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者,朔法也。
  “二篇之策”为全策,阳爻百九十二,得六干九百一十二,阴爻百九十二,得四千六百零八。
  凡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闰终之总数。
  此因《大传》之说而推备之者。岁者,正数也,太阳主之;闰者,余数也,太阴主之。故《尧典》始而殷正四时,则曰“日中”“日永”“日短”,此以太阳为主者也,终则曰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此以太阴为主者也。蓍策之正数三百有六十,当一期之日,盖日周大而为一期,故为太阳所主也。其余数二百一二十有八,当一章之月,盖气朔分齐而为一章,故为太阴所主也,其全数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闰终之总数,盖三卜二月而闰一月,其辰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三十二年而闰一年,其日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此则日月正余会终,蓍卦齐同之数也。
  历代之历,岁分消长不同,故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而有余者,亦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而不足者,然举其中者以演其变者,则四分为常法,故颛顼历《周髀经》皆用之,而司马迁历书述焉,盖古法也。
  乾策坤策图以地平线分周天之度为二,各一百八十度,日出入朦景昏旦各十八度,共二十六度, 《大传》曰:“乾坤之策,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故各一百八十者,寒暑昼夜并行之体数也。然阳生而阴杀,阳明而阴暗,故阳饶而阴乏,阳盈而阴虚。今以昼夜平分推之,其自然之数如此,若一岁寒暑之候,则若邵子之说,开物于寅末,是亦先十八日也,闭物于戌初,是亦后十八日也,以故万物之数,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其从阳者六千九百一十二,其从阴者四千六百八,生气常盛,则为丰年,善类常多,则为治世,其消息盈虚之理,亦若是而已矣。
  加倍变法图此图用加一倍法,如第二层两一,生第三层中位之二,并左右两一成四,是倍二为四也,第三层一二各生第四层中位之三,并左右两一成八,是倍四为八也,下放此,出于数学中,谓之开方求廉率,其法以左一为方,右一为隅,而中间之数,则其廉法也。第三层为平方,第四层为立方,第五层六层七层,为三乘四乘五乘方,于成卦之理,亦相肖合、伺则?阳大阴小,阳如方,阴如隅,分居两端,阴阳合则生小问之两象。如平:厅之方隅合而生两廉,其长如方,其广如隅也。又乘则生中间之六卦,如立方之方隅合而生六廉,三平廉根于方,而其厚如隅,二长廉根于隅,而其长如方也。故开方之法,虽相乘至于无穷,莫不依方隅以立算,成卦之法,虽相加至于无穷,莫不根阴阳以定体。成卦之始,一阴一阳,每每相加而已,及卦成而分析观之,则自一画至六画,唯纯阴纯阳者常不动,其余则方其为四象也;中间一阴一阳者二,方其为八卦也;中间一阴二阳者三,一阳二阴者三,方其为四画也;中间一阴三阳者四,一阳三阴者四,二阴二阳者六,方其为五画也;中间一阴四阳者五,一阳四阴者五,二阴三阳者十,二阳三阴者十,及其六画之既成也;中间一阴五阳者六,一阳五阴者六,二阴四阳者十五,二阳四阴者十五,三阴三阳者二十。
  朱子卦变之图,以此而定也,盖其倍法同于画卦,而其多寡错综之数,则卦变用之。
  《序卦》、《杂卦》明义卦之序也,杂也,皆出于文王也,其所以序之杂之必有深意,亦必有略例。至夫子为之传,乃因其次第,而发明阴阳相生相对之义,以见易道之无穷,盖文王之立法至精,而夫子之见理至大,二者皆不可以不知也。韩孔诸儒,疑卦序若如夫子所言,则不应卦皆反对,故《程传》于卦下既述夫子之意,又为上下篇义以绎其未尽之指,至欧阳修诸人,直斥《序卦》为非孔子之书者,妄也。若《杂卦》则乾坤之后,继以《比》、《师》,其次叙又与《序卦》无一同者,是岂无义存焉?而诸儒皆莫之及,唯元儒胡氏于篇终微发其端,未竟其绪也,今因程胡之说而详推二篇之所以类序错综者,目曰明义以附焉。
  《序卦》程子有上下篇义,今祖其意而详推之。
  上篇,阳也,天道也,故凡天道之正,阳卦阳爻之盛,及阴阳长少先后有序者,皆上篇之卦也。下篇,阴也,人事也,故凡人事之交,阴卦阴爻之盛,及阴阳交感杂乱,长少先后无序者,皆下篇之卦也。故以八卦而论,乾坤,阴阳之纯也,坎离,阴阳之中也,皆正中之正,放为阳。震巽,阴阳始交也,艮兑,交之极也,皆正中之交,故为阴。
  以八卦之交而论,唯《否》、《泰》天地之交,交中之正也,故为阳,《咸》、《恒》、《损》、《益》,《既济》、《未济》六子之交,交中之交也,故为阴。又乾交阳卦。凡六,《需》、《讼》、《无妄》,《大畜》皆为阳盛,唯以爻画参之,则《大壮》为阳过中,《遯》为阴浸长,故虽阳卦而居阴也。坤交阴卦凡六,《晋》、《明夷》、《萃》、《升》皆为阴盛,唯《临》则阳浸长,《观》则阴过中,故虽阴卦而居阳也。又乾交阴卦凡六,《小畜》、之履》、《同人》。《大有》皆五阳而一阴,阳之盛也,唯以爻画参之,则《夬》为阳已亢,《姤》为阴始生,故不得为阳而为阴也。坤交阳卦凡六,《师》、《比》、《谦》、《豫》、《剥》、《复》皆五阴而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