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中而胜,故曰“噬干肉得黄金”也。已虽不正,而刑戮得当,故虽贞厉而无咎也。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荀爽曰:谓阴来正居,是而厉阳也。以阴厉阳,正居其处。而无咎者,以从下升上,不失其中。所言得当。
 
  上九:何校灭耳,凶。
  荀爽曰:为五所何,故曰“何校”。据五应三,欲尽灭坎。上体坎,为耳。故曰“灭耳凶”。上以不正,侵欲无已,夺取异家,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故“宜凶”矣。
  郑玄曰:离为槁木;坎为耳,木在耳上,“何校灭耳”之象也。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九家易》曰:当据离坎,以为聪明。坎既不正,今欲灭之。故曰“聪不明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崔觐曰:言物不可苟合于刑,当须以文饰之,故受之以贲。
  (离下艮上)。贲:亨。
  虞翻曰:泰上之乾二,乾二之坤上,柔来文刚,阴阳交,故“亨”也。
 
  小利有攸往。
  虞翻曰:小谓五。五失正,动得位。体离,以刚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郑玄曰:贲,文饰也。离为日,天文也。艮为石,地文也。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二文,相饰成贲者也。犹人君以刚柔仁义之道饰成其德也。刚柔杂,仁义合,然后嘉会礼通,故“亨”也。卦互体坎艮,艮止于上,坎险于下,夹震在中,故不利大行,小有所之,则可矣。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荀爽曰:此本泰卦。谓阴从上来,居乾之中,文饰刚道,交于中和,故“亨”也。分乾之二,居坤之上,上饰柔道,兼据二阴故“小利有攸往”矣。
 
  天文也。
  虞翻曰:谓五。利变之正,成巽,体离。艮为星,离日坎月,巽为高。五,天位。离为文明,日月星辰,高丽于上。故称天之文也。
 
  文明以止,人文也。
  虞翻曰:人谓三。乾为人。文明,离。止,艮也。震动离明。五变据四,二五分则止文三。故以三为人文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虞翻曰:日月星辰,为天文也。泰震春,兑秋。贲坎冬,离夏。巽为进退,日月星辰,进退盈缩,谓朓侧朏也。历象在天成变,故“以察时变”矣。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虞翻曰:泰乾为人。五上动,体既济。贲离象,重明丽正,故“以化成天下”也。
  干宝曰:四时之变,县乎日月;圣人之化,成乎文章。观日月而要其会通,观文明而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
  王廙曰: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夫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峭崄参差。直置其形,已如雕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
 
  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虞翻曰:君子谓乾。离为明,坤为庶政,故“明庶政”。坎为狱,三在狱得正,故“无敢折狱”。噬嗑四不正,故“利用狱”也。
 
  初九:贲其趾,
  虞翻曰:应在震,震为足,故“贲其趾”也。
 
  舍车而徒。
  虞翻曰:应在艮。艮为舍,坎为车;徒,步行也。位在下,故“舍车而徒”。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崔觐曰:刚柔相交,以成饰义者也。今近四弃于二比故曰“舍车”。车士大夫所乘,谓二也。四乘于刚,艮止其应,初全其义,故曰“而徒”。徒,尘贱之事也。自饰其行,故曰“贲其趾”。趾,谓初也。
  王肃曰:在下,故称趾。既舍其车,又饰其趾,是徒步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侯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也。二在颐下,须之象也。二无其应,三亦无应,若能上承于三,与之同德,虽俱无应,可相与而兴起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卢氏曰:有离之文以自饰。故曰“贲如”也。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体刚履正,故“永贞吉”。与二同德,故“终莫之陵”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王弼曰:有应在初。三为寇难,二志相感,不获交通。欲静则失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鲜洁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果其志。匪缘寇隔,乃为婚媾,则终无尤也。
  陆绩曰:震为马,为白,故曰“白马翰如”。
  案:皤亦白,素之貌也。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
  案:坎为盗,故疑。当位乘三,悖礼难饰,应初远阳,故曰“当位疑也”。
 
  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崔觐曰:以其守正待应,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