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身热腹满。凡乳母乳儿,当先极 ,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圣惠》论:凡为乳母,皆有节度。如不禁忌,即令孩子百病并生。如是自晓摄调,可致孩子无疾长寿。是以春夏切不得冲热哺孩子,必发热疳并呕逆。秋冬勿以冷乳哺孩子,必令腹胀羸瘦。乳母嗔怒次不得哺孩子,必患狂邪。乳母醉后,不得哺孩子,必患惊痫、天 、急风等病。如母有娠,不得哺孩子,必患胎黄及脊疳。

  乳母有疾,不得哺孩子,必患癫痫风病。乳母吐后,不得哺孩子,必令呕逆羸瘦。乳母伤饱,不得哺孩子,必致多热喘急。(诸书并取此三书以为说,别无异论。)《婴孺》云:凡儿生一日至七日,取乳一合,分作三服。二十日至三十日,以三合为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为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至五合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为三服。四十日以上,方法准此为率,节级加减。

  《婴童宝鉴》云:凡乳母饮酒淫餐,勿饲儿乳,令发霍不治。

  钱乙乌药散 治乳母冷热不和,及心腹时痛,或水泻、或乳不好。

  天台乌药 香附子(破,用白者) 高良姜 赤芍药(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一大钱,水一盏,同煎六分温服。如心腹疼痛,入酒煎。水泻,米饮调下,无时。

  《庄氏家传》治乳母体热,令小儿黄瘦。

  姜黄散方姜黄 人参(去芦头) 陈橘皮上件等分为粗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日只一服。

  卷第四

  乳母杂忌慎法第五《圣济经》慈幼篇乳哺襁褓章曰:人之初生,胃气未固,肤革未成,乳饮易伤,风邪易入。乳哺欲其有节,襁褓欲其有宜,则达其饥饱,察其强弱,适其 薄,循其寒燠者,盖有道矣。是以论乳者,夏不欲热,热则致呕逆。冬不欲寒,寒则致咳痢。母不欲怒,怒则令上气癫狂。母不欲醉,醉则令身热腹满。母方吐下而乳,则致虚羸。母有积热而乳,则变黄不能食。新房而乳,则瘦悴交胫不能行。论襁褓者,衣欲旧帛,绵欲故絮,非惟恶于新燠也,亦资父母之余气,以致养焉。重衣温浓,帏帐周密,则减损之。苟为不然,伤皮肤,害血脉,疮疡发黄,是生多疾,皆不可不察也。然论乳者,又有用哺之法,盖哺所以赖谷气也。始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多少,量日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所养而胃气壮矣。论襁褓者,又有去寒就温之法,方大和无风之时,携持保抱嬉戏日中,如是则血凝气刚,骨骼成就。观夫阴地草木,以其不历风日,故盛夏柔脆,未秋摇落而鲜克有立,况于人乎!圣人论:食饮有节,起居有常。矧婴儿者,其肉脆,其血少,其气弱,乳哺襁褓,庸可忽诸。

  《颅囟经》:师巫烧钱,乳母须预祝之。勿令着水喷儿,皆令惊热入心,转成患害,切细慎之。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十岁,衣被不可露,慎之慎之。大方具说其事,畏鸟获,鸟取儿。

  《圣惠》论:乳母忌食诸豆及酱、热面、韭、蒜、萝卜等。可与宿煮羊肉、鹿肉、野鸡,雁、鸭、鲫鱼、葱、薤、蔓菁、莴苣、菠 、青麦、 达、冬瓜等食。若儿患疳,即不得食羊肉及鱼,又不得油腻手 裹及抱儿,又不得以火灸襁褓,热时便与儿者,令孩子染热病,始终须慎。大底冬中切宜戒之。若天大寒,以火灸衣被,且抛向地上良久,热 之冷热得所,即与孩子 之无妨。如乳母有夫,不能谨卓者,切须防备。傥新有过犯,气息未定,便即乳儿者,必能杀儿。未盈月内,所驱使人,亦不得令有所犯到于儿前,恶气触儿,儿若得疾,必难救疗也。

  卷第四

  哺儿法第六《葛氏肘后》:小儿新生三日,应开腹助谷神。碎米浓作汁,饮如乳酪,与儿大豆许数令咽之,频与三豆许,三、七日可与哺,慎不得取。次与杂药红雪少少得也。(《千金》亦有此说。又云: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千金》云: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圣惠》云:二十日。)百日如枣,若乳汁少,不得从此法,当用意小增之。若二十日而哺者,令儿无疾。儿哺早者,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 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之。(方见变蒸门。)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千金翼》:凡小儿不能哺乳,当服紫丸下之。

  《千金翼》:小儿生满三十日,乃当哺之。若早哺之,儿不胜谷气,令儿多肉耗。

  姚和众云:小儿初生七日,助谷神以导达肠胃,研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