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知二经同治。故省一原耳。扁鹊乃从第二篇文。
加以少阴真心之俞。合为十二。盖灵枢第一篇。以穴数之。则为十二。以经俞数之。则五俞。其鸠尾脖 二穴。既系任
脉。以此备原穴数。亦古之一法。然非正经之原。故此难增入少阴出于兑骨一句。以明十二正经之原云。
十二经皆以俞为原者。(脏经俞为原腑经别有原是大概言之)何也。然。五脏俞(此俞字非藏经二十五俞之俞即俞原
之俞也可见以俞为原止藏经耳)者。三焦(气)之所(运)行。(原)气之所留止也。三焦所行之俞为原者。何也。(再
问)然。齐下肾间动气者。(先天真气)人之生命也。(资生之门)十二经之根本也。故名曰原。(即肾间动气)三焦者。
原气之别使也。(此一句最紧要)主通行三气。(宗营卫)经历于五脏六腑。原者三焦之尊号也。(本末一气)故所止辄为
原。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十二经)原(穴)也。
此一节具言原穴为一身之至要。然十二经皆以俞为原之言。似未免后学之疑何者。六腑既已俞外有原。则未必以俞
为原。然其言如是者。盖阳经者从俞过为原。而其配五行。亦俞原俱木。则知二穴同治。虽然。六腑既已俞外有原。故
答辞独言五脏之俞。三焦之所行。而不言六腑者各别有原。夫三焦之所以尊者何。齐下肾间动气。人之性命。十二经之
根本也云云数语。一大关系。盖含蓄于肾间。则曰原气。曰动气。潜行默运于一身。则曰三焦。二气而一。一气而二者。
所谓原者。三焦之尊号也。且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故云通行三气。经历五脏六腑。所谓三气者。言宗营卫
也。由是观之。则三焦者。一身游行之气。而内从脏腑。外逮四肢百骸。无所不至焉。故曰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十
二经诸原云。重按前篇三焦主治。取膻中齐旁齐下。此篇以手足原穴为三焦之主治。彼此各不同。一则以其气所位言。
一则以其气游行言。并行不相悖者也。肾间动气之说。详第三十篇。
(第六十七旧六十八)难曰。五脏(经)六腑(经)皆有井荣俞经合。皆何(病)所主(治)然。经(灵枢第一篇)
言所出为井。(木金)所流为荣。(火水)所注为俞。(土木)所行为经。(金火)所入为合。(水土)井(治在发生)主心
下满。(病)荣(治在散泄)主身热。(病)俞(治在和顺)主体重节痛。(病)经(治在收敛)主喘咳寒热。(病)合(治
在闭藏)主逆气而泄。(病)此五脏六腑。井荣俞经合。所主病也。
按五俞主治。岂止此数证。是举其要者。所谓井为东方木。则主阳气。开发其心下满。乃知各经邪郁。故发之。荣
为南方火。则主阳气。遍满其身热。乃知阳邪偏盛。故泄之。俞为中央土。则主无过不及。其体重节痛者。中气不和之
所致。故和之。经为西方金。则主阳气下降。其喘咳寒热者。是阳气失降。而阴气交争。故收之。合为北方水。则主阳
气闭藏。其逆气而泄者。是阳不归其根而下虚。故止之。凡诸井荣。皆属春夏。故行针之道。专主发泄。经合皆系秋冬。
则其施治。亦主收藏。俞原在其中间。共为三焦之所过。则使诸经气无过不及之差。此篇因前诸论。结以主治法。此下
诸篇。皆论针家补泻之法。
(第六十八旧七十三)难曰。诸(经)井(穴)者。肌肉浅薄。〔手足(血)指杪〕气(微)少不足使(为泻)也。
刺之奈何。然。诸(经)井(穴)者木也。荣(穴)者火也。火者木之子。(实者泻其子)当刺井(木)者。以荣(火)
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法)泻者不可以为补(法)此之谓也。
按刺疟论曰。诸阴井莫出血。此篇因此以为刺井之戒。所谓诸井者。在手足指端爪甲角。其地至溢。而脉流亦涓涓
微派耳。故方其补之。则若无妨。方其为泻。固有所忌。故云气少不足使也。滑注以为不足使。为补泻。然此论专为刺
井者言之。则唯禁泻而未曾禁补。故本衣冠文物言刺井者。以荣泻之。惟示泻井。必以荣代之之法。若夫为补。岂所可忌哉。
第六十二至于此篇。并论井荣俞原经合。所以为治之义。
(第六十九旧六十七)难曰。五脏募(穴)皆在阴。(胸腹及胁)而俞(穴)在阳(背部足太阳)者。何谓也。然。
阴病行阳。(背)阳病行阴。(腹)故令募在阴。(身以前)俞在阳。(身以后)
按此因前篇井荣俞经合诸论。次及腹背募俞之义。募者结也。名阴穴。在腹者。俞者输也。名阳穴。在背者。夫经
之有募俞也。皆脏气所留止处。而俞与募又有差别。俞者属于背部。太阳经。其血气有积此输彼。募者在胸腹部。或属
本经。或属他经。血气逗留其处。内深连脏。故有病则阳病行阴。阴病行阳。率皆缘此取之。是针家从阳引阴。从阴引
阳之义也。灵枢以任脉之鸠尾脖 为膏与肓之原。则在腹部亦有原。所谓募者。盖募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