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
  不宁方来,谓五阴也。五阴不能自安,而求安于五。
  
  后夫凶,其道穷也。
  穷而后求比,其谁亲之?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五阴皆求比于五。初六最处于其下,而上无应,急于比者也。夫急于求人者,必尽其诚,故莫如初六之有信也。五以其急于求人也而忽之,则来者懈矣。故必“比之”,然后“无咎”。是有信者,其初甚微且约也,其小盈缶而已;然而因是可以致来者,故曰“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致“他”者,初六之功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以应为比,故自内于二,可谓“贞吉”、“不自失”者;于五,则陋矣。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近者皆阴,而远无应,故曰“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上”,谓五也。非应而比,故曰“外比”。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王弼曰:“为比之主而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于物,惟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三驱之礼,禽逆来趋己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于来而恶于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无首”,犹言无素也。穷而后比,是无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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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畜 卦(第 九)
  巽上
  乾下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谓六四也。六四之谓小矣,五阳皆为六四之所畜,是以大而畜于小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未畜而亨,则“巽”之所以畜“乾”者,顺之而已。
  
  “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乾”之为物,难乎其畜之者也。畜之非其人,则“乾”不为之用。虽不为之用而眷眷焉,不决去之,卒受其病者,“小畜”是也。故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夫阳施于阴则为雨;“乾”非不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然其为物也,健而急于用,故进而尝试焉,既已为“密云”矣。能为“密云”而不能为“雨”,岂真不能哉?不欲雨也。雨者,“乾”之有为之功也,不可以轻用,用之于非其人,则丧其所以为“乾”矣。“乾”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是以迟疑而重发之。欲之于“巽”而未决,故次于我之“西郊”。君子是以知“乾”之终病也,既以为云矣,则是欲雨之道也,能终“不雨”乎?既已次于郊矣,则是欲往之势也,能终不往乎?云而不雨,将安归哉!故卦以为“不雨”,而爻不免于雨者,势也。君子之于非其人也,望而去之,况与之为云乎?既已为云矣#,又可反乎?“乾”知“巽”之不足与雨矣,而犹往从之,故曰“密云不雨,尚往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夫畜已而非其人,则君子不可以有为,独可以雍容讲道,如子夏之在魏,子思之在鲁可也。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輹,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阳之畜“乾”也,厉而畜之。厉而畜之者,非以害之也,将盈其气而作之尔。阴之畜乾也,顺而畜之。顺而畜之者,非以利之也,将即其安而縻之尔。 故“大畜”将以用“乾”,而“小畜”将以制之。“乾”进而求用则可,进而受制则不可。故“大畜”之“乾”,以之“艮”为吉;“小畜”之“乾”,以之“巽”为凶。“乾”之欲去于“巽”,必自其交之未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