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壮也。君子之壮,则有止。《遯》之退,《大壮》之止,则克己之道。
  赵氏玉泉曰:《大壮》以“壮趾”为“凶”,“用壮”为“厉”,欲阳之知所止也,《遯》以“嘉遯”为“吉”,“肥遯”为“利”,欲阳之知所处也。
  何氏楷曰:壮不可用,宜止不宜躁,遯与时行,应退不应进,止者难进,退者,易退也。
  本义 既明且动,其故多矣。
  集说 朱氏震曰:《大有》六五,柔得尊位而有其众,有其众则众亦归之,故曰大有众也。《同人》六二,得中得位而同乎人,同乎人则人亦亲之,故曰“同人亲也”。
  潘氏梦旂曰:物盛则多故,旅寓则少亲。
  离上而坎下也。
  本义 火炎上,水润下。
  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本义 不处行进之义。
  集说 龚氏原曰:柔为君,故《大有》则众,柔为臣,故《小畜》则寡。
  案 寡者,一阴虽得位而畜众阳,其力寡也,不处者,一阴不得位而行乎众阳之中,不敢宁处也。
  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集说 李氏舜臣曰:乾上离下为《同人》,火性炎上而趋乾,故曰“同人亲也”。乾上坎下为《讼》,水性就下,与乾违行,故“不亲也”。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
  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
  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本义 自《大过》以下,卦不反对,或疑其错简,今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未详何义。
  集说 韩氏伯曰:刚柔失位,其道未济,故曰”穷也”。
  《朱子语类》云:女待男而行,所以为渐。
  又云:《杂卦》以《乾》为首,不终之以它卦,而必终之以夬者,盖《夬》以五阳决一阴,决去一阴,则《复》为纯《乾》矣。
  项氏安世曰:《大过》之象,本未俱弱,而在杂卦之终,圣人作《易》,示天下以无终穷之理,教人以拨乱反正之法,是故原其乱之始生于《姤》,而极其势之上穷于《夬》,以示微之当防,盛之不足畏。自《夬》而《乾》,有终而《复》始之义也。
  又曰:自《大过》以下,特皆以“男女”为言,至《夬》而明言之曰:“君子”“小人”,然则圣人之意,断可识矣。
  胡氏炳文曰:本义谓自《大过》以下,或疑其错简,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愚窃以为“杂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备”,此盖指中四爻互体而言也。先天图之左,互《复》、《颐》、 易学启蒙圣人现象以画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后世之人,皆有以决嫌疑,定犹豫,而为迷于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谓盛矣。然其为卦也,自本而干,自干而枝,其势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为蓍也,分合进退,从横逆顺,亦无往而不相值焉,是岂圣人心思智虑之所得为也哉。特气数之自然,形于法象,见于图书者,有以启于其心而假手焉尔。近世学者,类喜谈《易》而不察乎此,其专于文义者,既支离散漫,而无所根著,其涉于象数者,又皆牵合傅会,而或以为出于圣人心思智虑之所为也,若是者予窃病焉,因与同志,颇辑旧文,为书四篇,以示初学,使毋疑于其说云。
  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于邵子为多。盖不读邵《易》,则茫不知《启蒙》、《本义》之所以作。
  本图书第一《易大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孔安国云:“河图者,伏羲氏王天下,龙马出河遂则其文,以画八卦。洛书者,禹治水时,神龟负文而列于背,有数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
  集说 朱子答袁枢曰:以《河图》、《洛书》为不足信,自欧阳公以来,已有此说,然终无奈《顾命》、《系辞》、《论语》皆有是言,而诸儒所传二图之数,虽有交互而无乖戾,顺数逆推,纵横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图》与《易》之天一至 刘歆云: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九畴是也。《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
  关子明云:《河图》之文,七前六后,八左九右,《洛书》之文,九前一后,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后左,六后右。
  集说 朱子书《河图》、《洛书》曰:读《大戴礼》书,又得一证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之语,而郑氏注云:“法龟文也”,然则汉人固以九数者为《洛书》也。
  又偶读《漫记》曰:子华子论《河图》之二与四抱九而上跻,六与八蹈一而下沈,五居其中,据三持七,巧亦甚矣,唯其甚巧,所以知其非古书也。
  案 郑注《大戴礼》是确证,至子华子,则位置虽明,但错以《洛书》为《河图》,故朱子疑其非古书。
  邵子曰: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于此乎。历法合二始以定刚柔,二中以定律历,二终以纪闰余,足所谓历纪也。方者土也,画州井地之法,其仿于此乎。州有九,井九百亩,是所谓画州井地也。盖圆者《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