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脉反。不死何俟。盖此难所言。凡内伤之病。则其所发以渐。故所苦亦缓。而脉乃日恶一日。此脉病而人不病也。外
邪之为病。息气动形。屈伸颠沛。然脉动实强。犹有胃气。此形病而脉不病也。滑注所引周氏之说。不可从矣。唯若仲
景之说。乃为稳当。
(第二十一旧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卫病浅)有所生病。(荣病深)一(经)脉变为二病(是动所生)者。

也。然经言是动(病)者(属)气也。所生病者(属)血也。邪在气。(卫外)气(阳)为是动。邪在血。(荣中)血(阴)
为所生病。气主 之。血主濡之。气留而不行者。为(卫)气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为(荣)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
后所生病也。
按灵枢第十篇。载每经是动所生二病。然或未知二病有何等之别。故此难因设问答。以明各病有阴阳中外之异焉。
所谓是动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又云。气先病。血后病。此云气血。盖指荣卫为言。所谓是动者。卫病也。邪在脉外。
所生病者。荣病也。邪在脉中。譬如伤风是太阳之卫病。而主桂枝。伤寒是太阳之荣病。而主麻黄之类。大意以此推之。
则知是动所生。俱皆为外邪冒经之病。而其谓先后者。亦有浅深之差。或以分外邪内伤二病等说。似不免牵合。但为荣
卫二分。平易看过时为稳当。
(第二十二旧八)难曰。寸口(三部)脉平(无偏倚)而死者。何谓也。然。诸十二经脉者。皆系于生气之原。(本)
所谓生气之原者。谓十二经之根本也。谓肾(两)间(命门)动气也。此(指动气)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
吸之门。三焦之原。(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名守邪之神。(此一句疑后人所加)故气(即动气)者。人之根本也。根(命
门)绝则茎叶(经脉)枯矣。寸口脉平而死者。(肾间)生气独(暗)绝于内(指玄玄处)也。
按前此诸论。皆承第一二难等义。取手太阴鱼际。却行一寸九分之脉位。以决病之死生。内经所谓饮食入胃。其精
微气变。见于气口。是也。然则前诸篇皆主胃气言。而此所问难。殊异乎彼。盖胚胎之始。天真之气。自然寓于肾间命
门之宫。是谓生气之原。即资始资生之妙。由是而兆。亦不期然而然者。岂唯人耳。万类皆然。方其生来待乳哺水谷之
养。以成脏腑经络四肢百骸之全者。皆以此气之为基故尔。所谓呼吸之门。三焦之原是也。夫寸口脉既谓决脏腑之死生。
则此外复何求。然今其脉平而死者何。辟诸草木之在水瓶中。花叶虽青。其根既断。则宁有一时之荣。遂乃萎尔失其本
色。可刮目待已。或曰。实如此篇。则与前数者。其论相反。扁鹊之言。无乃矛盾邪。且内经云。得谷则昌。失谷则亡。
而今谷入于胃。脉道以通。然其人即死者何。曰。寸口决死生。固其所也。然又有不关寸口者。若夫暴疾卒倒无论已。
虽其长病久患。先脉而可前知者。此一诊已。扁鹊特论诊脉之外。别有命门动气之候。此乃望而知之之最者。而其候诸
家纷纭。无有底止。或以为尺中脉。或以为踝后少阴。又或以为脐下丹田。果其言之是乎。则尺既属寸口中。少阴即是
十二经之一。至于寸口脉平而死。及十二经之根等语穷矣。且肾病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所谓邪与生气之动。于彼
丹田。何以择之。可谓皆取其臆者。予尝以其所闻。考诸内经。并取其说。别记藏之。顾其命门。灵枢唯谓目也。他无
所议。而难经数言之。以予考之。内经中所谓耗散其真。真气从之等语。即此是物。何以言之。则以精神之外。别有指
真者。故尔具载外记。并不复赘。本篇旧在第八难。然介诸寸口脉论中。失其序次。故移置此。
(第二十三旧同)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有乎字意下同)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
五尺。(一经之度下同)五六合三丈。(总)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
一尺。(左右六经之度下同)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长六尺五寸。六
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督脉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脉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十二经脉长短之数也。
按十二经脉尺度。总计十三丈八尺。任督跷三脉。总二丈四尺。合十六丈二尺。即一难所谓昼夜五十周身。血气运
行之度也。然又视二十七难奇经八脉。不拘十二经云云者。与此互相反。所以不免于后人之疑焉。滑注无明解。予因考
之。凡诸经络流行。本自一元气。虽有阴阳之分。多少之差。何有隔离阻绝。各异其流之理乎。且所谓十六丈二尺者。
特举手足一体之大经脉而言之。且奇经之中。任督跷在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