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故“折狱致刑”,以讨除之也。
 
  君子以折狱致刑。
  虞翻曰:君子谓三。噬嗑四失正,系在坎狱中,故上之三。折四入大过,死象。故“以折狱致刑”。兑折为刑,贲三得正,胡无敢折狱也。
 
  初九,遇其配主,
  虞翻曰:妃嫔,谓四也。四失位在震,为主;五动体姤遇,故“遇其配主”也。
 
  虽旬无咎,往有尚。
  虞翻曰:谓四失位,变成坤,应初。坤数十,四上之五,成离。离为日。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虞翻曰:体大过,故“过旬灾”。四上之五,坎为灾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
  虞翻曰:日蔽云中,称蔀。蔀,小,谓四也。二利四之五,故“丰其蔀”。噬嗑离为见,象在上,为日中。艮为斗,斗七星也。噬嗑艮为星,为止,坎为北中,巽为高舞。星止于中而舞者,北斗多象也。离上之三,隐坎云下,故“日中见斗”。四往之五,得正成坎,坎为疑疾,故“往得疑疾”也。
 
  有孚发若,吉。
  虞翻曰:坎为孚,四发之五成坎孚,动而复合闰,故“有孚发若,吉”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虞翻曰:四发之五,坎为志也。《九家易》曰:信著于五,然后乃可发其顺志。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沛。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渍。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兑为折,为右。噬嗑艮为肱。上来之三,折艮入兑,故“折其右肱”。之三得正,故“无咎”也。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利四之阴,故“不可大事”。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虞翻曰:四死大过,故“终不可用”。
 
  九四,丰其蔀,
  虞翻曰:蔀,蔽也。噬嗑离日之坎云中,故“丰其蔀”。《象》曰“位不当也”。
 
  日中见斗,
  虞翻曰:噬嗑日在上,为中。上之三为巽,巽为入。日入坎云下,幽伏不明,故“日中见斗”。《象》曰“幽不明”,是其义也。
 
  遇其夷主,吉。
  虞翻曰:震为主。四行之正成明夷,则三体震,为夷主,故“遇其夷主,吉”也。
 
  按:四处上卦之下,以阳居阴,履非其位,而比于五故曰“遇”也。夷者,伤也。主者,五也。谓四不期相遇,而能上行伤五,则吉。故曰“遇其夷主,吉行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
  虞翻曰:离上变入坎云下,故“幽不明”。坎,幽也。
 
  遇其夷主,吉行也。
  虞翻曰:动体明夷。震为行,故曰“吉行”。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虞翻曰:在内称来。章,显也。庆谓五。阳出称庆也。誉谓二,二多誉。五发得正,则来应二。故“来章,有庆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虞翻曰:动而成乾,乾为庆。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
  虞翻曰:丰,大。蔀,小也。三至上,体大壮,屋象,故“丰其屋”。谓四五已变,上动成家人。大屋见则家人坏,故“蔀其家”。与泰二同义。故《象》曰:天际祥明,以大壮为屋象故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虞翻曰:谓从外窥三应。阒,空也。四动时坤为阖。户,阖。故“窥其户”。坤为空虚,三隐伏坎中,故“阒其无人”。《象》曰“自藏也”。四五易位,噬嗑离目,为窥。窥人者,言皆不见。坎为三岁,坎冥在上,离象不见。故“三岁不觌,凶”。干宝曰:在丰之家,居乾之位,乾为屋宇,故曰“丰其屋”。此盖记纣之侈,造为璿室玉台也。蔀其家者,以记纣多倾国之女也。社稷既亡,宫室虚旷,故曰“窥其户,阒其无人”。阒,无人貌也。三者,天地人之数也。凡国于天地有兴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岁不觌,凶”。然则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国矣。案:上应于三,三互离,巽为户,离为目,目而近户,窥之象也。既屋丰家蔀,若窥地户,阒寂无人。震木,数三,故三岁致凶于灾。
 
  《象》曰:丰其屋,天际祥也。
  孟喜曰:天降下恶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