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脐下二寸是也。此说可从。又曰。挟丹田两旁。相去
三寸。即心下八寸脐下横纹是也。不可从丹田是石门也。发挥。作气海旁一寸。非也。
气穴(甲乙)一名胞门。一名子户。(甲乙)四满下一寸。(甲乙)
按脉经曰。胞门。在太仓左右三寸。太仓中脘别名也。千金妇人篇曰。胞门。关元左边
二寸
是。右二寸名子户。此二说。不与本穴相关涉。又冠中字详于奇穴部。又妇人良方。胎动不安
论曰。服药致补暖。而反使胞门子户为药所燥搏。自注曰。巢氏病源。并产宝。并谓之胞门
子户。张仲景谓之血室。
大赫(甲乙)一名阴维。一名阴关。(甲乙)气穴下一寸。(甲乙)
按千金肾脏篇曰。屈骨端三寸。不合诸书。且千金屈骨端。为曲骨横骨之别名。益不可
解此也。千金言屈骨者。不一。说见下。
横骨(素问)一名下极。(甲乙)一名屈骨。(千金)大赫下一寸(甲乙)肓俞下五寸。(发挥)
陷中。(入门)禁刺。(入门)
按大全。周身经穴赋。作横谷。又曰。一名屈骨端。千金曰。屈骨端阴上横骨中央。宛
曲如
却月中央。是也。此名横骨千金翼同。千金霍乱篇。灸慈宫。注曰横骨在脐下横门骨。是。
盖横门骨。言横骨也。又阴 篇曰。灸玉泉穴。在屈骨下阴。又三焦篇曰。水道穴。在挟屈骨
相去五寸。千金翼曰。屈骨在脐下五寸。屈骨端。水道两旁。各二寸半。又淋闭篇曰。玉泉
下一寸。名尿胞。一名屈骨端。曲骨穴下。宜合考。凡言屈骨者。不一恐有差。却月。入门
。作如仰月陷中。曲骨外一寸半。吴文炳。作仰月中央。去腹中行各一寸半。李时珍。作偃
月。医统。作卧月。洗冤录曰。妇人隐处。其骨为羞秘骨。不可捡验。盖横骨也。
\x腹第三行。自不容。挟幽门两旁各一寸半。下行至气冲及急脉凡二十六穴。\x
不容(甲乙)幽门旁。一寸五分。去任脉三寸两肋端。相去四寸(甲乙)对巨阙。(类经)
按两字。诸书作四。此穴对巨阙。巨阙旁二寸。直贴肋端四肋之数不合。且以肋数言之
。必
有第字。至此。特不冠第字。只千金。作直四肋端。次注冠第字。而期门。言第二肋。期门

不容旁。而二四易位。故人多疑之。今考之不容。直贴左右两肋端。此肋为岐。左右分垂。
如一
肋而相分。故因其形状言两也。甲乙曰。去任脉三寸。按幽门。挟巨阙两旁五分。不容幽门旁
一寸五分。凡二寸也。参当作二。去任脉旁二寸。取此穴。类经。引此文作二寸。千金。千金翼。
外台。作去任脉二寸是也。甲乙经曰。相去四寸。谓相去。兼任脉而量之也。次注。作挟腹中行
两旁相去各四寸。误读甲乙文增各字则相去字不成语。今删去任脉三寸。并相去四寸之数言

入门作平巨阙三寸。医统。聚英。作去中行任脉各三寸。共受甲乙写误。而不深考也。明堂。作
在上管两旁。各一寸。非矣。
承满(甲乙)不容下一寸。(甲乙)对上脘。(类经)
按千金及翼方。大肠篇曰。挟巨阙相去五寸。巨阙在心下一寸。灸之者挟巨阙两边。各
二寸半。非。说既见。
梁门(甲乙)承满下一寸。(甲乙)对中脘(类经)孕妇禁灸(类经)
关门(甲乙)梁门下。太乙上。(甲乙)梁门下一寸。(千金)对建里。(类经)
按千金翼门作
太乙(甲乙)关门下一寸。(甲乙)对下脘(类经)
按千金。并翼方。外台次注。资生。圣济。宝鉴。作太一。无异义。千金翼门作明。
滑肉门(甲乙)太乙下一寸。(甲乙)天枢上一寸。对水分。(类经)
按聚英。医统。作下挟
脐下一寸至天枢。去中行三寸下挟之下字。吴文炳。作一。
天枢(脉经)一名长溪。一名谷门(甲乙)一名大肠募(肘后)一名循际。一名长谷。(千金)
去肓
俞一寸五分。挟脐两旁各二寸。陷者中。(甲乙)滑肉门下一寸(次注)魂魄之舍。不可针(千
金)孕妇禁灸。(同上)
按谷门。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圣济。类经。发挥。聚英。大全。医统。作谷门。音
通。
资生。溪作鸡。肓作育。千金脾脏篇曰。长谷挟脐相去五寸。一名循际。又曰挟脐相去三寸
。魂
魄之舍。不可针。大法在脐旁一寸。合脐相去可三寸也。千金翼作挟脐相去各二寸。聚英。
吴文炳。作去肓俞半寸。盖寸半之误。大成。作一寸。脱字。奇穴部。魂舍。可合考。
外陵(甲乙)天枢下大巨上。(甲乙)天枢下一寸。(次注)对阴交。(类经)
按千金作天枢
从千金之说也。景岳全书曰。在脐左右各开一寸半灸疝立效永不再发。屡用。屡验。脐者阴
交之误。
大巨(甲乙)一名腋门。(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