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剂麻黄救之。若脉洪身热者,麻黄加石膏汤救之。
痘 皆有皮里疔。夫痘 未出,或微见标皮肉中有硬块,或紫或青或黑,摸之碍手,此谓皮里疔也,百无
一生。
凡痘 之皮里隐,能辨认急治,十中可活一二。若迟延失
治,毒瓦斯凝聚,变成皮里疔,便无生理矣。
渐出及正潮时,因风寒不谨,致令腠理闭塞,气血阻滞, 即隐没者,总名闷 也。 出二日,因风寒
早没者,证犹稍轻。 出一日而早没者,证必重。随出随没,乃危证也。致令咳嗽喘急,面青鼻煽,痰壅声嘶,
神昏迷闷,身凉无汗,轻者三四日,重者一二日,皆喘急而死。此与皮里隐不同。皮里隐者, 疹全未见点,
隐隐于皮肤之下,面上如电影灯光,忽来忽没,人全不知也。若已潮见 ,因风隐没,但分一日、二日、三日,
轻、重之不同,治法当与早没之时,急与麻黄发表汤,兼熏洗、刮擦法。倘得微潮一二次,喘定身温,方有生
机。《金镜录》云∶痧疹数潮后,见风早没,未清爽者,宜消食饮加散表之药。虽不复出,亦寻愈矣。此谓数
潮而言也。若止一二潮而早没者,其变证必凶,急当委曲调治。如一二潮而止,证必凶恶。身体如常,此必有夜
潮、腹潮、汗潮,减潮、经潮、产潮之类,不可强与发汗,变生他证。谨按因风早没之证急治,十全七八。如
使迟延,不可救矣。
不收敛,其证有二∶一曰血不归经,一曰血死肌表。 疹九潮已完,血回经络,则头面身上血迹渐次而
退。若红久不退,即是血不归经;若血迹变为青紫色,即是血死肌表也。如血不归经,用解毒清凉、敛阴收血
之药,宜养荣解毒汤。如血死肌表,用活血凉血、温经解毒之药。若 出三日后不没者,乃余毒内实也,宜四
物汤加清利之药,则热自解而 自消矣。若血死肌表,色变青紫黑,久则身热发肿,其青紫黑色之处从外溃烂,
脓水淋漓,痛痒不常,宜服清肌化毒汤,洗以苦参汤,敷以三黄散。若潮止一二次,外冒风寒,随出随没,色
变青紫,身冷不烂,必发喘急,不治必死。急宜大发表邪,以麻黄救急汤治之。
妇人经水后五日六日发热见 ,则血室空虚,邪气乘虚入内。重则妄见妄闻,如凭鬼祟,昼则明了,夜则
谵语,此谓热入
血室;轻则常发夜热,久成 怯。宜服清热养血之剂,主以加味逍遥散、调经养营丸。必得经调复行,方无后患
也。若妇人行经七八日见 ,或见 时即便行经,皆为热入血室。二者不同,治法亦异。如经尽后见 ,此热邪
乘虚入内也,令人多发夜热,或午后面红身热,久之则成骨蒸劳热。治当养血清热,宜逍遥散。如见 时行经,
此瘀血蕴结于内也,令人寒热如疟,发作有时。治当消瘀败毒,宜桃仁红花汤。总以经水复行为第一义也。
李豆仙曰∶ 之出也,气载之,血送之,达表则粒粒如麻,甚则叠肿,多则成片。一日三潮,从头而起,
渐渐身体,以及四肢,潮时 脚粒粒肿起皮上,三日九潮方完。潮则气送毒从毛窍而散,血留肌表,渐归经络,
红点以渐而退。头面先潮者色先淡,身腹后起者色后退。头面多者吉,少者凶,色赤者吉,紫黑者凶。
正潮 正潮者,早午晚一日三潮,三日九潮,人尽知也。 属阳,阳从阳类,故不潮于夜之阴,而潮于日之
阳,此正潮也。
夜潮 有夜潮,不可不知。盖 本属阳,然其赤点乃阴血也。男子阳盛,故潮于日之阳;女子阴盛,故潮于
夜之阴。有男子夜潮者,气不足而血有余也;有女子日潮者,血不足而热毒盛也。儿出 时,为父母者必夜观
之。如不知夜观,则九潮已过,犹以为未潮;九潮已足,犹以为未足。疏表之药,发表之物,犹然不彻,有致血
不归经,皮肤肿而色青紫者,有致吐血便血者,有致汗多亡阳者,有致中风发痉者。为父母者不可不知。
腹潮 小儿 疹,乃天行热毒挟少阳相火,蕴蓄于胃。胃主肌肉,故热毒之邪熏蒸于肌肉,先发热数日,然
后透泄于皮肤,粒粒如蛇咬状,乃 疹也。痘出于五脏, 出于六腑。六腑者专指胃腑而言也。既云出于胃腑,
何腑脏多受其邪?胃土传肺金,以前来者为实邪也。胃邪传肺,是腑传脏。如毒邪陷伏不出者死,不治矣。有
止发于肚腹,而头面手足一无所见,一日三潮,
三日九潮,惟在肚腹,粒粒起绽。缘小儿气血孱弱,不能周行遍体,故止在肚腹出 。发潮 根既出,他处虽无,
不足虑也。若用重剂取汗,则虚脱之祸立至矣,可不慎哉。
目潮 潮有从眼白珠先红,头面随红蒸热,一片通红,直待潮过热清,红色渐退,再潮复然,此阳毒之邪
交并于六阳也。六阳皆聚于头面, 毒出于胃腑,运于任脉,交并于六阳,则目睛裹赤,头面通红,潮时令人烦
躁不宁,甚则不省人事,宜以化毒饮、化斑汤加减治之。
斑潮 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