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虞翻曰:神以知来,故明忧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无有师保,如临父母。
  虞翻曰:临,见也。言阴阳施行,以生万物,无有师保生成之者。万物出生,皆如父母。孔子曰:父母之道天地,乾为父,坤为母。
  干宝曰:言易道以戒惧为本,所谓惧以终始,归无咎也。外为丈夫之从王事,则夕惕若厉。内谓妇人之居室,则无攸遂也。虽无师保切磋之训,其心敬戒,常如父母之临已者也。
 
  初帅其辞,而揆其方,
  虞翻曰:初,始下也。帅,正也。谓修辞立诚。方,谓坤也。以乾通坤。故“初帅其辞,而揆其方”。侯查曰:率,修。方,道也。言修易初首之辞,而度其终末之道,尽有典常,非虚设也。
 
  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虞翻曰:其出入以度,故“有典常”。苟,诚也。其人谓乾为贤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言而信,谓之德行,故“不虚行”也。
  崔觐曰:言易道深远,若非其圣人,则不能明其道。故知易道不虚而自行,必文王然后能弘也。
 
  易之为书也,
  干宝曰:重发易者,别殊旨也。
 
  原始要终,以为质也。
  虞翻曰:质,本也。以乾原始,以坤要终,谓原始及终,以知死生之说。
  崔觐曰:质,体也。言易之书,原穷其事之初,若初九潜龙勿用,是原始也。又要会其事之末,若上九亢龙有悔,是要终也。易原始潜龙之勿用,要终亢龙之有悔,复相明以为体也。诸卦亦然,若大畜而后通之类是也。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虞翻曰:阴阳错居称杂。时阳则阳,时阴则阴,故“唯其时物”。
 
  乾,阳物。坤,阴物。
  干宝曰:一卦六爻,则皆杂有八卦之气;若初九为震爻,九二为坎爻也。或若见戌言艮,已亥言兑也。或若以甲壬名乾,以乙癸名坤也。或若以午位名离,以子位名坎。或若德来为好物,刑来为恶物。王相为兴,休废为衰。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侯果曰:本末,初上也。初则事微,故“难知”。上则事彰,故“易知”。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干宝曰:初拟议之,故“难知”。卒终成之,故“易知”。本末势然也。
  侯果曰:失在初微,犹可拟议而之福。过在卒成,事之终极,非拟议所及。故曰“卒成之终”。假如乾之九三,噬嗑初九,犹可拟议而之善。至上九,则凶灾不移,是事之卒成之终,极凶不变也。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虞翻曰:撰德,谓乾辩别也。是,谓阳。非,谓阴也。中,正。乾六爻,二、四、上,非正。坤六爻,初、三、五,非正。故“杂物”。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非其中”。则爻辞不备。道有变动,故曰爻也。
  崔觐曰:眼戏具论初上二爻,次又以明其四爻也。言中四爻杂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陈之德,能辩其是非,备在卦中四爻也。
  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
  虞翻曰:谓知存、知亡、要终者也。居乾吉,则存,居坤凶,则亡。故曰“居可知矣”。
  崔觐曰:噫,叹声也。言中四爻,亦能要定卦中存亡吉凶之事,居然可知矣。
  孔疏扶王弼义,以此中爻为二、五之爻,居中无偏,能统一卦之义,事必不然矣。何则?上文云:六爻相杂,唯其时物,言虽错杂,而各独会于时,独主于物,岂可以二五之爻,而兼其杂物撰德,是非存亡吉凶之事乎?且二、五之撰德与是,要存与吉,则可矣。若主物与非,要亡与凶,则非其所象,故知其不可也。且上论初上二爻,则此中总言四爻矣。下论二、四、三、五,则是重述其功位者也。
 
  智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韩康伯曰夫:《彖》举立象之统,论中爻之义,约以存博,简以兼众,杂物撰德,而一以贯这者也。形之所宗者道,众之所归者一。其事弥繁,则愈滞乎形。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彖》之为义,存乎一也。一之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观道。过乎半之益,不亦宜乎!
 
  二与四同功,
  韩康伯曰:同阴功也。
  崔觐曰:此重释中四爻功位所宜也。二主士、大夫位,佐于一国。四主三孤、三公、牧伯之位,佐于天子。皆同有助理之功也。
 
  而异位,
  韩康伯曰:有外内也。崔觐曰:二,士、大夫位,卑;四,孤、公、牧伯位,尊,故有异也。
 
  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
  韩康伯曰:二处中和,故“多誉”也。四近于君,故“多惧”也。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
  崔觐曰:此言二四皆阴位。阴之为道,近比承阳,故“不利远”矣。
 
  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崔觐曰:言二是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