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脐下二寸是也。此说可从。又曰。挟丹田两旁。相去
三寸。即心下八寸脐下横纹是也。不可从丹田是石门也。发挥。作气海旁一寸。非也。
气穴(甲乙)一名胞门。一名子户。(甲乙)四满下一寸。(甲乙)
按脉经曰。胞门。在太仓左右三寸。太仓中脘别名也。千金妇人篇曰。胞门。关元左边
二寸
是。右二寸名子户。此二说。不与本穴相关涉。又冠中字详于奇穴部。又妇人良方。胎动不安
论曰。服药致补暖。而反使胞门子户为药所燥搏。自注曰。巢氏病源。并产宝。并谓之胞门
子户。张仲景谓之血室。
大赫(甲乙)一名阴维。一名阴关。(甲乙)气穴下一寸。(甲乙)
按千金肾脏篇曰。屈骨端三寸。不合诸书。且千金屈骨端。为曲骨横骨之别名。益不可
解此也。千金言屈骨者。不一。说见下。
横骨(素问)一名下极。(甲乙)一名屈骨。(千金)大赫下一寸(甲乙)肓俞下五寸。(发挥)
陷中。(入门)禁刺。(入门)
按大全。周身经穴赋。作横谷。又曰。一名屈骨端。千金曰。屈骨端阴上横骨中央。宛
曲如
却月中央。是也。此名横骨千金翼同。千金霍乱篇。灸慈宫。注曰横骨在脐下横门骨。是。
盖横门骨。言横骨也。又阴 篇曰。灸玉泉穴。在屈骨下阴。又三焦篇曰。水道穴。在挟屈骨
相去五寸。千金翼曰。屈骨在脐下五寸。屈骨端。水道两旁。各二寸半。又淋闭篇曰。玉泉
下一寸。名尿胞。一名屈骨端。曲骨穴下。宜合考。凡言屈骨者。不一恐有差。却月。入门
。作如仰月陷中。曲骨外一寸半。吴文炳。作仰月中央。去腹中行各一寸半。李时珍。作偃
月。医统。作卧月。洗冤录曰。妇人隐处。其骨为羞秘骨。不可捡验。盖横骨也。
\x腹第三行。自不容。挟幽门两旁各一寸半。下行至气冲及急脉凡二十六穴。\x
不容(甲乙)幽门旁。一寸五分。去任脉三寸两肋端。相去四寸(甲乙)对巨阙。(类经)
按两字。诸书作四。此穴对巨阙。巨阙旁二寸。直贴肋端四肋之数不合。且以肋数言之
。必
有第字。至此。特不冠第字。只千金。作直四肋端。次注冠第字。而期门。言第二肋。期门
在
不容旁。而二四易位。故人多疑之。今考之不容。直贴左右两肋端。此肋为岐。左右分垂。
如一
肋而相分。故因其形状言两也。甲乙曰。去任脉三寸。按幽门。挟巨阙两旁五分。不容幽门旁
一寸五分。凡二寸也。参当作二。去任脉旁二寸。取此穴。类经。引此文作二寸。千金。千金翼。
外台。作去任脉二寸是也。甲乙经曰。相去四寸。谓相去。兼任脉而量之也。次注。作挟腹中行
两旁相去各四寸。误读甲乙文增各字则相去字不成语。今删去任脉三寸。并相去四寸之数言
。
入门作平巨阙三寸。医统。聚英。作去中行任脉各三寸。共受甲乙写误。而不深考也。明堂。作
在上管两旁。各一寸。非矣。
承满(甲乙)不容下一寸。(甲乙)对上脘。(类经)
按千金及翼方。大肠篇曰。挟巨阙相去五寸。巨阙在心下一寸。灸之者挟巨阙两边。各
二寸半。非。说既见。
梁门(甲乙)承满下一寸。(甲乙)对中脘(类经)孕妇禁灸(类经)
关门(甲乙)梁门下。太乙上。(甲乙)梁门下一寸。(千金)对建里。(类经)
按千金翼门作
太乙(甲乙)关门下一寸。(甲乙)对下脘(类经)
按千金。并翼方。外台次注。资生。圣济。宝鉴。作太一。无异义。千金翼门作明。
滑肉门(甲乙)太乙下一寸。(甲乙)天枢上一寸。对水分。(类经)
按聚英。医统。作下挟
脐下一寸至天枢。去中行三寸下挟之下字。吴文炳。作一。
天枢(脉经)一名长溪。一名谷门(甲乙)一名大肠募(肘后)一名循际。一名长谷。(千金)
去肓
俞一寸五分。挟脐两旁各二寸。陷者中。(甲乙)滑肉门下一寸(次注)魂魄之舍。不可针(千
金)孕妇禁灸。(同上)
按谷门。千金。千金翼。外台。资生。圣济。类经。发挥。聚英。大全。医统。作谷门。音
通。
资生。溪作鸡。肓作育。千金脾脏篇曰。长谷挟脐相去五寸。一名循际。又曰挟脐相去三寸
。魂
魄之舍。不可针。大法在脐旁一寸。合脐相去可三寸也。千金翼作挟脐相去各二寸。聚英。
吴文炳。作去肓俞半寸。盖寸半之误。大成。作一寸。脱字。奇穴部。魂舍。可合考。
外陵(甲乙)天枢下大巨上。(甲乙)天枢下一寸。(次注)对阴交。(类经)
按千金作天枢
从千金之说也。景岳全书曰。在脐左右各开一寸半灸疝立效永不再发。屡用。屡验。脐者阴
交之误。
大巨(甲乙)一名腋门。(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