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同。
太都(灵枢)本节之前下。陷者之中也。为荥。(灵枢)大指本节内侧。赤白肉际。(肘后)
按本节。谓大指本节。承上文也。前。旧作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资
生。
以下诸书。从之。医学纲目。独作本节之前是也。不然则太白。不应容核骨下。故今订之。
金鉴。作次节末。骨缝。非也肘后。侧下赤字。误作寸。今改订之。
太白(灵枢)核骨之下也。为 。(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赤白肉际(类经)
按核。旧误作腕。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
骨后
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皆作核。故知腕字传写之误。今订之。核。梅核桃核之
核。
大指本节后。骨之如梅核者。是也。甲乙等。谓内踝前大骨。即然骨也。次注。解腕字。以
为内踝前者。不知其误也。发挥。流注条。作覆骨。注之曰。一作核骨。俗云。孤枵骨是

。孤枵骨踝骨别名。非核骨也。类经云。即大指本节后。内侧圆骨也。得之。甲乙。内侧下。
有核骨字。省之。
公孙(灵枢)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灵枢)为原。(千金)
按本节之后一寸。近上侧逼骨。本节者。大指之本节也。入门。金鉴。作太白后一寸。
不是。
类经曰。内踝前陷中。正坐合足掌相对取之。千金。说源经者。不与本输篇同。未知其据。
暂记俟后日。
商丘(灵枢)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灵枢)内踝下微前(甲乙)前有中封。后有照
海。此穴居中。(神应)内踝下。有横纹如偃口形。(类经)三穴隔小筋。(增注)
按丘。入门。作 。金鉴。作邱。口。恐刀字。
三阴交(甲乙)一名承命。一名太阴。(千金)内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甲乙)骨后筋前
。(入门)孕妇禁刺(类经)
按千金及千金翼。灸 卵法。作八寸误。千金曰。狂邪惊痫。灸承命穴。在内踝后。上
行三寸
动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阴名三阴交。千金翼云。太阴内踝上一名三阴交。又云针
足太阴穴。在内踝上一夫。一名三阴交。今并移入于别名。骨下谓 骨后也。肘后曰。踝尖上

寸。金鉴。从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属。皆除骨言之。资生曰。昔宋太子善医术。出苑逢

妊妇。太子诊曰。女。令徐文伯诊曰。一男一女针之。泻三阴交补合谷应针而落。果如文伯
言。外台引集验方曰。内踝上大脉。并四指是也。捷法之说。既见上。
漏谷(甲乙)一名太阴络。(资生)内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谷。大全。作裕。络。千金。作胳。聚英。作经误。聚英。吴文炳。并大成。骨下作
骨下。金鉴。作夹骨。
地机(甲乙)一名脾舍。(甲乙)膝下五寸。(甲乙)膝内侧。辅骨下。陷中。伸足取之。(
明堂)
按甲乙曰。太阴 。别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刺腰篇曰。刺散脉。在膝前骨。肉分间
。络
外廉束脉。王冰注之曰。是地机。机。入门。作箕。盖以音通。辅。旧作转。资生同。传写之

。内辅骨至踝骨。一尺三寸。先取其中为六寸半。少下为漏谷。其下取中乃三阴交也。其六
寸五分中。除一寸半取地机。共着 骨。金鉴。作从漏谷上行五寸。在膝下五寸。内侧夹骨
陷中。非矣。从漏谷。上行则五寸半。
阴陵泉(灵枢)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灵枢)膝下内侧。(甲乙)与阳陵
泉内外相对。一曰。稍高一寸许(类经)禁灸(入门)
按灵枢曰。阴之陵泉。或无之字。阳陵泉亦同。伸而得之。言伸足而得之也。以指按辅
骨后
。旁骨而上则至辅骨下指自止者。此穴也。资生。作当曲膝取之。金鉴。作曲膝横纹头。
非也。
类经。聚英。作或曲膝。取之。废古书。一何至于此。冈本。以此穴为曲泉上。是曲膝之失
也。
血海(甲乙)一名百虫窠。(大全)膝膑上内廉。白肉际二寸半。(甲乙)骨后筋前(入门)陷
中(类经)
按外台。资生。发挥。半。作中。误。千金翼。圣济。作二寸。千金注。入门。大成。
作三寸。金鉴。作一寸。并非也。类经。作膝内辅上横入五分。拘矣。
箕门(甲乙)鱼腹上。越两筋间。动脉应手。太阴内市。(甲乙)阴股内。(资生)血海上六
寸。(入门)禁刺。(入门类经一说)
按越两筋。千金。无越两二字。千金翼。外台。无两字。又按外台。一作股上起筋间。
类经
。聚英。医统。从之。资生。发挥。大全。宝鉴。医统。吴文炳。亦作越筋间。越。起字
之讹
。字画相近而误宝鉴引灵枢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