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有余者。邪气之有余。不
足者。正气之不足也。邪气者。风寒暑湿燥火。六淫之邪。正气者。三阴三阳之六气也。六微旨大论曰。少阳之上。火
气治之。阳明之上。燥气治之。太阳之上。寒气治之。厥阴之上。风气治之。少阴之上。热气治之。太阴之上。湿气治
之。所谓本也。本之下。气之标也。此皆以风寒暑湿燥火六气为本。而以三阴三阳之六气为标。故病发而有余者。此风
寒暑湿之本气有余。故当先散其邪气。而后理其阴阳。如病发而不足。当先调其阴阳。而后治其本气。盖邪气盛则实精
气夺则虚。是以邪气有余者。先散其邪气。精气不足者。先补其正虚。此标本之大纲领也。)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
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间去声。此言标本之间。而又当以意调其间甚也。夫邪之所凑。其正
必虚。间者。谓邪正之有余不足。二者兼于其间。故当并行其治。盖以散邪之中。兼补其正。补正之内。兼散其邪。如
偏甚者。则当独行其法。谓邪气甚者。竟泻其邪。正虚甚者。竟补其正。此为治之要道也。如先大小便不利而后生病者。
当专治其小大二便。又无论其邪正之间甚矣。朱永年曰。间甚之中。又分缓急。)夫病传者。(夫者。承上接下之辞。
按灵枢病传篇曰。折毛发理。正气横倾。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大气者。
即在天之六气。淫胜而太过者也。泮衍。散蔓而盛也。夫邪之中人。必先始于皮毛。次发于肉理。次入于络脉。此淫甚
之气。故始于皮毛而使毛折。发于肉理而使正气横倾。泮衍于脉中而使血气流传。入于脏腑以成卒死之病。夫所谓标本
者。感在天之六气。而病吾身中之阴阳。即入于腹内。以致中满者。在于募原腠理之气分。若淫邪泮衍于血脉之中。则
入脏腑。为内所因矣。故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
生也。)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胁支痛。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心先痛者。
病先发于心。咳者。一日而之肺。胁支痛者。三日而之肝。闭塞不通。身痛体重者。五日而之脾。此皆逆传其所胜。是
以三日不已而死。心为火脏。冬之夜半者。水胜而火灭也。夏之日中者。亢极而自焚矣。)肺病。喘咳。三日而胁支满痛。
一日身重体痛。五日而胀。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肺病喘咳者。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则胁支满痛。一日
而之脾。则身重体痛。五日而之胃则胀。再十日不已死。夫冬气收藏。夏气浮长。日出气始生。日入气收引。肺主气。
故终于气之出入也。系辞曰。日月营运。一寒一暑。故只言冬夏者。重阴阳寒暑之气也。至如所传之日数。有一三五之
奇。有二六十之偶。亦如六爻之有阴有阳也。王子律曰。日出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以上有二节。
四时之气已备。)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少腹痛。胫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
早食。(病先发于肝。则头目眩胁支满。三日而之脾。则体重身痛。五日而之胃则胀。三日而之肾。则腰脊少腹痛。三日
不已死。夏早食者。寅卯之时。木气绝而不生也。冬日入者。申酉之时。金气旺而木气绝也。)脾病。身痛体重。一日而
胀。二日少腹腰脊痛。胫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KT 膂同。病先发于脾。则
身痛体重。二日而之胃则胀。二日而之肾。则少腹腰脊痛胫 。三日而之膀胱。则背KT 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马
莳曰。冬之人定在亥。谓土败而水胜也。夏之晏食在寅。木旺而土绝也。王冰曰。人定在申后二十五刻。晏食在寅后二
十五刻。王子律曰。膀胱之脉循于背。足太阳主筋。故背KT 筋痛。)肾病。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
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病先发于肾。则少腹腰脊痛。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
KT筋痛。小便闭。三日而之胃则腹胀。三日而之肝。则两胁支痛。冬之大明在辰。土旺而木灭也。夏之晏晡在亥。水
绝而不能生也。按灵枢病传篇曰。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是水乘其所胜之火脏火腑也。此节与灵枢之不同者。
心乃君主之官。原不受邪。膀胱之气。上与阳明相合。水邪上乘。上焦不受。则还转于中焦。而留于阳明矣。阳明主秋
金之令。故复传之肝木而死。下二节大意相同。王子律曰。玉机真脏论曰。肾因传之心。心即复反传而行之肺。此亦
心不受邪。而复传之肺也。)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