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三而七九分作两途。一由北之东。一由西之南。以明四正之气。犹相偶合也。而阴数则与之成逆行。一由东南之西南。一由东北之西北。亦分两途。以与阳合。
  其所行之序虽变。而所合之数不差。盖亦天地自然之变化。而成其用者也。
  夫阳之与阴。为万物生化之本。有其一必有其二。
  如阳数顺分而变位。阴数势必逆分而变方。以便合阳而成其生化之用。
  故一之三。七之九。为生成数之经然。
  而四之二。八之六。为生成数之纬然。经纬相得。生成之功见矣。且合数之。
  自北而东。自西而南。阴阳之数。各得其半。即由两以生四。两仪生四象是也。
  阳由一三七九之一序。分为一三与七九两系。阴由四二八六之一系。分而为四二与八六两系。以成其四也。
  
  故阳有太阳少阳。阴有太阴少阴。则一与九为太阳。三与七为少阳。四与六为太阴。二与八为少阴。
  以在数之始终为太。中为少也。以此相分合。而变化成生成见。万物自是出万数自是成矣。
  合此两系之数观之。为一八三四。此自北而止于东南也。为六七二九。此由西北而止于南也。
  两数相错而正相得。以符天地生成之用。阴阳均平之数故也。
  盖左右两行。亦阴阳之道路。二者必求其平均。
  左之八与三。右之七与二。虽原来火木生成之数。
  而二与八则互换其位以相合。若不换位。则三与二。七与八。皆相失。而生成之功不能见矣。
  故二八易位而后阴阳之数以平。生成之功不改。此则天地之自然之妙。不可不知者也。
  因此互换。如是相对之位。皆合而成十。即一与九。三与七。二与八。四与六。莫不成土之成数。洛书中央用五。而不见十。不知十之数。恰藏于八方。以相合而后得之。
  河图之合皆五。洛书之合皆十。明五十为天地之心。土为天地之中。万物之本。其义至深切矣。夫洛书之象。明用者也。天地大用。在此图中见之。
  即易之卦象。亦于此图明之。
  南九北一。由乾坤变为离坎也。
  东三西七。由离坎变为震为兑也。
  东北之八。西南之二。由震巽变为艮坤也。而艮坤易其位焉。
  东南之四。西北之六。由兑艮变为巽乾也。而巽乾首明其用焉。
  此皆易象所自仿也。盖河图者体。合伏羲之卦。
  而含文王卦之变者也。洛书者用。合文王之卦。而合文王之卦。而存伏羲之卦之体者也。
  二者必互观之。方明其义。以天地之生化万物。由一而众。故由太极。而两仪。而四象。而八卦。
  即由二气。而五行。而九宫。皆由一而二。三而四。自少分多。自寡化众。此生化自然之象。
  而图书所示之例也。以生化之始。不离于一。故生化之众。
  不失其中。有此中极。则千万变化。不乱其序。此中央之五。永不易者也。
  而其它象数。则随气数所至。二五分合而成其变。变成而天地之大用见。万物之生化出;。其理其事。固显然如指掌矣!
  洛书言数。有明用者。有明变者。有与道同者。有与人事同者。大别之有三。
  
  (一)图中之数与河图异。河图为五十五。洛书则四十五。
  此由天地生化。阴阳消长之数使然也。河图言体。阴阳平均。此合乎道者也。
  洛书则重在用。用者以阴从阳。以阳统阴。阳主阴从。天包地而生化方就其序。
  故阳数二十五不变。阴数以三十变为二十。明阳道常长。阴道常消。而以立天地之极。
  
  正阴阳之位。俾下毋僭上。小毋陵大。并育不害并生不贼。而全其用。以至无穷也。
  乃为阳位者五。为阴位者四。阳居四正。阴居四隅。阳正位中宫。阴环行四极。而后名正事顺。体建用周。
  虽阴阳似失其平衡。实则如是方得其平衡也。盖阴气不可长。中极不可乱。以五之阳正立中宫。而四围二气。仍自平均。未尝偏颇。此其为数以四十五为制也。
  
  (一)洛书之数。阴阳平列。而与河图位异序殊。
  与河图数同而象二者何也。则河图明天地生成者。所生成为五行。其位限于五。
  又河图明天地偶合者。其合以顺逆。故序唯依阳顺阴逆之例。
  洛书则由河图而推其变化以极其用。所象在生成之后。自五行推至九宫。
  以明生化之序。由二五而可推至无穷也。故数位分而为九。又洛书明生化之例。
  本于二气之交错。二气分合。生化以众。则数序之行。亦循环往复以至无尽。
  而其序或顺或逆。或移彼就此。或分此合彼。互相推移。成其变化。此亦天地生化自然之序。
  万类消长一定之例。有不易而易。不变而变。而变仍不失。易仍不乱之道存焉。
  故与河图同异也。如阳数东北原位。以水木之生成。先后天之所始。
  言先天之生成者首水。以天之一气切化也。言后天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