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名曰三建。瘴虚因医者误用凉药。以致四肢厥冷。头额虚汗。发哕。脉数而促。症甚急。用之能收心液。能止真阳。多有得生者。

  卷上 辨药

  常山

  瘴与疟。似同而实异。故瘴之轻者。全类疟疾。医者不知治瘴之法。例用常山白砒及草果。

  涌吐其痰。致元气实者。荏苒难安。元气弱者。即加肿胀。多致不起。深可太息。盖瘴疾因阳气不降又吐之。则不降之阳气愈升。中气愈虚。其不危者几希。故白砒草果毫不可用。若常山犹有用处。其力能去皮肤毛孔中之瘴气。寒热所感。邪气多在荣卫及肉之间。欲除根本。非常山不可。然常山多能吐。人须制之使不吐。方可用。七宝饮冷服之。不吐截疟丸。日服六七次。酒送之。亦不吐。屡验之药也。当知此药乃末后之兵。方其瘴之始发。必先正气和解。温中镇下。固守乎病患元元之气。兵法所谓避其来锐是也。及其热之间断也。明见其作息有时。一日一作。只有五六时即退。

  或间一日一作。审知其脾胃已和。下焦湿冷已去。元气渐而平复。邪热渐微渐短。即用七宝饮截疟丸。则应手而愈。兵法所谓击其惰归者。是也。苟不明此理。当其病热正盛。而用常山。则非徒无益。而正气愈损矣。

  卷上 辨药

  黄白术肉桂

  瘴疾之作。率由暑热。所以腠理不密。多自汗。医者因其自汗。以治疟之法治之。用参 归术之剂补之。服后愈觉烦闷难安。神识昏迷不知。天热气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烦汗方除。白术止汗。黄 止汗。密腠理。汗不得出。热蒸无由得解。更作烦闷神昏。故白术黄 亦不宜遽用。或曰白术黄 。其性敛汗。为不可用。而肉桂亦非汗药。何又用之。余曰肉桂固能止汗。本草有曰主温中。又曰本乎地者。亲下。补肾用肉桂。故其性亦能引上焦之阳气。下达肾经。故可用。或曰子言。天气热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得汗方除。

  今病者自汗。宜其瘴之愈也。何又不除。余曰此自汗略得舒片时之热闷耳。若欲其愈。必也温中固下。

  正气和解。使阴升阳降。荣卫和调。邪无容地。自然大汗如雨。自头至足。无处不出。大汗后浑身冰冷。惟口中所出之气略温。此等证候不见。瘴热不复来矣。此时惟当慎其调摄。得百日。元气可复常耳。

  卷上 辨药

  酒

  本草载。三人晨同行触雾。空腹者死。食粥者病。惟饮酒者。独不病。南方天气。清晨多雾而寒。故人相勉以饮酒。谓其可以御寒辟瘴。殆不知乃发瘴之源也。盖南方暑湿。饮酒则多中暑湿毒。兼瘴疟之作。率由上膈痰饮。而酒尤能聚痰。岭外谚云。

  莫饮卯时酒。莫饱申时饭。此诚摄生之要也。然忌夕食者。人虽易晓。戒卯时酒者。人以为疑。盖南方气候不常。虽盛夏阴雨必寒。虽隆冬日出必暖。一日之间。寒燠屡变。要之昼多燠。夜多寒。

  饮酒过度。固非所宜。而卯酒尤甚。方其朝寒而饮。遇暴热。则必聚痰以为病也。

  卷下 正气方

  陈皮半夏汤

  治瘴疟。不问先寒后热。先热后寒。多热小寒。多寒小热。皆因夏月伤暑。汗出不透。或秋伤风。

  或过食生冷。先伤脾胃。沐浴感冒。多作此疾。因为痰涎停于胸膈。所谓无痰不生疟。初起宜先下感应丸。温中去积滞。方服此以正气去痰。

  陈皮(去白) 半夏(汤泡七次)

  各等分为粗散。每服四钱。姜七片水煎。不拘时服。壮实人日三四服。虚弱人日二服。瘴疟本于痰。痰生于湿。半夏能胜脾胃之湿。所以化痰。与陈皮同用。

  其味辛。辛能散滞气。利水谷下气。气行则痰行。所以治瘴先用之。以正气理痰也。

  卷下 正气方

  不换金正气散

  治四时感冒。五肿膈气。和脾胃。温中下痰。止霍乱吐泻。心腹疼痛胀满。吞酸噫痞。噎塞干呕恶心。中受寒湿生冷。外感风邪。及山瘴之气。发而为瘴。身体沉重。骨节酸疼。头昏鼻塞。未分阴阳之间。正宜服之。则气自正。而病自退。及能止汗。治诸疟疾。遍身浮肿。或风气所灌。

  手足肿痛。全不思饮食。肠腑时鸣。妇人胎前产后。皆可服之。小儿脾胃不和。时气诸疾。又治四方不服水土。凡寓岭南。此药不可缺也。

  浓朴(去皮生姜汁浸一夜) 半夏(汤泡七次姜汁浸晒干)

  陈皮(去白) 藿香(去梗洗净) 甘草 草果(去皮) 苍术(去皮米泔水浸一宿妙)

  上各等分先用锅炒浓朴令香。次入苍术。炒令紫色。又会半夏。炒香熟。再入甘草炒黄。又入陈皮炒。方将众药安。藿香在中心。用药遍盖罨定。少时许。藿香干。方可取出。同草果为散。每服姜枣水煎。一方无草果。按发瘴之地。地土卑薄。阴湿之气恒盛。四时多热。阳燠之气恒泄。湿气盛则脾胃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