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生)膝盖上七寸。(资生一说)左右各三指。按捺上有肉起。如兔状。因以此名。(类经)
膝髀罅上。六寸。向里。(入门)禁灸(甲乙○千金狂邪鬼语。灸百壮。)
按兔。素问。作菟。千金翼。聚英。吴文炳。同。兔菟通。吴昆作兔。外台。起肉。作起内。写
误。盖言七寸者自膝盖上。度之。
髀关(甲乙)膝上伏兔后。交分中。(甲乙)跨骨。横纹中。(入门)禁灸(类经一说)
按分。发挥。类经。作文。又通类经。作膝上一尺二寸。拘矣。髀。大全。作脾。又作
。误。
\x足少阳胆及股。凡二十八穴\x
窍阴(灵枢)足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
。(甲乙)第四指外侧(入门)
按千金翼。作去爪甲角如韭叶。
侠溪(灵枢)足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灵枢)二岐骨间。本节前。陷者中。(甲乙)
按侠。聚英。吴文炳。作夹。千金。无二字。金鉴。作地五会。下行一寸。拘矣。
地五会(甲乙)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者中。(甲乙)灸之令人瘦。不出三年死。(甲乙)
禁刺(入门)
按资生。类经。聚英。入门。医统。吴文炳。大全。大成。作去侠溪一寸拘矣。凡取之
骨节陷罅。不用折量。所以古书不言分寸也。入门。脱会字。
临泣(灵枢)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 。(灵枢)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
寸五分。(甲乙)
按灵枢曰。临泣上行。言临泣者。自侠溪上行。千金。千金翼。外台。作去侠溪一寸半
。是也
。临泣下。当脱侠溪二字。此穴取岐骨际者。非也。岐骨间而不逼骨。故灵枢云。一寸半。
陷者中。大全一说。去侠溪七分半。非。
丘墟(灵枢)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灵枢)外廉。踝下。如前。(甲乙)骨纵中。
(聚英)伸脚取之。(千翼一说)
按入门。丘。作 。金鉴。作邱。如。大全。入门。作微。宝鉴。同。甲乙曰。去临泣
一寸。千
金。千金翼。外台。次注。明堂。资生。以下。诸书。作三寸。此穴不可用分寸。故不取。
悬钟(甲乙)一名绝骨。(千金)足外踝上三寸。动者脉中。足三阳络。按之阳明脉绝。乃
取之。(甲乙)骨绝头。陷中。(外台)当骨尖前。(类经)
按者字。衍。千金。并翼方。外台。无脉字。外台。络上有大字。阳明。跗上脉也。踝
上就
骨而上。三寸许。则有绝陇处。其骨锋尖者。俗呼杨枝骨也。其前是悬钟也。千金咳嗽篇。
作内踝上。字误也。又千金曰。脚外踝上一夫。又云。四寸。本事方资生一说。作四寸。四
寸则与阳辅穴。相并。不可从。外台。灸香港脚。篇云一尺。肘后。作外踝上三寸余。指端取
踝骨上际。屈指头四寸。便是与下廉。颇相对。分间二穴也。千金翼云。外踝上。三指。当

上。取法。以草从手指中纹。横三指。令至两畔齐。将度外踝。从下骨头。与度齐向上。当骨
点之。并非是。神应经。云。虽曰外踝上除踝三寸。必以绝陇处为穴。此说为得。
阳辅(灵枢)一名绝骨(素问)一名分肉。(类经)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
。(灵枢)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端。如前三分。去丘墟七寸。(甲乙)
按气穴论云。分肉二穴。次注曰外踝上。绝骨之端。三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所发
。新
校正曰甲乙经。无分肉穴。疑是阳辅。素问直解曰。脐上三寸。水分穴也。恐非。又骨空论
云。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次注曰。阳辅穴也。刺疟云。针绝骨。王曰。阳辅穴也。难经
云。髓会绝骨。滑寿曰。绝骨。一名阳辅。按与悬钟同一名。恐有差谬。去丘墟七寸。则以
踝骨为三寸。外台。作膝盖下外侧。三寸旁。廉骨当小指两筋间。非也。类经。引次注曰。
作如后二分。今本与甲乙同。医门摘要曰。辅骨当作 骨。非也。千金翼诸风篇曰。外踝上
三寸。一云。四寸。又云。一夫。
光明(灵枢)去踝五寸。别走厥阴。(灵枢)外踝上。(甲乙)陷者中。(明堂)
外丘(甲乙)足少阳 。少阳所生在外踝上七寸。(甲乙)骨陷中。(入门)阳交后。(增注)
按丘。金鉴。作邱。甲乙。旧作内踝。写误。阳交。已作外踝。千金。外台。以下诸书。
作外踝。故今订之。
阳交(甲乙)一名别阳。一名足 。(甲乙)阳维之 。在外踝七寸。斜属三阳分肉间。
(甲乙)与外丘并。(入门)下廉后。外丘前。(增注)
按阳明经下廉。本经外丘。太阳经飞扬。共踝上七寸。是三阳之分肉也。
阳陵泉(灵枢)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而得之。(灵枢)膝下一寸。 外廉(甲乙)膝下外
尖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