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矣,断于此时,方称高列开窍,唯面部要紧,面者诸会之真,天
庭印堂,尤面部最要紧者。师曰∶天庭为看
痘把柄,何者,元神所归也。元神者,元气也。小儿出痘,不过气、血、毒三字,气血
又元气所统也。元气胜毒,开落应期,毒胜元气,内攻外剥,毒既胜矣。又安望元气之复胜哉。
天庭先见先起,先灌先靥,密而痒(毒盛气不足),惨而黯(毒盛血不足),皆死症也。毒从虚发,信矣哉。
凡见点磊落,摸过碍手,颜色润泽,眼部以下先见,身热渐退,吉症也。盖此等磊
落碍手,稀而有神者也,色润泽,谓有彩也。天庭后见,元气内固也,反是者逆。
叶锡侯曰∶毒盛从上部先见,毒微从下部先见,如火之盛,而必先有焰于上也。不
由血领气拘,而先上头额者,则毒固可知,而生死亦从可知矣。
痘初出时,三五相连者,后必密,单见者稀,毒之浅深,于此可以预决。
形属气,色属血,两者俱可验吉凶,定生死,人何专言血而不及气。气无形难知,血
有形易见,故见点三日,色如猪肝者死,如红米饭者死,毒散漫于皮肤,如洗过大红绸
者重。虽然,面部上有数十颗神彩奕奕者,尚可救活。师曰∶不虑形恶,虑无神;不虑色
恶,虑无彩。形绽而凸,彩润而明,恶症紧要处,见有一二红活可爱,虽凶亦吉。何者?元气犹存也。
程占五曰∶有一二红活可爱,虽凶亦吉。何庸妄者,必诿之不治。病家又有眼不识高
明,甘视其孩抱之呼号而莫之救,哀哉。
大都自眉以上见点,有神彩悦目可爱,仍不琐屑,又不歪邪,虽遍身稠密,杂症百出,
总不至于死。悦目二字,即予笔舌,亦难尽述,在学人心领意会而已。
见点头焦神躁,舌苔而色或紫者,是血分毒炽,而未必不由内热也。
见点白如水珠者重,若稀疏不密,人素色黄,而痘颇起发,气至而血不至也。当散
火。倘神不内宁,痘日增多,顶尖作 子形,
毒大盛也,恐非药所愈。
见两日而大便尚秘,舌上无苔,知是血热,非毒壅也,急行清解,本方加枳壳、明
粉治之,否则恐灌浆时。呕痛作泻而不起,本方内芎、归宜倍用。
见点色白不红,不可便作虚治。白而无神,唇舌淡白,或吐或泻,虚症也。若白而
起色,唇舌赤红,非虚也。三日后渐变深紫,其误人不浅,见点脚冰冷者,不必虑之,
气未下行也。
初见时,大小不一。有色点如沸者,曰夹疹,本方加救苦丹治之。又有一等琐屑红
点,隐隐肉间,曰夹痧,治亦同之。丹毒亦然。但有此症,必正痘悦目可爱,方为痧疹
之夹。不然,是痘也,最当别之。又有痘出数颗,而夹疹遍身,圆净疏朗,形色红活,现
两日而尽没,见者莫不惊愕。然此疹也,非痘也。痘没必闷乱烦躁,此则宁静,且正痘
显然,故知其为疹也。治以平剂自愈。然未没时,亦难识认。
点见身热,毒未尽也,但所感不同,有寒气外郁者,有热气内郁者,均散之。
见点自汗,有生者,有死者,丹溪谓自汗无妨,指形色善者言也。若汗出而颜色日变必死,不可不极辨之。
凡痘出不快,须审时药之,冬则寒郁,夏则热郁。然亦有虚实之别。唇舌滋润无苔,当从虚治。
见点色白,不甚起发,唇舌淡莹,或吐或泻,或腹胀,或自汗肢冷,神气怯弱,须从虚例。
见点在于肚脐,或在肛门,而四围成堆者,皆重症也。
初见数颗于山根上者重,才出而声遂变,亦重。
痘出数点,而面目即光亮如瓜,口中气臭,勃勃冲人,必至发斑吐血而死。
见点先于眉上,或两太阳出数粒,突起光亮,少顷即没,此贼痘也,必死。
有初出爱人,皮薄光亮,一两日即长大,是未至而至,疠气使然也,后必痒塌而死。凡
患诸疮毒未愈,或疮毒新愈,而见点于此者重,此阳毒也。若疮不干红,虽重不死。
谓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指险症也。至见点如蛇皮,如蚕种,如
蚊迹,如瘙斑,如汤泡,如火刺,如青黑蓝斑,或身如被杖,发斑而唇肿口臭,或锁项,
或蒙头,或断腰,或无根,或色粉白如枯骨,或胸高气喘,七孔流血,或面纹如橘皮,形
色不正而惊狂,并腰痛腹疼不止,可为乎?不可为乎?
书谓见点吐紫黑血者不治。向有潘姓女六岁,见点两日,夜间吐紫数升,举家惊恐,
即老医亦因吐血而去,余详之,非毒也,大补脾胃而痊。何者,唇舌滋润,内无毒也。形
色两善,外无毒也。血去而神宁,血有余也。女父素患血症,此之吐血,是子乘父余,乃
热激动,故一涌而出,非毒也。倘用犀角解毒,得无殒乎?古云∶尽信书不如无书。
凡谓断腰无根,必诸痘形色不善方是。苟形色圆泽,即腰脚无,又何妨哉。
十神解毒汤 治身热毛焦,皮燥腮红,额红点红,烦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