火。属于四正。而其往复之迹。消息之机。无不纵横如织。回环若轮也。此文王六十四卦定序之义也。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虽因交错。而因异本宫本卦之序。而其取法者。则仍乾坤对列之八卦位次也。
  盖乾坤对列之位次。虽属先天卦象。究为卦象本体。不得弃之而别取法也。若上离下坎之象。虽名后天位次。其为用祇与本宫本卦之序相证。而非文王六十四卦序所本也。
  此其异者。以先天之至后天。因其变。变有其例。因于体用。体此而用则彼。体先而用则后。文王八卦位次。仿自伏羲八卦。而与本宫本卦之序相应。一先一后。一体一用也。
  二者同出异用。一常一变。常者不变。故其用能变。变而不失其常。若体已变。则何以用变。以变为变。将不复知有常矣。
  则易道乱。乱则何以神其用哉。故变者本于不变。而后天必本于先天也。
  世之习易者。以文王六十四卦。不合其八卦位次。而其八卦位次。恰与本宫之序同。
  有疑为不如是者。不知六十四卦者。全易之象。八卦亦在其中。文王六十四卦之序。即后天之象。与伏羲本宫卦序。正为体应。非可疑也。
  苟就六十四卦之象前后观之。其气消息。其数盈虚。其行往复。其道回环。无不与伏羲八卦位次同。盖可见其取法所自矣。
  且六十四卦之序。不有数例在乎。试各按之。皆足以参证其用。以本宫言之。三变而后。则属对宫。七变为游魂。八变为归魂。仍本先天八卦方位者也。
  盖变多必因交错。气交数错。变乃无尽。后天以变为主。固必取交错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