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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黄帝素问直解-第35页

转而死。盖阳中之太阳,心也,如 天之日,一日一周,今不能周,故环死。
\x中脾者,五日死。\x 脾者,土也,五乃土之生数,故中伤脾气者五日死。
\x中肾者,七日死。\x 肾者,水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合而为七,故中伤肾气者,七日伤。
\x中肺者,五日死。\x 肺者,金也,干为金,为天。《易系》曰,天数五,地数五。
故中脾者五日死,此中肺气者,亦五日死。言五脏不及肝者,或简 脱也。
\x中膈者,皆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x 五脏之气,皆以胸膈以出入,故中伤膈气者,皆为伤中,其外病虽愈,亦不过一岁必死。一岁,尽 四时五行之气也。
\x刺避五脏者,知逆从也。所谓从者,膈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x 处,去声。上文云凡刺胸膜者,必避五脏。此申明刺避五脏者,知逆从之道也。所谓从者乃膈 与脾肾之处,盖膈为阳,居上,脾属土,居中。肾为阴,居下,知膈与脾肾之处,则知上下出入之 度,故为从。若不知膈与脾肾之处宜上反下,宜出反入;不知者,反之则为逆矣。
\x刺胸腹者,必以布缴着之,乃从单布上刺。刺之不愈,复刺,\x \x刺针必肃,刺肿摇针,经刺勿摇,此刺之道也。\x 又申明凡刺胸腹者,必以布缴着之,乃从单布上刺,是刺之至浅也。刺之不愈,复刺者,言刺布不 愈,当去布复刺也。刺针必肃者,复刺之针,必宜端肃,不若刺布之放纵也。刺肿摇针者,肌肉 壅肿,则宜摇针以泻之。若肌肉不肿而为经脉之刺,仍宜端肃,而勿摇。此刺胸腹必避五脏之要道也。
此一节言四时各有所刺。刺失其宜,则病不愈,刺伤五脏,则死有期,而为诊视之要也。
\x帝曰∶愿闻十二经脉之终奈何?\x 上文刺伤五脏乃无形之气机,非有形之经脉,故帝复愿闻十二经脉之终。
\x岐伯曰∶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螈 、其色白,绝汗乃出,出则死矣。\x 太阳之脉,手足太阳之经脉也。终,绝也,戴眼,目上视也。反折,背反张也。螈 ,手足抽掣也。
手太阳之脉,止于目内 ,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故其终也,戴眼。太阳行身之背,故其 终也,反折。手太阳之脉,循臂上肩,足太阳之脉,贯臀入 ,故 其终也,螈 。手太阳主液,液脱血亡,故其色白。经脉终而汗出,则为绝汗,绝汗出则死矣。
\x少阳终者,耳聋、百节皆纵、目寰绝系。绝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x 寰,旧本讹HT ,今改。手足少阳之脉,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其终也,耳聋。《灵枢·经脉论》
云,胆足少阳之脉,主骨所生病。节者,骨之交,故其终也,百节皆纵。手少阳之脉止于目 锐,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故其终也,目寰绝系。谓目之寰宇与眼系相绝,不相维系也。系绝经终,
故一日半死。《刺禁论》云,刺中胆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见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x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善惊,妄言,色黄,其上下经盛,不仁,则终矣。\x 足阳明经脉,起于鼻 中,上连于目,下连于口,故口目动作,动作牵引歪斜也。善惊,所谓闻木音 则惕然而惊也。妄言,所谓甚则上高而歌也。色黄,土气外呈也。上下经盛,谓口目动作,
善惊妄言色黄,皆足阳明经脉之病。从足而手,从下而上,则其上下经盛,手经足经皆病也。不仁者,身 冷肤硬,阳明之经脉皆终矣。
\x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上下不通而终矣。\x 面黑,水气上泄也。齿长,骨属外浮也。垢,面齿不荣也。腹胀闭,少阴神机不从中土而转输也。
手经足经不相通贯,则上下不通,而少阴之经脉皆终矣。
\x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善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不通则面\x \x黑,皮毛焦而终矣。\x 腹胀闭,足太阴脾气不升也。不得息,手太阴肺气不降也。善噫,脾病也。善呕,土虚也。呕则逆,
不能四布也。逆则面赤,火色外呈,土无生源也。若不上逆则地气不升,故上下不通,不通则 土不制水,故面黑;土不生金,故皮毛焦,而太阴之经脉皆终矣。
\x厥阴终者,中热、嗌干、善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x \x矣。\x 溺,鸟去声。卷,上声,余篇卷同。手厥阴心包之脉,起于胸中,故中热,足厥阴肝脉为病,则嗌干 善溺。手厥阴心包为病则心烦,此厥阴经脉之病,非经脉之绝。甚则舌卷,厥阴之脉绝于上 也。卵上缩,厥阴之脉绝于下也。如是则厥阴之经脉皆终矣。
\x此十二经之所败也。\x 手足六经之终,乃十二经脉之终,故曰此十二经之所败也。
此一节承上文五脏气机内逆,而论十二经脉之终,所以为“诊要经终”也。
<目录>卷之二<篇名>脉要精微论第十七篇属性:脉之大要,至精至微。切脉动静,视精明,察五色,观五脏有余不足,六腑强弱,形之盛衰,参伍 以决死生,此脉要之精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