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合以三指撮。为后饭。(酒气聚于脾。
则不能上输于肺。而下输膀胱矣。易曰。山泽通气。泽泻服之。能行水上。如泽气之上升为云。而复下泻为雨也。术乃
山之精。得山土之气。能通散脾气于四旁。麋衔草。有风不偃。无风独摇。能去风除湿者也。合三指撮者。三乃木之生
数。取制化土气之义。后饭者。复以谷气助脾也。夫奇恒之病。行所不胜曰逆。逆则死。今论胃腑所生之精气。以太阴
始。而顺传于肾。肾传之肝。肝传之心。心传之脾。是五脏相通。移皆有次。而又有不得偃卧腰痛颈痈诸病。是四时六
淫。七情五志之外。而有奇恒之逆传。奇恒之中。而又有顺传之奇病。故人不能虚悬其病也。按本经八十一篇。内论疾
病者。只二十有奇。而论奇恒者有十篇。当知人之生病也。多起于厥逆。)所谓深之细者。其中手如针也。摩之切之。
聚者坚也。搏者大也。(此论切求奇恒之脉法也。夫胃腑五脏之病能者。其气逆者。其脉沉细。故所谓沉之而细者。其应
手如针之细而沉也。再按而摩之。切而求之。如胃精之聚于胃。脾气之聚于脾者。其脉坚牢而不鼓也。又如肺气之盛。
肾气之上搏于肝。肝气之上搏于心者。其脉应指而大也。)上经者。言气之通天也。下经者。言病之变化也。金匮者。决
死生也。(上经者。谓上古天真。生气通天。至六节藏象藏气法时诸篇。论人之脏腑阴阳。地之九州九野。其气皆通于天
气。下经者。谓通评虚实以下。至于脉解诸篇。论疾病之变化。金匮者。如金匮真言。脉要精微、平人气象诸篇。论脉
理之要妙。以决死生之分。藏之金匮。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故曰。金匮者。所以决死生也。按本经以七七四十九
篇。为上下经。后附论刺论穴。论五运六气。五过四失。如易之以八八六十四卦。分上下经。而后附系辞说卦诸篇之义。
张兆璜曰。按新校正云。晋皇甫士安序甲乙经云。素问亦有亡失。隋人全元起注本。亦无第七卷。唐时王冰。以天元纪
大论、五营运论、六微旨论、气交变论、五常政论、六元政纪论、至真要论七篇。乃阴阳大论之文。取以补所亡之卷。
是以上经下经之说。不合八十一篇之平分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揆度者。切度奇恒之脉病。奇
恒者。言奇病之异于恒常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所谓奇者。病五脏之厥逆。
不得以四时之气应之。所谓恒者。奇恒之势。乃六十首。亦得以四时之气。而为死生之期。)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
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揆度奇恒。所指不同。故当切求其脉理。而复度其病处。如本篇论五
脏之病能。当摩之切之。以脉求之。如太阳之肿腰椎。少阳之心胁痛。阳明之振寒。太阴之病胀。又当得其病处。而以
四时度之。)



<目录>卷五

<篇名>奇病论篇第四十七

属性:黄帝问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为何也。论奇恒之府。而为奇恒之病也。五脏别论曰。脑髓骨脉胆女子胞。
此六者。名为奇恒之府。是以本篇之所论。有犯大寒。内至骨髓。上逆于脑之脑髓骨病。脉解篇之脉病。口苦之胆病。
九月而喑。及母腹中受惊之女子胞病。皆奇恒之府而为病也。盖此六者。地气之所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与气之通
于天。病之变化者之不同。故所谓奇病也。张兆璜曰。一因子以病母。一因母以病子。妊娠子母。性命相关。岐伯对曰。
胞之络脉绝也。(胞之络脉。胞络之脉也。绝谓阻隔不通也。盖妊至九月。胞长已足。设有碍于胞络。即使阻绝而不通。)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声音之道。在心主言。在肺主声。然
由肾间之动气。上出于舌。而后能发其音声。故曰。舌者。音声之机也。胞之络脉系于肾。足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
胞之络脉阻绝。则少阴之脉亦不通。是以舌不能发机而为喑矣。)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无治也。当十月复。(十月
胎出。则胞络通而音声复矣。)刺法曰。无损不足。益有余。以成其疹。然后调之。(刺法、谓针经内之法也。疹、病也。
言毋损其不足。益其有余。使成其病。而后复调治之。)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 石也。( 、谓针。石、砭石
也。针经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
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是以身羸瘦者。不可妄用针石。此章重在有余。而兼引其不足。)无益其有
余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泄、谓用针泻之。针经曰。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
精泄则病益甚而