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谦巽昕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非人君之中道谦之过也。
  集说 何氏楷曰;“侵伐”非黩武,以其不服,不得已而征之,正以释征伐用谦之义。
  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本义 阴柔无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于行师,然亦适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程传 谦极而居上,欲谦之志未得,故不胜其切至于鸣也。虽不当位,谦既过极,宜以刚武自治其私,故云“利用行师,征邑国”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六二“鸣谦”,《象》以“中心”解之,上六“鸣谦”,《象》以“志”解之,《豫》之初六“鸣豫”,《象》又以“志”解之,然则凡言鸣者皆志也,志有忧有乐,皆寓于鸣。当豫之时,人志以从上为乐,当谦之时,人志在下,不以上为乐也。
  谷氏家杰曰:上之“鸣谦”,外虽有声誉,而其心则欿然不自满足,志犹未得也。“志未得”,正是谦处。
  何氏楷曰:“志未得”者,上居《谦》之极,方自视歉然,而犹以其谦为未足,如益赞于禹满损谦益之意。
  案 《象传》意,言上六之“鸣谦”,由其中心之志,欿然不自满足故也,是以虽 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本义 “雷出地奋”,和之至也,先王作乐,既象其声,又取其义。殷,盛也。
  程传 雷者,阳气奋发,阴阳相薄而成声也。阳始潜闭地中,及其动,则出地奋震也,始闭郁,及奋发则通畅和豫,故为《豫》也。坤顺震发,和顺积中而发于声,乐之象也。先王观雷出地而奋,和畅发于声之象,作声乐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于荐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殷”,盛也。礼有殷奠,谓盛也,荐上帝,配祖考,盛之至也。
  集说 荀氏爽曰:乐者,圣人因人之豫而节之,所以养其正而闲其邪,其和可以感鬼神,而况于人乎。
  郑氏康成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万物乃豫也,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龠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
  胡氏炳文曰:《本义》云象其声者,乐之声法雷之声,又取其义者,豫以和为义,雷所以发扬化功,而鼓天地之和,乐所以发扬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
  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本义 穷,谓满极。
  程传 云初六,谓其以阴柔处下,而志意穷极,不胜其豫,至于鸣也,必骄肆而致凶矣。
  集说 杨氏简曰:位之在下,未为穷也,豫而鸣,其志穷矣。
  赵氏汝楳曰:位方在初,时势未穷,而竞躁如此,是志已先穷,自取其凶者也。
  不终曰贞吉,以中正也。
  程传 能‘不终日’而‘贞’且‘吉’者,以有中正之德也。中正故其守坚而能辨之早,去之速,爻言六二处豫之道,为教之意深矣。
  集说 黄氏淳耀曰:“中正”,即“介石”意,是推明所以“不终日”之故。
  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程传 自处不当,失中正也,是以进退有悔。
  集说 王氏申子曰:此爻与六二相反,‘盱’则不能“介于石”,“迟”则不能“不终日”,中正与不中正故也。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集说 乔氏中和曰;刚应而志行,盖由四以阳刚为群阴所应,故其志得以大行也。
  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程传 贞而疾,由乘刚为刚所逼也。“恒不死”,中之尊位未亡也。
  集说 杨氏时曰:居豫之时,无刚健之才,逸于豫者也。孟子曰: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常亡。六五之乘刚,有法家拂士敌国外患之谓也,左右救正之故以正为疾,虽未能执其中而中未亡,则不死于安乐矣,故“常不死”。
  郑氏汝谐曰:二与五皆不言豫,二静晦,不为豫也,五乘刚,不敢豫也,若人得一固疾,虽不快于已,亦足以久其生者,有戒心也,是以终未亡而常存。
  胡氏炳文曰:豫最易以溺人,六二柔中且正,能不终日而去之。六五阴柔不正,未免溺于豫矣!犹得不死者,“中未亡”也。人莫不生于忧患,而死于逸乐,以六五之中,仅得不死,然则初之“鸣”,三之“盱”,上之“冥”,其不中者,皆非生道矣。
  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程传 昏冥于豫。至于终极,灾咎行及矣,其可长然乎,当速渝也。
  集说 胡氏瑗曰:“何可长”者,言其悦豫过甚,至于情荡性冥而不知所止,是“何可长”如此乎,言能渝变,则可以无咎也:王氏申子曰:豫至于上极矣,极则不可以久,速渝可也。
  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本义 雷藏泽中,随时休息。
  程传 雷震于泽中,泽随震而动,为《随》之象。君子观象,以随时而动,随时之宜,万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向晦入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