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循行。外内出入。如环无端者也。故善察色 者。当知五脏之气。善诊脉者。当以五脉为始也。)故人卧血归于肝。(此复论血随卫气之行于脉外也。夫血乃水谷之 精。流溢于中。布散于外。专精者。行于经隧。是行于经隧者。经脉之荣血也。流溢于中者。流溢于冲任也。冲任起于 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布散于外。渗皮肤。生毫毛。寤则随卫行于肤表。卧则随卫 内入而归于肝。是冲任主发原。而肝主受纳。是以伤寒热入血室。而刺肝之期门。故者。承上文而言。经脉之血。随荣 气行于四肢之三阴三阳。昼夜环转。冲任之血。随卫气而日行于阳。夜归于阴也。)肝受血而能视。(肝开窍于目。故肝 受血而能视。夫见色于明堂者。五脏之气色也。五脏所生之外荣者。血色而见于目也。故曰五色之奇脉者。奇经之血色 也。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之精。化赤而为血。溢于冲任。归受于肝。开窍于目。是于五 脏所生之色。外荣于目。而肝主色也。)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摄。(血者。所以濡筋骨。利关节者 也。此言冲任之血。亦循行于四肢。渗于指掌。而无处不到也。)卧出而风吹之。血凝于肤者为痹。(金匮要略曰。血痹 病从何得之。师曰。重困疲劳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汗出者。言卫气之虚于外也。卧则卫归于阴。出 则血行于外。加被风吹。则血凝于皮肤而为痹矣。痹者。痹闭而不遂也。此言卫气之留于阴也久。不能为血之外卫故也。)
凝于脉者为泣。(脉者。见于皮肤之络脉也。冲任之血。溢于皮肤。渗于络脉。故凝于皮肤则为痹。凝于络脉。则泣涩而 不能流行矣。)凝于足者为厥。(厥者。逆冷也。夫阴阳气不相顺接则为厥。下为阴。血为阴。如血凝于下。则上下阴阳。
不相顺接而为厥矣。此言血随卫行。而阴阳之不相和者也。诸生起跃曰。荣卫之循行。经旨似乎矛盾。久为人所疑。今 夫子发明之。始知血随卫气之日行于阳。夜行于阴者。皮肤之血也。阴经行尽。阳经继之。阳经行尽。阴经继之者。十 二脏腑之经荣也。)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为痹厥也。(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之 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卫 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针石缘而去之。(此言卫气之行于溪谷也。溪谷者。分肉之交会处也。气穴论曰。肉之大会 为谷。肉之小会为溪。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亦应一岁。人有大谷十二分 者。肉之大分处也。小溪三百五十四名者。肉之小分处也。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而有交会。
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溪谷之数。以应一岁者。岁止三百六十日。内朔虚六日。止三百五十四日。以应小溪之数也。少 十二俞者。言大谷十二分。而有十二俞穴也。气盈五日九百四十分。朔虚五日九百四十分。共计十二日。以应十二俞也。
以岁之三百五十四日。合气盈朔虚之十二日。共三百六十五日有奇。以成一岁。故日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 时而成岁也。卫气者。行于脉外。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合者也。此腠理分肉之间。皆卫气之所留止。卧出而 风吹之。则血凝而为痹厥矣。针石缘而去之者。言分肉之间。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也。杨君立问曰。气穴论云。气穴三百 六十五。以应一岁。今则三百六十六矣。曰。岁缘三百六十六日。而少有不足。故合而论之。则曰三百六十五日。今分 而论之。则每岁有三百五十四日。而又有气盈朔虚之十二日也。)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 者。五脉也。(诊、视也。始者。言邪始在三阴三阳之气分也。五决者。审别五脏阴阳之经气。以决其病也。欲知其病之 始在某经。先分立五脏为根本。审其邪病某经之气。某脏之经也。夫五脏之体藏于内。而五脏之经气行于外。故色见草 兹者死。青如翠羽者生。是五脏死生之经气。发于外而成于色也。诊病之始。五决为纪者。复言邪之始病在气。气而经。
经而脏也。)是以头痛巅疾。下虚上实。过在足少阴巨阳。甚则入肾。(少阴巨阳。相为表里。阳气生于水脏水腑之中。
而上出于巅顶。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始于皮毛气分。
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 蒙招尤。目冥耳聋。下 实上虚。过在足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 同。蒙、昏冒也。招、摇也。尤、甚也。足少阳厥阴经脉。布胁肋而下循 足跗。厥阴肝脏。开窍于目。少阳经脉。上出于耳。邪实于下。而经气不能上通。是以目冥耳聋。正气虚于上。致动视 而昏冒摇掉之甚也。此始伤气而致正虚于上。过在经而复邪实于下也。上节论邪实为病。此复论正虚为病。盖邪之所凑。
其正必虚。王子方问曰。五脏之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