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见其面目如蓝,形体惟皮束骨,声哑无音,咳嗽气促,雨汗淋漓,四
肢搐掣,逆证全具,毫无生机。因不忍释手,详为审视,惟两目神光尚存。予曰∶生机或在是乎!遂以大参一
枝、天员五粒,蒸汤与服。初服小半,予为抱之,环步室中,审其呼吸之息,气虽未减,而亦不见其增,即与
服完,良久觉气稍顺。予喜曰∶得之矣。遂用大参二钱、天员肉七粒,蒸汤服之,竟获大效。是夜汗搐俱止,
喘嗽略亦轻减。第苦于人小体弱,即二钱之参汤,亦须一夜方能服完。幸予此时行动匀静,数载未曾设榻,
终夕无眠,竟与抱之,昼夜不一释手,醒即予服,服后仍睡。数日之后,则鼾声如雷,睡眠极隐,呼吸极长。
予知为气复神归之效。如此者十昼夜,诸证已愈八九,惟形色未复,音声未亮。予曰∶功程虽半,未敢暂停,
参须倍之。于是每日大参四钱、天员十四粒,如前调理,计前后二十昼夜,共享官拣六两有零,始奏全绩,
于是声音清亮,面色红融,肌肉复生,精神胜旧;今已长成,俨然美丈夫矣,而且聪明持达,经史皆通,他日
翱翔,奚能限量!如此之证,如此之治,不特世人未见,医家未闻,即诸书亦所未载。半岁乳子,而用六两
之参,起沉 于万难之日,苟无定识者,未必有成。故拜恳同道,但须认证真确,不必
拘泥古方,神而明之,存乎人耳。
或问二证皆百 嗽,何以前证用药,而后证独用参者何也?曰∶有理焉。前证在七月间,正肺金旺时,为
风邪冲并,但伤其中气,他脏无涉,故以四君子补脾,生脉散保肺,收其耗散之金,得返清肃之令,中气一
回,应手而愈。后证自七月起至于十月,金已退气,正当水旺木相之时,由肾水无源,所以肝木失养,诚母病
子伤,故面目俱青,手足搐掣,此非肝强,实肝败也。《内经》有善则不见,恶则见之之言,显然可证。在常
俗之辈,见其搐掣,又必为之镇惊化痰,截风定搐矣,谁复为之保固真元,维持竭绝哉?不知此等之证,阴阳
两败,脏腑俱伤,苟非大力之品,莫可挽回。所以屏去杂药,独用人参之甘温,天员之甘润,味极纯正,饲之儿
喜,况人参之力,在阴益阴,在阳益阳,荣卫气血,精神意智,无不补者,而且昼夜不彻,则真元阴受其长养
之功,乌得不效!又曰∶初服即效,而必待三七之日,始奏全绩者,何也?曰∶克削过伤,枯燥已极,如旱苗
焦壤,豪雨无裨,心淙淙润泽,始可盈科。至于三七之久,天地来复之机,业已三至,人身荣卫,已周一千五
十度,升降有恒,神气已足,不药之庆,夫复何疑!此等之治,非谓世之婴儿,一有咳嗽,盒饭用参,第禀受
先亏,胎元怯弱者,有不得不用之势。独惜前医偏执己见,即数分之参,断不肯用,孰知用至六两之多,始收
全效。可见辨证不真,误人非浅,故笔此以为择医者劝。



<目录>卷三\咳嗽证治

<篇名>咳嗽简便方

属性:小儿咳嗽声不出者,紫菀微炒研末,杏仁去皮尖,研如泥,等分,炼蜜为丸芡实大。每服一丸,北五味七
粒煎汤,化服。
肺实咳嗽痰喘,葶苈子隔纸炒为末,枣肉为丸龙眼核大。每服一丸,白汤化服。
咳嗽多痰,葶苈子隔纸炒、知母微炒,各五钱,研末,砂糖为丸芡实大。每服一丸,白
汤化下。
小儿喘嗽发热,自汗吐红,脉虚无力。人参切片,焙干,天花粉切片,酒炒,等分为末。每服五分,蜜汤
调服,以瘥为度。
秋天肺燥,咳嗽无痰,北沙参一味,每服五钱,净水浓煎,热服。
小儿百 嗽,痰壅喘咳,用贝母五钱,淡姜汤润湿,饭上蒸过,甘草半生半炒,二钱五分,研细末,砂糖
为丸龙眼核大。每服一丸,米饮化服。
热痰咳嗽,痰出稠浓,或咽喉痛,制南星、制半夏各三钱半,枯黄芩七钱,焙燥为末,砂糖为丸芡实大。
每用一丸,姜汤化服。



<目录>卷三

<篇名>哮喘证治

属性:经曰∶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阳受之则入六腑,入六腑则身热不得卧,上为喘呼。又曰∶肺病者,喘咳逆
气,肩背痛,汗出。夫喘者,恶候也。肺金清肃之令,不能下行,故上逆而为喘。经曰∶诸气 郁,皆属于肺。
喘者,肺之 郁也。吼者,喉中如拽锯,若水鸡声者是也;喘者,气促而连属,不能以息者是也。故吼以声响
言,喘以气息名。凡如水鸡声者为实,喉如鼾声者为虚,虽由于痰火内郁,风寒外束,而治之者不可不分虚实也。
有因外感而得者,必恶寒发热,面赤唇红,鼻息不利,清便自调,邪在表也。宜发散之,五虎汤。
有因热而得者,必口燥咽干,大小便不利。宜葶苈丸微下之。
有因宿食而得者,必痰涎壅盛,喘息有声。先用山楂、神曲、麦芽各三钱,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