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者首木。以天之二气再化也。
  故卦象以六为坤之用。定爻之数。以三为卦之数。以八之自乘。为全卦之数。皆取乎水木之数。以领先后天一切生成之象也。
  若西南之七九。则先天后天之生化各异。
  先天之火在南。数为七。金在西。数为九。
  而后天之九属火非金。七属金非火。二者恰易其数。故变其位。盖火之与金本相克也。
  非同水木之相生。既克则有胜有复。火之胜金于先天。
  则金必复于后天。若胜而不复。则生化将穷。更何后天变化可言哉。
  故在洛书火退而西。金进而南。恰得其反。以成其序。
  盖五行之生。火必因土而后生金。既互易其位。
  乃得受中央之土气。而后不相克而相生。生克之间。即在此易位数耳。
  且因变化之例。必二气之平衡。且相得有合也。
  以火移西。以金移南。一则九与一对。一则七与三对。
  皆合十而受土气。以自成后天之化。
  即以阴数言之。其变例亦同。以二之接七。而仍不失火之生成。
  以二之对八而合十。以受土气。此二之必移西南与西七接也。
  其它四六八皆然。既以此互易。而后相得。
  则其原位必依此变易而后成用。此固自然之理也。
  
  (一)洛书中宫之数五。河图之数十五。何也。则以河图土之生成数全。
  阴阳之体。不可少也。洛书以明用为主。土之德在五。言五已赅十。
  
  前讲河图已详其义。洛书之仅举五者。又不独以土德用五之例。盖洛书明生化之变。
  为后天之象。非河图可比。后天之例。以生化为用。生化之道虽本于五行。而非止于五行。
  故其象皆变河图之原例。而成新例。
  后天者以生化无尽为用。故各方之数皆由内而外。由寡而众以分合变化示生化者也。生化既众。象数益繁。而并生不害。并育不乱者以有中极也。
  中极止于一。此数用五而去十。明其不二也。天地之道。一言可尽。
  为物不二。则生物不测。此即尧舜执中之道。以本天地之用。而见于洛书者也。
  天地以五为中心。五行以土为根本。万物万事以中一为立极。
  皆自此象见之。以天道言之。则一切生化之数。不离于中五。而用以广。德以大。万物所倚。万数所持。皆此五也。故曰:天地心。亦阴阳之中气。五行之中道也。
  易传曰显诸仁。藏诸用。此二语即释洛书者也。
  洛书之中五。即仁也。而曰藏用者。则言洛书用五藏十也。夫阴阳二道。相倚而成用。而阴必藏。阳必显。
  一藏一显。其用始大。五与十皆土数。即土德也。一属于仁阳也。一属于智阴也。用仁而藏智。仁显而智不显。藏也者非去而不用。言藏之于内。不以显也。
  盖天下之道。必首德行。仁为人之全德。亦天地之全德也。若智者。以成仁之用也。不可独用。
  仁显其德。而智全其用。则用不显而自大。是中庸成已成物之功。所谓不虑而中。不思而得者也。唯圣与至诚则之。
  以人之生本乎仁。仁之德无不全也。而智成之。即阴阳之道也。显仁藏智。智在仁中。即扶阳抑阴之道也。
  此义则本于洛书。洛书显五而藏十非无十也。
  四正四偶。所合皆十。即所谓藏也。藏之于内。而独显五。以明立极之义。实为天地微妙之道所见者也。
  天地之功。见于生成皆仁德也。不见其智。而功莫与大。
  此即能藏其智以成其用也。
  人若忘乎此义。不显其仁而用智焉。是悖天逆道。无不败矣。尚何成哉。
  故洛书用五之义至深切矣。
  洛书明变化之例。示生化之用。其所包者广。此略举其大者耳。要将河图之象数。与之一一对参。而求其变化之迹。则可渐悟天地生物之则。圣人易教之心矣夫。
  
  河洛大旨复圣讲述
  
  河图负于龙马。洛书呈于元龟。以其所出见在河洛也,故名河图、洛书;
  图之出虽以马龟。象之征则符运数。盖天地自然之象。显于物者也;既出见于物。得圣人解之。以造成人文之始。而易象乃具;
  是河洛二图者,天地之文显于物。而用于人者也;
  唯天地之神。能自成之,唯物显之;唯人用之;盖合天地人物四者之灵,而后见其功;成其名,以广其德,着其道,其为物岂可轻言哉?
  观易象之所本,六经之所仿;百度之所制,一切政教之所创。其为人文之袓,文化之源,固无他物可与方矣!
  图书之象简,而包举天地之间,生成之德,变化之道;
  尽气数之妙,示形神之全;固以一而赅万,中而立极,有同易道者矣!
  其所明用,在顺自然之序;而推其不息之功,在本生化之原;而溯其不二之道,犹天地之覆载,人物之生育;而莫外于至一至中之极者也。然考其用之大例,有数则焉: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