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阴阳次序。分为两系。奇偶之数。交错以行。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终始相属也,盖动愈久。则变出愈多。生日众。则类分日繁。有必至之势也。
  文王之卦。既以坎离震兑。分列四柱。则乾坤巽艮。自随之而各属其类。因后天事物。以形为主。形气所成。以方为定。二五所生。随其类而位于一方。水从北。火归南。木在东。金居西。土行中央。而运四季。各有其序也。
  水与金接。火与木连。风木相依。水天一气。山土成地。而载万物。相生则承其气。相制则抗其位。各有其次也。
  故先天乾为天。包举宇宙。后天则属金。建位西北。先天坤为地。载育群伦。后天则属土。序次西南。
  南为离火。与土相生。北为坎水。与乾相得。
  而西方之兑属金。亦生自土而类于乾。艮为山。为气之终。与土同类。而水泉潜焉。
  震为木之生地。木虽生于水。必得土之培。故自山出。巽亦木也。风之所见。风亦气也。火之所燃。其性相宜。其位相接。故成环也。
  水为火仇。金为木敌。土受木制。金被火刑。水逢土掩。气为风摇。相异其性。相抗其位。相制其能。相隔其次。故成错也。环则气顺生成。错则气变化见。分则为四为八。推之无尽。合则为五为二。返之太极。此固后天自然之象。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
  且文王卦。为推伏羲卦之用。而尽其变也。即本先天气数。推至后天事物。以求其递嬗之迹也。
  故伏羲卦位次。为易之体。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因用得体。因体得用。原无二致。则伏羲卦之位次。即文王卦之前身。而文王卦之位次。即伏羲卦之变象。
  二者一而二也。由其异以求其同。知其同以辨其异。此习易者之所先务。而不可不通之为一。以明其旨之所在。与象之所示也。
  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与伏羲似同。而一则出于坤。为阳始生。一则变于艮。为阳已动。是不同也。盖先天之气。一六为水。三八为木。其序同也。
  后天之物。因土制水。因水生木。其用殊也。故甲乙为木。必得壬癸之生源。而甲已化土。方成生化之大用。
  若徒水不生木也。有土以培之。有山以蓄之 。则水用见。而木道成,此后天之序。有异于先天。
  而震坤之位。有殊于前象者也。先天生化本乎气,故五行顺序。后天生化存乎形。故五行错行。
  一年之序之自春始。一日之气自寅见。一地之气自东起。故后天以震司动令也。动者自静出。则震必自艮出。艮者止也。由动而止于静。此艮为气之终。
  由静而渐于动。则艮又气之始。故艮者始终之地。先天以艮入地。后天以艮出水。故艮之先后天。皆为终始之枢。而在后天尤至显也。
  东北之方。正生机所息。如春之先。冬之尽也。山土之中。正生物之所始。如木之根。草之荄也。故艮者万物之所资以生育者也。其同者则为坤。故与抗位。然后天之序分相次也。以升降言。则坤艮相对。
  以出入言。则巽艮相当。巽为风木。草也。气也。草木之出于地。已异于艮之根荄。
  风气之流于空。却近于乾之金气。故与乾对。
  而同艮比。乾为气。若天空之气。与水一类。化而为水。凝而为金。位在坎兑间。则西与北之相生也。次于西北方。则净土之天所在也。
  佛称净土在西方。而佛身金刚不坏。佛相非空非色。其义与乾象同。佛言四大。地水火风。独少金。而以西方净土为佛地。
  亦与五行之言一也。故乾为天。而性属金。而以西北。与巽对。
  以用言。则与坤对。坤司载物。乾司覆物。坤为生。乾为化。乾知大始。坤代有终。
  皆功用之相当也。故位相比。此亦先后天之同异也。
  在五行生制中。万物生化以成。固气之所推荡也。八卦之分五行以象物。因二气生降消长。以象生化之迹。而以后天之卦为最明显。
  盖先天之卦。为示气之本体。与其行至之序。非如后天均可按之事物也。
  后天卦象。全体生化。有行至之序。有变迁之迹。有相生制之象。有相循环之式。故分观之。则一节一方之物。合观之则全部全体之事。均贯通者也。
  如先天之卦。天地水火对列。山泽风雷抗居。其气布于两间。其数分于万物。而不相联接也。故分为二。以属于乾坤。
  后天则不然。以水火为主。金木为辅。四隅相错。皆相接也。因后天之象。由合而分。本无穷尽。虽本先天一气。可统于阴阳。而应五行生化。可变为万用。故水火司乾坤之用。金木助阴阳之功。功用以全。物事以备。
  在先天以元气为贵。故乾包坤。而后天以生化为先。故阴先阳。
  此离上坎下。与乾上坤下各不同也。生化之用。以阳求阴。得阴始生。阳不独生也。
  故曰阴阳。而上离下坎。离阴以代乾。坎阳以代坤。阴阳互济。生化乃见。此实天下至理。万物大本。而后天卦象位次之要义也。
  若仍如先天之象。则生化不成。气数不续。道之穷也。穷则必变。变则后天之象见。此文王之卦。必继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