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肝俱沉。脾在中州为正。至于他分两手部
位。及脏腑脉。并时分见于尺寸。皆以为王氏脉经之非。可谓千古卓见矣。惜乎众口烁金。遂使脱锥之才。坐下客之列。
余善其说之近乎古。故时举寓推毂之意云。
(第四旧十六)难曰。脉有三部九候。有阴阳。(旧本四难)有轻重。(旧本五难)有六十首。(旧本十难)有(张世
贤本
有有字故补之)一脉变为四时。(旧本十五难)离圣久远。各自是其(诊)法。何以别之。
按此问辞出旧本第十六难。然无答辞。疑是缺文乎今考前后篇。推以移之于此。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上部(寸)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
也。中部(关)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下部(尺)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审而(针)刺之者也。
按此一节。出旧本第十八难中。脉有三部九候。如何主之十字。谢坚白以为衍文。然是特更端之辞。下编多见此例。
则置亦无妨焉。素问分头面手足为天人地三部。每部候三穴。合为九候。而扁鹊便以寸关尺为三部。每部浮中沉。合为
九候。义若相悖。然其致一也。盖扁鹊之意。于内经诸篇。率皆去繁就简。约示其义者。每每皆然。故在此篇。亦唯言
两寸法天。心肺主之。两尺法地。肾肝主之。两关法人。脾心包主之。审而刺之。言分三部九候而针刺之。
上部(寸)有脉。下部(尺)无脉。其人(必)当(有)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倦)无能为
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脉)譬如(二字旧本误在人之有尺之上今从滑注移于此)树之有根。枝叶(比寸)虽枯槁。
根本(比尺)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元气。故知不死。(此一节旧本误出于第十四难之末今以文理考则当属于上文故僭
移于此)
按此因上文言上下部脉自有本末之理。所谓上部有脉。下部无脉者。是主邪气。故有未必有。无未必无。益是饮食
隔塞中焦。不得磨旋。则上焦不清。下焦不通。故脉溢上而侵心肺之分。是以其人当吐。然则上部有脉。是谓有邪脉也。
其无脉者。亦当一旦隔塞而不见焉。若既有吐。则上下俱通。而其无脉处。还复相见。若夫不吐则下焦无气。而肾肝殆
绝。故曰死矣。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者。是主正气。故无是真无。有是真有。盖虽上焦受邪。心肝为是渐虚。然下焦未
衰。肾肝之气。犹有茁然者。纵使枝叶枯槁。然根本既已有气。则何死之有。故曰虽困无能为害。此篇有无二字。特有
二义。若为一例观之。则不啻局促不通。反失立论之旨。何者。下部已无脉。而上部独有焉。则外关内格惟肖。上部脉
绝。而下部独见焉。则内关外格何别。滑注所载诸说。随文为解。未曾免疑。学人审诸。
(第五旧四)难曰。脉有阴阳之法。何谓也。然。呼出心与肺。(寸)吸入肾与肝。(尺)呼(寸)吸(尺)之间。
脾受谷味也。其脉在中。(关)浮者阳也。(表)沉者阴也。(里)故曰阴阳也。心肺俱浮。何以别之。(起一浮分为两象
之间)然浮而大散者。心也。(阳中之阳)浮而短涩者。肺也。(阳中之阴)肾肝俱沉。何以别之。(又一沉分为两象)然
牢而长者肝也。(阴中之阳)按之濡。举指来实者。肾也。(阴中之阴)脾者中州。故其脉在中。(不浮不沉阴阳界限故谓
之中)是阴阳之法也。
按此篇立论。心肺脉俱浮。见寸为常。肾肝脉沉。见尺为常。脾脉。见于两关。不偏不倚。故曰其脉在中。中者。
关位也。此不言寸尺。专以呼吸言者。盖前篇既论三部各配五脏位置。故此独以呼吸言。越人已谓肾间动气。呼吸之门。
则呼自齐下阅历诸脏。而出于鼻。吸亦自鼻孔入达五脏。而极于齐下。所谓呼出心肺。吸入肾肝者。亦互文耳。自此而
下。专言脉象。此篇先举浮沉二脉。以示表里阴阳。
脉有一阴一阳。(沉滑)一阴二阳。(沉滑长)一阴三阳。(浮滑长时一沉)有一阳一阴。(浮涩)一阳二阴(长沉涩)
一阳三阴。(沉涩短时一浮)如此之言。寸口(三部)有六脉俱动邪。然。此言者。非有六脉俱动也。谓浮沉长短滑涩也。
(上所谓六脉是也)浮者阳也。滑者阳也。长者阳也。沉者阴也。短者阴也。涩者阴也。
所谓一阴一阳者。谓脉来沉(体)而滑(兼加)也。一阴二阳者。谓脉来沉(体)滑而长(兼)也。一阴三阳者。
谓脉来浮滑而长。(变脉)时一沉(本脉)也。(以上三件脉状阴脉为体阳脉兼见)所谓一阳一阴者。谓脉来浮(体)而
涩(兼)也。一阳二阴者。谓脉来长(体)而沉涩(兼)也。一阳三阴者。谓脉来沉涩而短。(变)时一浮(本)也。(此
三件阳脉为体阴脉乘之)各以其(部)经所在。名病顺逆也。(阳位见阳脉阴位见阴脉是顺阳位见阴脉阴位见阳脉是逆)
按因上节浮沉二脉。并滑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