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不可下,下之为逆。结胸
证,其脉浮大,不可下,下之即死。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不可下之。太阳与少阳并病,心下痞坚,颈项强而眩,
勿下之。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病欲吐者,不可下之。太阳病,有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病发于
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痞脉浮坚而下之,紧反入里,因作痞。夫病阳多者热,
下之则坚。本虚,攻其热必哕。无阳,阴强而坚,下之,必清谷而腹满。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下之益甚,
腹时自痛,胸下结坚。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甚者则欲吐,下之不肯止。少阴病,其人
饮食入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此胸中实,不可下也。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
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伤寒,发热,但头痛,微汗出。发其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
心腹满。下之则短气而腹满,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必衄。伤寒,其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
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大,是其候也。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热多者,目赤,睛不慧,医复发之,咽中则
伤。若复下之,则两目闭,寒多清谷,热多便脓血。熏之则发黄。熨之则咽燥。小便利者可救。难者,必危殆。伤寒发
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鼻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恶水者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下重便脓血。头
痛目黄者,下之,目闭。贪水者,下之,其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发其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恶水者,下之,里冷
不嗜食,大便完谷出。发其汗,口中伤,舌上苔滑,烦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复发其汗,小便即自利。
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而烦躁,心下坚。至四日,虽能食,以承气汤,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
与承气汤一升。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大便,但头坚后溏,未定成其坚,攻之必溏,当须小便利,定坚,乃
可攻之。脏结无阳证,寒而不热(伤寒论云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
不可攻之。
阳明病,潮热,微坚,可与承气汤;不坚,不可与。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少与小承气汤。
腹中转失气者,此为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头坚后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满不能食。欲饮水者,即
哕,其后发热者,必复坚,以小承气汤和之。若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之。
阳明病,身合色赤者,不可攻也。必发热色黄者,小便不利也。
阳明病,当心下坚满,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止者,愈。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其汗,小便自利,此为内竭,虽坚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
猪胆汁,皆可以导。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属当归四逆汤。



<目录>卷七

<篇名>病可下证第七

属性:大法,秋宜下。
凡可下者,以汤胜丸散,中病便止,不必尽三服。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属大柴胡汤。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属承气汤。
少阴病六、七日,腹满不大便者,急下之,属承气汤证。
少阴病,下利清水,色青者,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属大柴胡汤、承气汤证。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其心下坚者,可下之,属承气汤证。
阳明与少阳合病而利,脉不负者为顺,负者失也,互相克贼为负。
滑而数者,有宿食,当下之,属大柴胡、承气汤证。
伤寒后脉沉,沉为内实(《玉函》云∶脉沉实,沉实者,下之),下之解,属大柴胡汤证。
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微热者,此为实。急下之,属大柴胡汤、承气汤证。太
阳病未解,其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汗出解。但阳微者,先汗之而解;但阴微者,先下之而解。属大柴胡汤证。(阴微一
作尺实)脉双弦迟,心下坚,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可下之,属承气汤证。结胸者,项亦强,如柔 状,下之即和。
病者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可下之,属大柴胡汤证。太阳病六、七日,表证续在,其脉微沉,反不结胸,
其人发狂,此热在下焦,少腹当坚而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属抵当汤。
太阳病,身黄,其脉沉结,少腹坚,小便不利,为无血;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属抵当汤证。伤寒有热
而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此为血,当下之,属抵当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