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虞翻曰:谓三隐伏坎中,故“自藏”者也。
 
  《序卦》曰: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崔觐曰:谚云:作者不居,况穷大甚,而能久处乎?故必获罪去邦,羁旅于外矣。
 
(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
  虞翻曰:贲初之四,否三之五,非乾坤往来也。与噬嗑之丰同义。小,谓柔得贵位而顺刚。丽乎大明。故“旅小亨,旅贞吉”。再言旅者,谓四凶恶,进退无恒,无所容处。故再言旅,恶而愍之。
 
  《彖》曰:旅小亨。
  姚信曰:此本否卦。三五交易,去其本体,故曰客旅。荀爽曰:谓阴升居五,与阳通者也。
 
  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蜀才曰:否三升五,柔得中于外,上顺于刚。九五降三,降不失正,止而丽乎明。所以“小亨旅贞吉”也。
 
  旅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以离日丽天,县象著明,莫大日月,故义大也。王弼曰:旅者,物失其所居之时也。物失所居,则咸愿有附,岂非智者有为之时?故曰“旅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
  侯果曰:火在山上,势非长久,旅之象也。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虞翻曰:君子谓三。离为明,艮为慎,兑为刑,坎为狱。贲初之四,狱象不见。故“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与丰折狱同义者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陆绩曰:琐琐,小也。艮为小石。故曰“旅琐琐也”。履非其正,应离之始。离为火,艮为山,以应火,灾焚自取也。故曰:“斯其所取灾”也。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虞翻曰:琐琐,最蔽之貌也。失位远应,之正介坎。坎为灾眚,艮手为取,谓三动应坎。坎为志,坤称穷,故曰“志穷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贞。
  《九家易》曰:即,就。次,舍。资,财也。以阴居二,即就其舍,故“旅即次”。承阳有实,故“怀其资”。故曰“旅即次,怀其资”也。初者卑贱,二得履之,故“得僮仆”。处和得位,故正居是,故曰“得僮仆贞”矣。
 
  《象》曰:得僮仆贞,终无尤也。
  虞翻曰:艮为僮仆,得正承三,故“得僮仆贞,而终无尤也”。
  案:六二履正体艮,艮为阍寺,僮仆贞之象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僮仆,贞厉。
  虞翻曰:离为火,艮为僮仆。三动艮坏,故“焚其次”。坤为丧,三动艮灭入坤,故“丧其僮仆”。动而失正,故“贞厉”矣。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
  虞翻曰:三动体剥,故伤也。
 
  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虞翻曰:三变成坤。坤为下,为丧,故“其义丧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虞翻曰:巽为处。四焚弃,恶人失位远应。故“旅于处”,言无所从也。离为资斧,故“得其资斧”。三动,四坎为心,其位未至,故“我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王弼曰: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其舍者也。虽处上体之下,不先于物;然而不得其位,不获平坦之地者也。客子所处不得其次,而得其资斧之地,故其“心不快”。
  案:九四失位,而居艮上。艮为山。山非平坦之地也。四体兑巽。巽为木,兑为金,木贯于金,即资斧斫除荆棘之象者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
  虞翻曰:三变坎为弓,离为矢,故“射雉”。五变乾体,矢动雉飞,故“一矢亡”矣。
 
  终以誉命。
  虞翻曰:誉谓二。巽为命。五终变成乾,则二来应已,故“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虞翻曰:逮,及也。谓二上及也。
  干宝曰:离为雉,为矢;巽为木,为进退;艮为手,兑为决。有木在手,进退其体,矢决于外,射之象也。一阴升乾,故曰“一矢”。履非基位,下又无应。虽复射雉,终亦失之。故曰“一矢亡也”。一矢亡者,喻有损而小也。此记禄父为王者后,虽小叛扰,终逮安周室,故曰“终以誉命”矣。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
  虞翻曰:离为鸟,为火;巽为木,为高。四失位变震,为筐,巢之象也。今巢象不见,故“鸟焚其巢”。震为笑,震在前,故“先笑”。应在巽,巽为号咷,巽象在后。故“后号咷”。
 
  丧牛于易,凶。
  虞翻曰:谓三动时坤为牛。五动成乾,乾为易。上失三,五动应二。故“丧牛于易”。失位无应故“凶也”。五动成遁,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则旅家所丧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