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故二爻皆有咸临之象。初九刚而得正,故其占为贞吉。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刚得中而势上进,故其占吉而无不利也。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未详。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阴柔不中正,而居下之上,为以甘说临人之象。其占固无所利,然能忧而改之,则无咎也。勉人迁善,为教深矣。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六四,至临,无咎。处得其位,下应初九,相临之至,宜无咎者也。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知,音智。以柔居中,下应九二,不自用而任人,乃知之事,而大君之宜,吉之道也。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居卦之上,处临之终,敦厚于临,吉而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坤下,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观,官奂反。下「大观」、「以观」之「观」,《大象》「观」字,并同。观者,有以示人而为人所仰也。九五居上,四阴仰之,又内顺外巽,而九五以中正示天下,所以为观。盥,将祭而洁手也。荐,奉酒食以祭也。颙然,尊敬之貌。言致其洁清而不轻自用,则其孚信在中,而颙然可仰。戒占者当如是也。或曰:「有孚颙若」,谓在下之人,信而仰之也。此卦四阴长而二阳消,正为八月之卦,而名卦系辞,更取他义,亦扶阳抑阴之意。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如字。下「观天」、《大象》「观民」之「观」、六爻「观」字,并同。释卦辞。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极言观之道也。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神道设教,圣人之所以为观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省,悉井反。省方以观民,设教以为观。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卦以观示为义,据九五为主也,爻以观瞻为义,皆观乎九五也。初六,阴柔在下,不能远见,童观之象。小人之道,君子之羞也。故其占在小人则无咎,君子得之,则可羞矣。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六二,窥观,利女贞。阴柔居内而观乎外,窥观之象,女子之正也。故其占如此。丈夫得之,则非所利矣。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在丈夫则为丑也。
  
  六三,观我生,进退。我生,我之所行也。六三,居下之上,可进可退,故不观九五,而独观己所行之通塞以为进退。占者宜自审也。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六四,最近于五,故有此象。其占为利于朝觐仕进也。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其下四阴,仰而观之,君子之象也。故戒居此位、得此占者,当观己所行,必其阳刚中正亦如是焉,则得无咎也。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此夫子以义言之,明人君观己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当观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上九,阳刚居尊位之上,虽不当事任,而亦为下所观,故其戒辞略与五同。但以「我」为「其」,小有主宾之异耳。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志未平,言虽不得位,未可忘戒惧也。
  
  震下,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噬,市利反。嗑,胡腊反。噬,啮也。嗑,合也。物有间者,啮而合之也。为卦上下两阳而中虚,颐口之象,九四一阳,间于其中,必啮之而后合,故为噬嗑。其占当得亨通者,有间故不通,啮之而合,则亨通矣。又三阴三阳,刚柔中半,下动上明,下雷上电,本自《益》卦六四之柔,上行以至于五而得其中,是以阴居阳,虽不当位而利用狱。盖治狱之道,唯威与明,而得其中之为贵。故筮得之者,有其德,则应其占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以卦体释卦名义。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上,时掌反。又以卦名、卦体、卦德、二象卦变释卦辞。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雷电,当作「电雷」。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校,音教。初、上无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